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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受七年迫害 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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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給川西龍泉監獄××郵寄《九評共產黨》和師父的經文,被獄警發現。據知情人說,監獄已通知東升鎮雙桂社區派出所到我兒子學校追查此事。為了不再落入魔窟,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在外。

因為我堅持修煉「真善忍」宇宙大法,幾次進京證實大法,向世人講真相,揭露邪惡,救度被邪黨謊言欺騙的世人而屢遭邪黨迫害。

我是法輪大法弟子李彩瓊,女,成都雙流縣東升鎮人。我曾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嚴重的胃病、膽囊炎,長期失眠……等多種病,把我折磨得全身無力,體重不到八十斤。因醫治無效果,每天就以打麻將混日子,從經濟上、精神上給家人帶來沉重的負擔。

九八年十一月我喜得大法。自此我嚴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抓緊時間讀大法書、煉功,不再在麻將桌上消耗生命。結果,我的身體在極短時間內發生了巨大變化,沒花一分錢,全身的疾病不藥而癒。每年僅門診費就至少節約了三千多元,住院費就更多了。全家人從思想上、經濟上解脫出來,都為我有個健康的身體、家庭的和睦而感到無比幸福。

可是,九九年年「七二零」以來,江澤民利用國家所有宣傳機器誣陷、誹謗大法及大法師父,利用暴力機關殘酷鎮壓法輪功。為了討還公道,討還大法師父的清白,我幾次進京證實大法。

二零零零年新年,第一次進京,剛到天安門的前門,卻碰到我縣東升鎮城東派出所的警察。他強制把我帶到成都駐京辦。東升派出所所長鄒X、大隊幹部劉文富強行對我搜身,搜走人民幣二百多元。第3天,我被押回雙流非法拘留十五天。派出所所長鄒X等八、九人的飛機票全部攤在我們4個法輪功學員身上。平均每人攤四千九百元,又罰款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第二次進京證實大法。途中我在河北保定一旅店住宿,雙流東升派出所強逼我家屬到旅店將我帶回。回家後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第三次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拉「法輪功簡介」橫幅,被當地惡警強行推上警車,關押在天安門附近派出所,後轉到成都駐京辦,非法關押三天。我們七、八個大法弟子被關在一間不到10平方米的房間內,氣溫高達三十八度以上。七月十九日,成都防暴大隊把我非法押回成都戒毒所,又由雙流任家坤等人押我回雙流看守所。他們非法判我勞教二年,七月二十日就把我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每個大法弟子由二個服刑人員包夾,沒有人身自由。包夾時時都跟著我們,甚至上廁所都跟著,不准說話,強逼洗腦……。期間,邪惡利用丈夫逼我離婚,兒子與我斷絕母子關係等手段讓我放棄修煉,其陰謀都沒有得逞。我堅信大法。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在東升鎮青槓村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二十六日上午該鎮城東派出所將我押至看守所非法關押1年半。我與他們論理,看守所管教說:對法輪功就是這樣,對法輪功不講法律。每天就是讓我們幹活,晚上加班到十二點才讓休息。後來他們非法給我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將我押到成都龍泉川西女子監獄。

這裏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多種多樣,如:吊、銬、捆綁、用腳布堵嘴……。他們還強逼我們背監規、打承認自己是罪犯的報告詞,如誰不配合,就罰大法弟子所在監室所有的人都不准吃飯,以此挑起犯人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弟子的仇視。法輪功弟子不「轉化」就不准家屬來探望(即接見);家裏郵寄來的包裹被扣留,或拖著不及時給;強行扣卡……。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回到家。可本人的身份證及八千元存摺被東升鎮扣留,經多次索要,仍不退還。只有在我揭露他們侵犯私人財產後,過了一個多月才退還給我。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因給川西龍泉監獄××郵寄《九評共產黨》和師父的經文,被獄警發現。為了不再落入魔窟,本人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迫離家出走。

那些迫害法輪功至今執迷不悟的人記住:鎮壓法輪功是逆天意而行,於天理不容,神一定會清算的,到大審判時,作惡者定逃不脫天上、人間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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