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師尊慈悲呵護下一路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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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27日】寫下這個題目的時候我的眼中充滿淚水。從六年多的風風雨雨中闖過來,回頭看看那些阻擋過自己的障礙早就啥也不是了。我是鎖著修的,甚麼也看不見,但我真真切切的感到師尊時刻都在身邊呵護著我。下面是我記憶中幾個難忘的片段,寫出來與同修分享,有不妥之處,也望同修慈悲指正。

上天安門

99年7.20風雲突變:早晨輔導站負責人被從煉功點騙走非法關押;上午,幾乎所有的輔導員被公安分局找去集體訓誡;從那天開始,同修們開始走上了進京證實大法的歷程,一撥接一撥從未間斷。我被區委、政法委、組織部的頭頭輪番找去談話,倒讓我決定也立即進京上訪。回到家中大門緊鎖:丈夫被綁架,女兒已進京,我心中突然湧上一陣酸楚。丈夫被綁架好幾天了一直不知關在何處,洗漱用品、換洗衣物一樣也沒有,天如此炎熱怎麼受得了;女兒此去不知情況怎樣,何時回來?我若一走,他父女回來怎麼進門?一時間愁腸百結一步也邁不開,更別說進京證實法了。

一個月後全家團聚時情況卻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丈夫在邪惡洗腦和逼迫下選擇了放棄修煉。因為懼怕邪惡迫害,還順水推舟的助紂為虐,首先把女兒也帶壞了。我暗自傷心,眼睜睜的看到這場邪惡迫害正在把本可獲救的有緣人推向萬劫不復的地獄。我從最初的惶恐,不知所措和無可奈何中漸漸清醒過來。

2000年5月我踏上了北去的列車,雖然當時我並不十分清楚我應該做些甚麼,但我知道作為被大法首先救度的生命,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在師父蒙冤,大法蒙難之時是決不能默不作聲,最起碼我要去說句真話。檢票進站時,檢票口處突然跑過來一夥人,氣勢洶洶的朝我這個方向喊:「你果然在這裏!看你走!看你走!」我目不斜視,自然從容的與他們擦肩而過,出了檢票口。緊挨在我身邊的兩位同修被帶走了。師父生日那天,我和許許多多的來自山南海北的同修一齊走上了天安門。我向著天安門城樓方向走去,我迅速抽出準備好的「法正乾坤」橫幅,刷一下展開,高高舉過頭頂,大步向前走去。那一瞬間,一種無比神聖的感覺從心中升起,我感到自己頂天立地,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顯得多麼渺小。也就在那一刻,曾令我牽腸掛肚死死纏繞我的情絲蕩然無存了。

衝破來自家庭的邪惡封鎖

丈夫背棄大法後完全迷失了自我,心甘情願的配合邪惡毀謗師父、毀謗大法,在當時造成了很不好的負面影響。他唯恐我堅持修煉給他帶來危險,所以處處對我設防、盯梢、盤問。那時我沒弄清個人修煉與正法修煉的關係,一味的忍,忍,忍。誰知我越不做聲他越來勁,說的話也越離譜,我覺得太不對勁,心裏彆扭得很。2002年農曆新年前我準備了一幅證實法內容的春聯過年用。他一看就跳起來指著我大叫:我叫公安局把你抓起來!一連串的棍子、帽子飛過來,嘴裏還連珠炮似的說著那些邪惡誣陷我們的詞兒,我一句也插不上。我對著他發著正念,沒有用。因為我很氣憤,一點也靜不下來,他反而被邪惡控制的越說越得意,竟然手舞足蹈的喊起了文革式的口號:打倒煉功人!打倒煉功人!我忍無可忍,拍案而起,厲聲喝道:閉嘴!你還有沒有一點天良?你明明知道法輪功是救人的,你明明親眼見到煉法輪功起死回生的例子,你明明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在做好人,做的都是好事,你怎麼敢這樣胡說八道!」他冷笑一聲說,你以為那些都是真的嗎?我心中一陣悲涼,知道這是另外空間的邪惡干擾。不管甚麼東西,今天我就不准它橫行!當他又想開口時,我說:離婚吧,我不想和你過了。他愣了一下又得意的說:離婚?我不離,你要離婚我就上報紙、電台去宣傳,法輪功又讓一個家庭破裂了。我斬釘截鐵的告訴他:你辦不到,我會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些法輪功使家庭破裂的謠言就是如你這樣炮製出籠的,你還有甚麼節目就拿出來吧。他又愣了一下說:我就是不離看你怎麼辦。我說,好辦,向法院起訴。聽說要打官司,他又得意了,問我起訴書怎麼寫?我簡明的告訴他,事情怎麼發生的我就怎麼寫,一點也不會落下,特別要記上你剛才打算造謠的那句話!這一下他氣洩了,再說話時變得嘟嘟囔囔的:算了喔!算了喔!

我決心已下,這場官司我一定要打,不為別的,就為讓有緣人從這事中明白一點真相。但真要動手做的時候,我又生出了許多顧慮:雙方單位會不會支持呀,會不會招來邪惡迫害呀,我這樣做對不對呀……,特別是跟同修切磋時,她們都說我錯了,說我不善,我就更不知如何把握了。突然間覺得自己十分孤獨。

其實慈悲的師父在我正念一出時已經給我安排了最好的一切。

我首先向雙方單位領導如實彙報了這件事的經過和我的決定,特別是丈夫單位的人,我有意無意的都講到了,男女老少沒有一個人不支持我,有個人還告訴我,大家都說他(我丈夫)不是個玩藝兒,法輪功沒被迫害時他到處扯人煉,法輪功倒霉了他馬上翻臉。

我不會寫訴狀,那天一上班就看到辦公桌上放著一份格式標準的訴狀;我為沒有同修支持而難過,那天出門遇到一位很久不見的同修,她說了一句話(早已不記得具體說啥),我頓時感到所有的同修原來都和我站在一起;我為悟不到自己這樣做到底對不對而彷徨,師父把法打進我的心裏:「他給人拔牙不是目地,賣他的藥水是目地。」(《轉法輪》);我丈夫為了阻止我起訴,把結婚證(這是離婚訴訟必須要帶的證件)藏起來,而我單位為我開具了婚姻狀況證明。就這樣我將寫著修煉法輪功如何使我夫妻重歸於好,迫害又如何使人變邪的離婚訴狀遞上了法院民事庭。接待我的幹部接過訴狀一看說:你這不是宣傳法輪功嗎?我說:「我無意宣傳法輪功,法輪功也不用我宣傳,大家都知道,我只是說了一個事實。」他沉默一會說他作不了主,讓我等等,他交給庭長去了。半個小時後,庭長接待我指著講真相的那段話問我:不能寫點別的嗎?我說:「不能,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庭長也不敢作主,讓我等等,她去找院長。四、五十分鐘後,庭長回來對我說:好,我們受理,這是你的權力。後來法院批評了我丈夫,告訴我,他認錯了,讓我撤訴。我要求讓丈夫寫出對此事的認識,他寫了。說:這件事(指寫春聯)本來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內容沒有一點不好,寺院中也寫著「佛光普照,禮義圓明」,是我自己孤陋寡聞,大驚小怪,我錯了,我對不起她等等。我讓丈夫把這份認識交給法院後我撤訴了。本來離婚就不是我的目地嘛!

自此,他再也不敢在我面前說一句胡話,也不敢「關心」我的日常生活了。當時的這道坎,回頭看看是榮耀和威德,這榮耀和威德是師父給予的。

同修們,我在寫這篇心得體會時,熱淚不時潤濕眼眶,我無法把我更多的感受寫出來,但我想說,無論我們在證實法中做了甚麼,哪怕是一點點一點點都是師父賦予我們的威德,和師父賦予我們的相比,我們當時所承受的那點壓力算甚麼呢?我們在這其中提高上來了,這才是最珍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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