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十一天過去了,3月22日,《澳洲新快報》在第五版右下角最不起眼的地方,登了豆腐乾大的一篇文章,題目是《瀋陽否認設法輪功集中營》。以下是該文的摘要:
「據中新社報導,境外法輪功媒體和網站近來指瀋陽『蘇家屯集中營秘密關押殘害六千法輪功學員』,令瀋陽政府和蘇家屯區居民十分驚訝,中新社記者專門赴瀋陽和蘇家屯區採訪,……蘇家屯區黨委主管司法的羅書記說:『如果是6000人集中營,加上各種人員和配套設施,需要很大一塊地方。建這麼大的「殺人工廠」,能藏得住秘密嗎?』……蘇家屯轄區內有兩所監獄,……這兩處都是關押刑事犯人和疑犯,並無法輪功學員。遼寧省一名官員曾帶隊前往調查,……官員說,……遼寧從省到市的主要官員都不知道這回事。」
不知各位看了這300多字的「報導」後有何觀感,筆者看後的感想是:
1、 比較起迫害法輪功初期、將法輪功打為「X教」,及「天安門自焚」偽案後鋪天蓋地、「理直氣壯」、氣勢洶洶的「聲討」來,這篇豆腐乾大的「澄清」文章何其有氣無力也!當年之「理直氣壯」,與今日之有氣無力對比,結論只有一個:中共已沒有力氣抵賴蘇家屯黑幕;以中共無理也要爭三分、殺了多少人也敢矢口否認的「慣性」來看,如此有氣無力的抵賴,正說明了蘇家屯指控的真實性。
2、 最關鍵的一點是,中共避「活取器官」之重,就「關押六千人」之輕。你「專程」去蘇家屯「調查」了,卻閉口不談「活取器官」的指控,更無法解釋「器官移植大國」、「全球器官移植中心」近年來每年上萬起器官移植手術中的器官來源問題,不也等於承認了活取器官的存在嗎?!
3、 對如此嚴重的指控,山東孫文廣教授指名道姓要求胡溫必須就此事展開調查,可報導中先是說「中新社記者」去「採訪」,再是說「遼寧省一名官員」去調查,這名記者是誰?這名官員是個無名小卒嗎?為甚麼連個名字都不報?了解中共國體制的人大致都知道 ,在中共治下,出了這樣的事,去個甚麼「中新社記者」,是根本了解不到任何內幕的;就是了解到了,殺了他的頭他也是不敢報的。中共國根本不是這麼運作的,無論大小事,都要先等「上面的精神」,「上面的精神」下來後,才能再來安排如報導怎麼寫、怎麼報導、「口徑」怎麼統一,對相關人員怎麼處理、直至制定相關「法律」,等等。
談到迫害法輪功是怎麼一步步升級的問題,筆者身在北京時親歷這樣的「升級」過程。99年12月26日到北京第一中級法院想去旁聽對原法輪大法研究會幾名義務工作人員的審理,被抓回崇文區派出所,當晚要被送往拘留所前,聽到有人問警察:「你估計我們得被關多久?」警察嘆口氣道:「不知道,得等上面的精神。」
「等上面的精神」,這才是中共國一切的一切的運作模式。在蘇家屯這樣的大事面前,區區中新社記者敢「擅自」去採訪報導的話,無異「找死」。
4、 對如此嚴重的指控,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起碼都會讓國家級的首腦出來講話,而中共國卻只用一個甚麼「蘇家屯區黨委主管司法的羅書記」來講話,含混的以「殺人工廠」來指代活取器官集中營,然後說,關押6千人,需要很大的地方,能藏得住秘密嗎?
筆者想說,「藏秘密」是中共的看家本事,沒有「藏秘密」的功夫,中共的統治早就完了。
藏六千人,並不需要很大的地方。筆者99年7月20日那天曾與3、4千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押在北京石景山體育館,一眼看過去,幾千人只坐滿了體育館的一小半,看上去還顯得空蕩蕩的。而且幾千人被集中關押在體育館中,只需幾個警察把幾個出口一堵就行了,沒人想到要逃,需要的警力真是少之又少。
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以一間7、8平米的小房間,關押20個人。
筆者的家鄉在四川綿陽,那裏是著名的「三線工程」基地,綿陽周邊的山區中,至今有許多非常大的兵工廠、軍事研究基地和制鈔廠在運作,只不過綿陽市民們只朦朧地知道這些工廠和基地的存在,更具體的詳情,這麼多年一直像在雲裏霧中,「不足為外人道也」。
其實大陸稍微有點年紀的人都知道,在「深挖洞、廣積糧」的「備戰備荒」年代,全國各地挖的「人防工事」不計其數,每個省,每個市,都有甚麼「人防局」專門管這些事情。綿陽市的市中心,就有這樣的「人防工程」,現在這個「人防工程」被改建為大型地下商場,面積在幾千平米以上。
以7、8平米就能裝20個人的「效率」來看,關押6千人只要2千多平米就夠了。這樣的「人防工程」,太容易找了。
5、 蘇家屯的「羅書記」還提到一個事情,就是關押這麼多人的物質供應問題。這確實是個非常重要的細節。當筆者看到證實蘇家屯活取器官的證人提到她所工作的醫院超大規模的採購引起了醫院職工注意,並為此詢問醫院高層這個細節時,想起了自己的一點經歷,而更加覺得該證人的消息是真實的。
筆者被北京市女子勞教所關押幾個月後,萌生了要揭露其中黑幕的念頭。從此後我非常留心勞教所內的一切。比如我能準確的說出來,在2001年4月我被釋放之前,勞教所被關押的人員是984名。
這樣準確的數字,照理是根本拿不到的,勞教所內,不要說不同的中隊、大隊之間,就是同一中隊之間的不同「班」之間,都不能互相說話的,當時北京女子勞教所一共有七個「大隊」,我怎麼能知道其他大隊關了多少人呢?
我當時跟勞教所的「炊事班」關在一起。「炊事班」也是由勞教人員組成的。本來她們有單獨的監室,但後來抓的法輪功學員太多,地方不夠,每個房間關押的人數增加了50%,「炊事班」也不得不和其他人員關在一起。984人的數字,我就是從炊事班那裏知道的,她們做飯,是要按人頭計量的。
7、筆者還注意到中共否認蘇家屯的報導裏有這樣一句話:「這兩處都是關押刑事犯人和疑犯,並無法輪功學員。」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刑事犯人和疑犯」,跟法輪功學員是兩碼事。潛意識裏,無論是「蘇家屯區黨委主管司法的羅書記」,還是撰寫報導的中新社記者,他們都認為法輪功學員不是「刑事犯人和疑犯」。就這一句話,就煽了中共整個司法體系一個響亮的耳光。它們不是根據所謂的《刑法》第300條,將幾千名甚至上萬名法輪功學員當作「刑事犯」處以冤獄麼?
望海內外人士加緊呼籲、調查及營救,以防中共狗急跳牆,殺人滅口。
註﹕筆者提到中共時用「它」不用「他」,並非筆誤,乃因中共獸行,不可以人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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