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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寧鄉縣公安政保迫害周雲霞夫婦的情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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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2001年10月底,長沙寧鄉縣公安政保周友良等3個人來到懷化七公司將周雲霞夫婦倆劫持。

當時周友良暗示說:「我是縣公安局政保科負責人,對你們『宣傳法輪功』的問題,我有權在當地懷化解決,不一定要帶回我縣處理,就看你們有沒有『誠意』解決處理好這個問題,帶不帶走全看你們的『誠意』(言外之意,就是有錢就能解決)。好好考慮5分鐘、10分鐘再回答。」

周雲霞夫婦表示:「沒有甚麼好考慮的,我們也沒有甚麼問題,只是信仰『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更談不上犯甚麼罪,也沒有甚麼錢。」

周友良說:「我看你幾十歲了,幾十年的黨齡,還是這個寒酸勁,我看你也拿不出錢來。要曉得做人識時務,我入黨3年,房子、電器甚麼都有了,老婆要多少都有。我勸你為人不要那麼認真,學甚麼法輪功啊,弄不好要坐牢的,你看我們多好。」

被劫持去寧鄉的路上,途經辰溪縣,晚上到一家飯店吃飯,三個人圍著一個女服務員,拉拉扯扯的調戲,硬要那女孩子給他們唱歌、跳舞助興。吃了70多元,開發票400多元。

在派出所裏對他們實施連續48小時非法審訊。「背寶劍」,雙手手腕外皮全部扣破,毒打,頭頂被打得裂開出血,逼著說出傳單來源,之後夫婦倆被分別非法判刑三年(曾國彬)、四年(周雲霞)。在監獄裏承受惡警和牢頭的雙重迫害。一天10多小時的繁重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動不動就是一頓毒打、罰站、罰跑、烈日下曬太陽、扣飯、坐禁閉半個月、一個月。惡警無故說周雲霞有肺結核,關進傳染病房,強行打毒針、灌藥,暴力下門牙被撬脫幾顆,被傳染病房關了3個多月,出現神志不清迷迷糊糊的狀態。

周雲霞被非法關押四年,按生意月盈利1200元收入算,四年收入就是57600元。曾國彬月收入600元,3年有21600元收入。被抄家房屋家產損失1萬元。估計損失約9萬元,親人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兩個兒子家庭破碎。

責任人:長沙寧鄉縣公安政保科 唐翠華 唐昭良 周友良(政保科長),唐建明(國保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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