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同修A的父親病故,前前後後出力最多的就是A同修及其與之相熟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們的任勞任怨已經使得A同修的家人、親友對大法倍增好感,為A同修進一步在親人中講清真相、勸三退奠定了情感基礎。可是,由於部份同修的做法欠妥,結果不但使A同修的親友對大法產生誤解,而且,A同修的同事也不同程度的對大法產生反感。也使得同修間產生不同程度的隔閡。
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這裏肯定有邪惡因素的存在,但我們同修的一些做法是不是也給了邪惡存在的理由和實施迫害的藉口呢?
送花圈不是絕對不可以,關鍵是死者並非大法弟子,又沒有對證實大法做出特別的貢獻,這種情況下以大法弟子的身份送花圈合適嗎?死者承受得起嗎?
寫輓聯沒有錯,關鍵是寫甚麼詞,常人能否理解。
在法中,師尊教誨我們:「大法弟子做甚麼事情啊,都要以法為大,擺放任何事情的時候你都要首先考慮法。大家記得,我經常跟你們講一句話,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慮別人。」(《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可我們考慮問題時真的是從別人的角度考慮了嗎?
現在的常人對現實的物質利益看得特別重,物質利益的得失常常左右著他們的是非觀。他們認為大法弟子好,無非是大法弟子高境界的思想給他們帶來他們認為的常人表現上的任勞任怨。一旦物質利益因為大法弟子的一點過失而失,他們就會轉向反的方向。那我們是不是不但沒有救了他,反而害了他呢?師尊說過:「如果我們不注意,很可能由於自己不符合法的表現而帶來損失,所以我們得千萬注意這些事情。」(《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大法弟子是應當利用一切環境救度眾生,但我們的方式方法必須得符合常人社會狀態,得讓常人能夠接受,我們的心態和做法更要符合大法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
大陸的環境不比海外,不明真相的人還很多。如果講究點方式方法,甚麼樣的場合都能講真相救眾生。當時B同修也在場,看到了做歷史教研員的同學,馬上和她攀談,不僅將有關「抗戰真相」等光盤送給了她,還順便在閒聊網絡時提到「三退」大潮,很自然的讓這個同學退了團隊。後來B同修又看到了退休在家的老領導,老領導誇B同修身體不怕折騰,B同修順勢說:「您別忘了,我是幹甚麼的。」老領導說:「裝在心裏吧!」分手時,B同修給了老領導一張大法真相光盤,老領導高興的接了過去。
有很多做法在這個空間雖然看起來默默無聞,可是能見到讓人明白真相的實效。這方面的經驗、教訓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個人體悟,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