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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在流淚──告誡新加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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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15日】2006年4月14日上午,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抗議中共對大陸法輪功學員殺人盜器官的魔鬼行為,新加坡警方第三次沒收了她們的展板和橫幅。剛才還是晴朗的天空,馬上開始下起雨來,新加坡學員告誡現場警察,「天在為你們哭泣。」

4月14日上午10:15分,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照常來到中使館前,拉好抗議中共群體虐殺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售器官的橫幅,擺放好展板。不一會兒,來了5個便衣警察,宣稱學員沒有申請公共娛樂准證,要收走橫幅展板。警察剛說完,剛剛還很晴朗的天,馬上開始下起雨來,學員於是告誡警察,「你們看,天在為你們哭泣,你們不應該這樣做,中共在進行大屠殺,你們本應該和我們一起坐在這裏抗議殺人者,救人的,你們現在卻反過來協助屠夫,你們在犯罪。」其中一個警察連連說,「你知道的,這是上面要我們這麼做的,我們也沒有辦法。」「雖然是你上司要你做的,但是你是執行者,你也是有罪的。你知道納粹屠殺猶太人,那些當時服從命令的人,事後也是受到審判的,你的正義良知在哪裏?」

「將來有一天,你的孩子問你:『當年法輪功被虐殺,人們在救人,你在做甚麼?』你怎麼回答你的孩子?你回去好好想想,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到底在做甚麼?你做的對嗎?」領頭的警官靜靜的聽著學員的告誡,眼圈紅紅的。

雨一直在下著,有時小一些,有時大一些,直到12:10分過後,學員發完正念,雨才完全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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