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汝汝和母親從菜市場返家的路上,撿到了正隨著疾駛而過的車輛起舞的兩張佰元鈔票。聰慧的汝汝當下決定要把錢送去警察局招領,原因是:掉錢的人一定會很著急,如果我們拿了不該得的錢會損德。在她小小的心靈,兩佰元可是筆大數目!
到了警局,汝汝獨自走進警局,慎重的遞交兩佰元。但見員警面有難色的步出警局,告知這區區小錢所引發的事後追蹤程序繁瑣,製作筆錄、公告招領六個月……等。他好意的希望汝汝母女能把錢拿回去。汝汝的媽媽和善的告訴他:「從小我們教育孩子路不拾遺、拾金不昧,如果把錢拿回去,孩子要如何遵循?」警員先生很認同的點了點頭,但依然以暗示的手勢,懇求汝汝媽把錢拿回去,或考慮捐給慈善機構。汝汝媽明白的告訴他:「對不起,造成您的困擾,我們學的是真善忍,不會把錢拿回去,既然交進警察局,您怎麼處理我們沒意見。」警察先生明白後,欣然受理。汝汝在一旁認同且期待的猛點頭,因為她認為這錢不是自己應該得的。
出了警局,媽媽稱讚汝汝:「好乖,你做到了真善忍」。汝汝靦腆的說:「哎呀!媽媽你別炫耀,回去可不要說」。難得孩子懂得「為善不欲人知」的道理。回家後,她彷彿全忘了這一回事。時至今日,絕口不提。
從這件事情,看到孩子本質上的改變。在整個事件,孩子是主角,她全程參與決策過程,並做出明確的決定,沒有矯情和掩飾,跟以前的行為相比較,有如天壤之別。目睹了整個過程,媽媽心裏感動的直想流眼淚,真、善、忍的法理,使汝汝從本質上改變了原本貪婪、自私的想法,就像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中所說:「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主要目地是往高層次上帶人,並沒有想做這樣的事情,可是它卻能夠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謝謝慈悲偉大的李老師!謝謝明慧學校同修們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