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1999年的時候,我們尊敬的師父和法輪功卻被無端栽贓,新聞報紙大肆污衊法輪功。我們的師父是在教我們做好人,怎麼是邪的呢?就這樣本著社會公民的權利和對政府的信任,我於當年的7月22日進京上訪以說明真相。告訴政府我們的師父是清白的,我們也是清白的,我們的師父是在教我們做好人,我們也是在按師父的要求做一個好人。
在上訪回來的時候因為我拒絕轉化,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登士堡黨委書記劉笑波(後遭惡報死於車禍)和達連屯支部書記趙德撲在9月份和11月份派兩個人到我家看著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兩次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期間所用的費用由我們家承擔。
我於12月20日又一次進京上訪。在路上是層層設卡,我只得坐車到山海關從那徒步走到北京以說明真相。可到北京等待我的不是能說明真相的地方,而是警察的非法抓捕。就這樣我被送到瀋陽大南收容遣送站,在那裏吃的不怎麼樣卻要每天20元的伙食費。
非法關押了5天後,我被本地派出所民警張二良和西山治保押送到法庫縣拘留所。在途中,張二良騙我說到法庫那要搜身,錢會被沒收,要我把錢交與他保管,當時我沒多想就把隨身帶的200元錢交與他,沒想到他卻把錢拿走了。
就這樣我於2000年1月6號被關進法庫縣拘留所。當天法庫政法委書記吳奉林指使被拘留的三個人在晚上折磨我以達到讓我放棄信仰的目的,一直到10點多才讓我睡覺。拘留所馬副所長手持電棍動不動就電大法弟子。有一天晚上他讓登士堡大法弟子吳春山咬著電棍,然後放電把他電的滿嘴大泡。大法弟子李菩堂的老母親去世,惡警都不讓他回家探望。
同年3月6日,政法委秘書小張把我提出去問我還煉不?我說煉,他就用掃帚頭往我臉上打,把我臉都打變形了,然後讓我對牆跪著。當天和我一起挨打的還有張治廣和張治國兩兄弟。就這樣我在那被關了4個月,吃的東西是窩頭白菜水,連鹹淡都沒有,卻要每天支付20元伙食費。這就是法庫縣的幫助教育轉化學習班。
在拘留所出來後,我又被關押在登士堡後山20多天,與我一起被關的一共7個人,惡警逼迫他們每個人交三千元押金才肯放人。我是12月25日到的北京,就因為這個無故的原因罰我們家一萬元錢,如不交錢就不肯放人。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11/2/79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