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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營救廣東揭陽市大法弟子吳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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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4日】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揭東縣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吳靜娟,於2006年1月20日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駁斥今年一月份揭東法院對她非法判刑3年。吳靜娟現被非法關押在揭東縣看守所,呼籲各界人士以聲援和營救。

吳靜娟,女,55歲,揭陽市揭東縣某工商所職工,曾因修煉大法、證實大法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送往位於三水的廣東省婦女勞動教養所迫害。

2005年10月25日下午4點鐘左右,家住揭東縣城的吳靜娟到菜市場買菜,身上帶了幾張《九評共產黨》的光碟和3份《明慧週報》,被幾名惡便衣盯梢和跟蹤。當時吳靜娟沒有覺察到。買好菜後,她將真相材料用黑色塑料袋裝後拿在手裏。在揭東縣小學前,盯梢的四名便衣便圍過去,問她手裏拿甚麼東西,然後搶過黑袋,強行將她拖上車,送到揭東縣城西派出所,當夜12點多便把她送到揭東看守所。

吳靜娟被綁架和非法拘禁後,便以絕食抗議。在揭東看守所絕食8天後,吳靜娟被叫出監倉,剛出倉門便暈倒在地。看守所的警察將她拉出去打了一天的吊針,稍有精神的吳靜娟便向他們講真相,揭露邪惡,並告訴他們自己絕食的原因是為了反迫害。

在以後的惡警非法提審及揭東縣檢察院的問訊中,吳靜娟都保持沉默,對非法所問不答理、不簽名、不按指印,邪惡就單方面編造材料、捏造事實、亂套罪名。很快,吳靜娟被非法逮捕。

揭東縣檢察院「過檢」時,曾裝模做樣的問吳靜娟要不要請律師,吳靜娟反問人被非法關起來怎麼請,檢察院回答說可以叫家人幫請。吳靜娟考慮,一來是不想再增加家人的痛苦和負擔,二來是覺的現在公、檢、法、司系統都是在明火執仗、執法犯法,律師不敢仗義執言,因此只好作罷。

在揭東檢察院的非法起訴書中,邪惡之徒羅列不出多少材料,便把吳靜娟以前被非法勞教過的事也寫進其中,目地就是加重迫害。他們以「破壞法律實施」為名起訴吳靜娟,而對於從她手裏非法搶去的光碟《九評共產黨》,卻不敢提及。

從檢察院的起訴書中獲知,這次綁架吳靜娟的邪惡是揭東縣曲溪巡邏隊。

2005年12月20日,揭東縣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審判吳靜娟。法院事先沒有通知吳靜娟本人及其親屬。在吳靜娟的質問下,負責該案的非法書記員回答說開庭前有貼公告(但直接到法院公告欄查看的學員反映沒有發現)。就在此時,書記員自曝內幕:開庭,只是形式而已。

果然,在法庭上,惡人們簡單提了一下綁架吳靜娟的經過和城西派出所、揭東縣公安惡局、揭東檢察院等犯罪單位自問自答編造的材料,然後假裝對吳靜娟說可以辯護了。吳靜娟剛開口說了幾句話,邪惡之徒就耍流氓說休庭了。接著假裝問她有甚麼要求,吳靜娟要他們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無條件釋放自己。

庭後,非法書記員用電腦打印幾張所謂的庭上記錄,因為想要講的話沒機會表達,記錄上沒能表現自己的意願,吳靜娟拒絕簽字。

不久,揭東法院通過2006年揭法刑字第3號刑事判決,非法判處吳靜娟有期徒刑三年。1月12日,非法判決書送到吳靜娟那裏,吳靜娟為了抵制邪惡,講清真相,證實大法,於是,利用上訴的權利,於1月20日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

差不多一個月後,揭東法院才把吳靜娟的案子移交給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但吳靜娟的家人至今沒有收到揭東法院的非法判決書。

呼籲知情者和正義人士能關心和幫助吳靜娟,助其儘早闖出魔窟。

揭東法院幹警違法違紀投訴電話:0663-3266569
揭陽市中級法院投訴電話:0663-821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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