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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阿城大法弟子孫豔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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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黑龍江阿城大法弟子孫豔芳因修煉大法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勞教一年。解除勞教後,孫豔芳多次找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才恢復工作,二零零五年四月她因向師生講真相又被非法拘留,停止工作,只發部份生活費工資。二零零六年九月被劫持,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

大法弟子孫豔芳是黑龍江阿城市新華鎮第一中學的教師,二零零六年八月工資被完全停發,隨後孫豔芳多次到新華鎮一中、新華鎮教育辦、阿城教育局交涉,又到政法委找負責「610辦」的王曉光交涉,提出:為甚麼不讓我上班、為甚麼停發我的工資等。二零零六年九月第二次去政法委「610辦」交涉時,孫豔芳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遭受戴手銬子和腳鐐子等等酷刑。孫豔芳開始絕食,高呼「法輪大法好」,阿城市醫院派出的醫護人員及監醫野蠻給孫豔芳灌食,灌的不是人吃的東西,都是一些骯髒的東西,孫豔芳的身體被折磨的極度消瘦。後來,孫豔芳又斷斷續續的絕食。

十月十九日,阿城法院非法開庭,孫豔芳拒絕出庭,用自己的智慧維護了大法,這是其一。法庭只得無奈收場。十月三十一日。阿城法院再次組織非法開庭,孫豔芳被幾名警務人員強行綁架到阿城法院。一路上孫豔芳不停的高呼「法輪大法好」,法庭中孫豔芳拒絕坐被告席,對阿城邪黨法院的柳廣玉以及檢察院的張德運等人對大法的誹謗和誣陷,孫豔芳讓這些人閉嘴,停止誣陷大法,並據理駁斥,當庭洪揚法輪大法,體現了大法弟子應有的堅定正念。

孫豔芳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受世界歡迎的好功法。我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沒有錯。檢察院人員舉證說孫豔芳向新華一中師生講過「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政府公安部門策劃的,孫豔芳告訴這些公檢法人員,「天安門自焚」就是假的,不是大法弟子所為,是栽贓陷害法輪功。檢察院人員又舉證說:孫豔芳讓學生退團退隊,孫豔芳說:就是要退出這個惡黨,還留在這裏幹甚麼?等著被淘汰嗎?等等。孫豔芳再次用自己的智慧和正念維護了大法,這是其二。她堂堂正正的表現,極大的震懾了公檢法人員,表現了一個真修弟子就應有的正念。法庭的場面成了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得以洪揚,而中共惡黨的「假惡鬥」徹底曝光。在如此邪惡的環境下,孫豔芳堅定的正念正行,令同修鼓舞。

十一月二十一日孫豔芳接到了阿城邪黨法院的非法判決書,遭到非法判刑三年,孫豔芳表示不服阿城法院的非法判決。這是阿城邪黨人員對大法弟子迫害的又一新的例證。

希望當地的大法弟子多關注孫豔芳的被迫害事件,也希望全世界大法弟子關注大法弟子被迫害事件,按著師尊的要求,向舊勢力的黑窩發出強大的正念,徹底解體黑手爛鬼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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