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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雲浮大法弟子阮桂煥、歐素紅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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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2日】廣東雲浮大法弟子阮桂煥、歐素紅在2005年9月、10月被惡警綁架,今年2月16日被法庭開庭審判,3月7日,兩人被非法判3年勞改。所謂「判決書」法院未給他的家屬。

阮桂煥已上訴到市中級法院,他的家屬去區法院要所謂「判決書」,區法院推說判決書隨上訴書送中級法院。據知情人透露,上次開庭他們出動了三百多名公安、交警、國安便衣,警車三、四十台,布滿了法院周圍幾條街,國安便衣走來走去。還有開摩托車拿著對講機的便衣鑽來鑽去,前所未有的高度戒備,估計中級法院下次會採取秘密審判的形式。

去年阮桂煥和妻子歐枝妮被綁架時,阮桂煥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悲痛欲絕,傷心病倒,平時一聽到警車響,心裏就「怦怦」跳,想不到這次真的抓了自己的兒子。

歐素紅沒有上訴,超過十日上訴期限後,她寫了一封信給自己家屬,由不法之徒用最快的速度將信遞到家屬手上,通知家人接見。歐素紅和家人在看守所見了一面後,雲浮市不法之徒就迫不及待將歐素紅送到廣州女子監獄。意思就是這個人我們已經送走了,不關我們事了,你要找就找女子監獄。可見那些不法之徒的心虛,他們彼此都在推責任。

阮桂煥在2005年9月29日在街上被610辦人員以談話的名義被綁架,之後被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和一些資料。歐素紅在2005年10月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

去年被雲浮市邪惡610綁架的大法弟子有:阮桂煥、賴家文、歐枝妮、陳水石、李少珍、楊海蓮、歐素紅。其中,阮桂煥、歐素紅判刑,賴家文、李少珍判勞教兩年,歐枝妮、陳水石、楊海蓮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在一年裏有隨時再被綁架的可能,而且不准離開當地雲浮市縣。2005年12月左右,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散發資料被綁架,被迫寫了「保證」,關了幾日看守所才被釋放。

從1999年7.20以來,9名大法弟子被雲浮市法庭非法判刑,他們是歐陽姨(緩刑3年),彭小紅(3年),徐樹華(4.5年),麥月發(4年),陳潔群(4年),林靜紅(4年),李美華(3年),阮桂煥(3年),歐素紅(3年)。建議有條件的同修將雲浮市區法院和檢察院的電話曝光出來。

相關電話:

雲城區檢察院:謝月科
雲城區法院庭長:肖某、姚某
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0766-886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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