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件事情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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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四日】最近遇到一件事,悟不好,寫出來與同修共同切磋。我一個舅媽不修煉,其娘家親屬有好幾個修煉大法的。一次她回娘家探親,親戚送給她十幾個護身符,還有一本《轉法輪》,並對她說:「和誰不錯,就送一個護身符。」舅媽回來後,覺得和鄰居不錯,就拿了一個護身符給那人,正好那人是個大隊幹部,一看是大法的東西,就把舅媽訓了一頓,並說:「若不是看在……份上,非把你逮起來不可。」嚇的舅媽回家把那十幾個護身符全扔了,《轉法輪》也當廢品賣了,結果腳馬上腫了起來,腳趾縫流膿水。

我這裏不是與大家談舅媽毀書遭報這個事,我想談談大法弟子如何嚴肅對待證實法的問題。上面這件事中,覺的關係不錯就送一個護身符,我覺的心裏不是滋味,而且還是讓一個常人來做,真相護身符可不是禮品哪,禮尚往來,想送誰就送誰,能不能發揮作用,甚至能不能讓世人接受,要看緣份,本人心中是否認同大法,同時還要看是否給其講清了大法真相。一個不明白真相的人,不認同大法的人, 沒有恭敬大法之心的人,他能夠接受護身符嗎?即使接受了,他或許會想:我為甚麼要接受呢?可能他會當作飾品禮品對待呢,這樣的心態能獲得大法的庇護嗎?大法會降福這樣的人嗎?一旦有了災難,他會怎麼想呢?弄不好,他還會說大法騙他呢。證實法之路怎麼能不嚴肅對待呢?

而且證實法的事怎麼能依賴、指望一個常人來做呢?是誰在救救世人呢?證實法中大法弟子才是主角,怎麼能顛倒呢?當然,有正念的常人主動洪法是好事。同修們辛辛苦苦,省吃儉用做出來的大法書、資料、護身符,就因為同修走偏而讓一個常人給毀了,給大法造成了多大的損失啊,而且舅媽本人也因此而對大法犯下了不敬之罪,難道我們自己就沒有責任嗎?況且舅媽根本就不識字,給她大法書又有甚麼意義呢?是不是摻進親情的因素了呢?一定要理智啊,否則,非但救不了世人,反而會把世人推入深淵。希望與此事有關的同修,向內找,走好走正證實法之路。

個人所悟,膚淺,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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