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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蠡縣兩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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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30日】河北蠡縣大法弟子李樹聲和張霞自1999年7.20後,分別遭到恫嚇、騷擾、非法關押迫害,李樹聲舊病復發,於2005年6月去世;張霞至今還遭到610、公安局、單位等的騷擾和不公對待。下面是他們遭到迫害的部份事實。

李樹聲,河北蠡縣統計局工作。自1998年學煉法輪功後,從前的心臟病等多種長年病症不翼而飛,煙、酒也都戒了,身體變的非常健康,同時也能幫助家裏做些家務活了。可是1999年7.20法輪功開始遭到迫害後,沒有了從前集體學法煉功的環境,警察還多次半夜用手電筒往他家屋裏照,進行恐嚇、騷擾。其兒媳也因煉功多次遭到迫害,被非法關押、勞教。由於長期的驚嚇,無法正常生活,致使李樹聲舊病復發,於2005年6月去世。

河北蠡縣土地局職工張霞,在修煉法輪功前,曾患多種病症,如頭痛、牙痛、健忘、神經衰弱、痔瘡、婦科病等,時常痛苦難言。每次發工資後都要先去藥店批發購買藥品。丈夫又下崗了,同時上有老下有小,使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1998年張霞喜得大法,學煉後很快身體得到了健康,誰見了都說人更年輕了,而且婆媳融洽,家庭和睦。可是好景不長,1999年7月,江澤民發起了迫害運動,電視、報紙開始了鋪天蓋地的誣陷宣傳,知情人都知道沒有一句說的是真話。以前大家都親眼見證的,修煉法輪功可以使身體健康、道德提升、社會穩定,真是百利而無一害,一夜之間就被說成是「邪」的了。古人都說:「受人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擺脫了病症痛苦的她能不去憑著良心說句公道話嗎?

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99年底她去北京上訪,想說明真相,卻被劫持到了保定滿城看守所。那裏的不法人員將她身上的錢搜走,並多次逼供,使她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她絕食抗爭才得以釋放。同年臘月,她再次上訪,被劫持到駐京辦,錢再次被搜光,她通過講清真相才得以回家過年。

2000年「兩會」期間,單位將她看管起來,不讓回家,使她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後來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單位就給她施壓,逼迫她寫甚麼「保證書」。這種迫害行為給張霞本人、孩子、丈夫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和摧殘,本來和睦的家庭陷入巨大的痛苦中。丈夫迫於壓力,將她學法用的書、磁帶都燒了,還用刀逼迫她放棄修煉。張霞再一次上訪,被送往看守所,她絕食抗爭十多天,公安局副局長魏佔良指使惡警強行灌食,使她身體出現異常反應。家人為救她只好請客送禮,看守所讓家人交了200元錢(說是飯費,沒開發票,因為絕食根本就沒有吃過飯)才放了人。

在局長姚小松的授意下,單位非法派人在她家裏輪流值班進行看管,致使家人生意也無法正常經營,只好賠錢把養的羊和兔子都賣了,雞也送了人,經濟損失4、5千元。公公因過度擔心,病情加重。副縣長李志剛和姚小松又帶人將她非法送進縣招待所看管了十多天。回來後沒過幾天,公安局周良才、王軍昌又將她騙到局裏並非法送到保定勞教所。張霞從小沒有了媽媽,跟著姑姑長大,姑姑得知後血壓高,住進了醫院。從勞教所回來後,她多次到單位交涉才得以重新上班,至今單位扣發的工資仍未結清。縣「610」徐永剛、田利輝等人還多次到單位對她施壓和恐嚇,並要單位派車,說甚麼有煉功人的單位就得派車,供他們隨時調用。

以上事實中,參與迫害的責任人從未出示任何證件,並觸犯《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六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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