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之音2006年3月21日報導,在新近公布的這份報告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Manfred Nowak)教授指出,中共的警察和法院系統普遍存在酷刑現象。
諾瓦克還敦促中共當局停止因為經濟原因和非暴力犯罪而處決罪犯的做法,廢除針對異議人士的含糊不清的國家安全法律條文,並釋放因為和平行使言論和宗教自由權利而被關押的人。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去年11月22號到12月2號對中國普遍存在酷刑現象的指稱進行了12天的調查。諾瓦克說,他在調查中發現,酷刑現象在中國仍然普遍存在。
諾瓦克說,導致酷刑現象持續存在的原因包括:向通過酷刑得到口供的審訊人員提供獎勵;警方在沒有司法管制的情況下超期關押犯罪嫌疑人;缺乏無罪推定的法律文化;以及辯護律師的權利和權限受到限制等。
刑訊逼供導致冤假錯案
中國的一些刑事辯護律師和人權活動人士表示,在法庭審判前,犯罪嫌疑人在被關押期間和在勞改營中仍普遍遭受酷刑和虐待。中國湖北農民佘祥林就是在警方刑訊逼供下被迫承認殺死妻子張在玉的。11年後,當並沒有遇害的張在玉重新現身之後,佘祥林才得以洗刷自己的罪名。
諾瓦克稱訪華時行動受到限制
在中國調查期間,諾瓦克走訪了北京、新疆和西藏的10多個看守所、監獄、勞改營,會見了一些在押人員。諾瓦克還同中國司法界人士、維權律師、人權活動人士和政府官員進行了座談和交流。
諾瓦克在報告中說,他不得不指出,中共安全和情報官員在他訪問期間試圖阻撓和限制他的調查工作,並對他及隨行人員進行跟蹤。此外,一些律師、維權人士和自稱為受害人或其家屬的人士在同特別報告員接觸時受到安全人員的恐嚇和監視,並被告之不許與特別調查員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