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法中修》一文就一個問題與該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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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同修正念正行,很值得敬佩,但我看到有一點問題,從一九九八年開始的,到現在同修沒悟到,只是寫了當時的經過。我本來不想花時間寫,可一想,看到問題要不指出來,那不太懶惰、自私了嗎?所以寫出來。

同修說:「那時我在煉靜功時有一個規律,從星期一開始坐一個小時起,每天增加一小時,到星期五打坐減下來,坐不了那麼長時間了。星期六、日乾脆不能坐,歇兩天。」那麼到星期四就是打坐四個小時,到星期五就得五個小時了。

在《在新西蘭法會上講法》中,有學員問:「有一次我盤腿竟達8小時20分鐘,以後走起路來總是一瘸一瘸的,但現在已經好多了,難道我真的是錯了嗎?」師父回答:「我說我們大法不主張長期在定中修,多看書學法,你要明明白白的修你這顆心,在法中提高。而修煉的動作本身是一種圓滿的輔助手段,所以你要把這8個小時用來學法,我看提高會很大。」

也就是說,跟著磁帶上的時間每天煉,時間足夠了,多餘的時間學法不是更好嗎?還在另一次講法中,有學員問,如果自己早上煉功,抱輪二個半小時,晚上又兩個半小時,會不會太多?師父的回答大意是:「應該多學法。」

本文同修又說,兩個月後,腿不疼了,「不疼的感覺更難受,一打坐就空了,無著無落的找不著邊際的感覺」,同修認為這是走出世間法的感覺,認為很相似。

我以為不是,師父講過如果入定,感覺非常美妙,像坐在雞蛋殼裏的感覺,怎麼會「更難受」呢?是同修用來煉功的時間太長了,沒注重學法呀。我幾乎沒有在任何一處看到該同修說自己花時間學法的。

還有一點,同修似乎把一味的吃苦(打坐腿疼)當成修煉的提高因素,追求腿疼的感受。消業其實只是修煉很小的一部份,提高心性才是根本。師父在《轉法輪》中開始就講:「煉功不長功的兩個原因:不知道高層次中的法就沒有法修;沒有向內去修,不修煉心性不長功。就這兩個原因。」

於是同修到九八年六月,覺的自己沒甚麼突破了,單位裏要有人下崗,於是就辦了「下崗、內退」,認為這樣才有更多時間去洪法。結果造成很多人不理解,到現在同修也沒覺的有問題,還覺的自己這樣才算「突破」了自我。

我想,為甚麼沒有突破了?「你煉煉功,多煉一會兒,手舉的酸了,或者是腿站的累了,這就長功了,你多煉多少小時就能長功了?那只起轉化本體的作用,但還需要能量來加持,它不起提高層次的作用。」(《轉法輪》)

我以為,明明工作很突出的,卻非要下崗,認為這樣可以去四處洪法,傳功,造成多少人不理解你?當然洪法、傳功、看淡名利是對的,但說來說去,是不重視學法,才突破不了的。光做事、煉功,就是修煉了?

同修文章裏還有一段說:「有一個在我們地區修的比較好的,每隔一段時間就到我們煉功點來,聽別人說他是開著修的,我有甚麼疑難問題,通過與他交流都有很好的啟發。從那以後,我在修煉中過關遇到的問題時只要我一想找他,他就來了,這就是師父給安排好的。」

我覺的這種做法有點「學人不學法」,別人修的好也是因為法學的好,我們自己也應該認真學法,碰到問題向內找,多學學法,而不是把其他同修的話作為修煉的指導,一有事就找別人,還把這當成是「師父給安排好的」。這其實是很危險的。九九年七二零以前,有很多學法不實的學員事事都看輔導員或者「修的好的」怎麼說、怎麼做,自己就跟著怎麼做,結果迫害一來就不知所措了,看到別人不修了、邪悟了,自己也跟著邪悟了,當自己依賴的人被抓、被「轉化」後,自己都不知道怎麼修了、還要不要修了。

當然本文同修對大法一直很堅定的。可是在後來做資料與別的協調人互相配合上一直配合不好,字裏行間流露出「受排擠,很委屈」的心。而且提到這幾個人後來都被抓,有的到現在還沒放回來。當然他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但我看到同修字裏有「他們被抓,證明他們是錯的,我是對的」心。

本文同修一直很好,很堅定,但我想應該更重視學法才好。個人建議。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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