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修間饋贈的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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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2月10日】關於饋贈,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該如何面對?談談自己的點滴認識,和同修們切磋、共勉。

記得被關在看守所時遇到一位同修,不足一米五的個頭,稍胖,白白淨淨的,她的一舉一動令我難忘。她進京證實法被抓,七八個同修關在一起,大家想:我們是大法弟子,決不配合邪惡,讓鎖打開。奇蹟出現了,那鎖發出清脆而輕微的聲音,真的開了。同修們開門時想:大門啊,你別出聲。結果門一點聲響都沒有的開了一個容一人出去的空,同修們立刻離開現場。這位同修和另一位同修抄小路走脫了。(後來聽說順大路跑的同修又被抓回去了)就這樣兩位同修開始了流離失所的修煉歷程。

在流離失所過程中,她也接受過同修的饋贈,但極少。她說她們去了山東一帶,一路打工,省吃儉用,更多的錢用來做資料去散發,講著真相,救度著眾生。她還說,有時也有人心返出來。比如,在某市委住宅樓區送水時,一瓶瓶的純淨水扛著送往各家,時不時碰到居家過日子的人們,說說笑笑,三三兩兩,出出進進,猛然間也想起自己的丈夫、兒子……不由自主的掉眼淚。但一想起自己是大法弟子,心中的苦就沒了,力氣也大了,大瓶的水卻很輕鬆的扛上了5樓。

一年多以後,她回到了家。她的做法一直令我感動,我真的為她那麼小小的身軀竟能承受那麼大的苦難而讚歎。

身邊還有一位全家流離失所來本地的同修,她幾經打工,刷過碗,洗過衣,看過自行車,開過小賣店。有時候找兩份活,一份月薪400元,但佔用時間太長,影響學法煉功,做真相,就辭了一份。一家人住在廉價地下室,冬天還好過點,夏天陽氣上升,地縫滲出的都是水,那個潮啊可想而知。一家人吃的苦在旁人看著都驚嘆。然而她走過來了,現在開了小吃部,效益不錯,交了房租,還了欠款,供兩個孩子讀完了書,又學了技能找到了適當的工作。還把公爹接來而且照顧得很周到的。借同修的錢,同修怎麼說不要了,可她還是堅持還了,她說她是修煉人。

邪惡的迫害已經過去六年多了,風風雨雨中同修們都經歷了許多,法都在天天學。關於饋贈是怎麼對待的呢?是不是都像前面說的同修那樣?

有一種情況,咱倆坐車,你正好沒零錢,我替你買了一張票,一元錢。回頭非還我不可;到你家去,你扒了一個香蕉給我,說甚麼也不吃;或者坐車故意搶著買票,生怕別人為自己花錢。我覺得這太謹小慎微了。常人就說這修煉人怪怪的。

另一種情況就是流離失所的個別人,完全靠同修幫助,吃、穿、用無一不是如此,幾年來一直是這樣,好像流離失所就是接受饋贈的理由,同修給找了活都不去幹。

從法中我這麼悟,同修真有困難不幫不行,被幫者完全依賴就不對了。一個大男人住在同修家裏,就是常人也得不好意思,可這同修卻不以為然,還在那兒哭窮說甚麼家裏沒錢,孩子怎麼瘦。這麼說吧,如果這孩子是孤兒,年齡又小,同修們把他們的費用全包了都行,可他們自己也不小了,父母歲數也不大,完全可以掙錢養活自己,又都是修煉人。

師父可從來沒說過放下人心,放下情,就不盡家庭責任啊,更何況靠工資生活的同修也是省吃儉用的在為法付出,你三百、他五百的送去做資料在救人呢,大家真是源源不斷的在送。給流離失所的同修送吃的,穿的也是源源不斷,沒有時現買也給。

幾年過去了,回頭想想,這麼做對嗎?弄得流離失所的個別人成了習慣,成了理所當然。如果個別人完全依賴是個執著,那麼源源不斷供給的同修就是在縱容,甚至在放大他的執著。不是嗎?長期以來,我也真的送了不少,一直覺得不妥,就是沒好意思說出來,等著他們自己悟到、做到,可一直到現在還在條件那麼不妥的同修家住著,難道這種做法非要持續到法正人間不成?師父可是叫咱們邊工作邊證實法呀。

我們都在天天學法,可修煉過程中如果不能不斷的去掉自己的執著心,那就不是修煉人。雖然也做一些大法的事,是不是有條件在做呢?修煉人的流離失所可不是常人的避難啊!

更何況我們都懂得不失不得的法理,欠修煉人太多也不是好事啊!師父在法中多次講到花錢和色心不去的問題,而且講的那麼嚴肅、嚴重、嚴厲,難道幾年了都警醒不了個別人嗎?學法不修心等於白學,天天學法,照樣我行我素,這怎麼能行呢?說實在話,我真的為這一類同修難過,因為到現在仍然一如既往,毫無愧色。這種源源不斷的給予,我是不做了(不包括為法的付出)。

我真誠的希望饋贈的同修和接受饋贈的同修,都考慮一下該如何面對,用法衡量吧。同修之間該幫的一定要幫,別走極端啊!讓我們都做的更好,好嗎?

我知道自己也有許多人心沒去,悟的不一定對,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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