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提醒同修儘量在任何情況下不配合他簽字,即使是一般的調查也不簽,為甚麼要按他們安排的走呢?一簽反倒可以落實迫害了。即使人和東西一起被抓也不承認自己有罪,為甚麼要配合他迫害自己呢?過程中不要有怕心爭鬥心,祥和的說出道理:違反憲法中人權保障的正是他們自己。人同時也有明白的一面的。即使簽也要注意不要給他們留下迫害的藉口。
個人看法,給同修參考,不對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