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裏,惡警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又問我:「發了多少次法輪功資料了?」我說:「就這一次」這時李彩芹就大罵我說:「你這個老壞東西,你在西華鎮剛苓的地方發了兩次我看見你了都沒拉著你,你還不承認」。我還被他們無理的訊問其他的話。
2006年2月中旬(農曆正月18日)拘留所的惡警審問我說:「上級決定給你判了兩年監外勞動教養的處理」他們還無理罰款15000元錢,兒子東挪西借了5000元才算放了人,惡警還當著我兒子的面說叫我的兒子做保人,如果我回家還發傳單,就叫我繼續坐牢。在釋放我的當天還強迫我寫下所謂的不符合大法弟子言行的「保證書」,我內心很痛苦,我不承認邪惡的一切迫害,現在聲明全部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