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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惡警在迫害法輪功的名義下百般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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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我叫張素芳,家住河南淮陽縣醒眾街七十二號。我於九九年農曆正月初三得法。我得法前患婦科病、慢性結腸炎、肺結核(多年大口吐血)等多種疾病,是被醫院判了死刑的重病人。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家庭也協調好了。

我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 老伴含恨去世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邪惡鋪天蓋地的迫害下來,為了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相,我三次到北京天安門喊冤。第一次被天安門廣場分局抓去送到台湖派出所,一天後被拉出離北京一百五十里的地方給扔下車;第三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點左右我在天安門廣場的血旗桿旁拉開了橫幅「法輪大法好」,發自內心的喊出了「法輪大法好!」「法正乾坤!」「還我師父清白!」立刻被邪惡之徒抓到天安門廣場分局,之後又被送到朝陽區看守所,受到朝陽區看守所百般折磨、酷刑迫害。

提審時我不報名字,惡警拎起我的衣服抓起痰盂把髒水倒進我脖子裏;因為我煉功被罰靠牆站了一天;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罰蹲了兩天牆根並不准上廁所;問我吃飯不,我不說,惡警們教唆四個犯人上來打我,把我的衣服扒掉光剩下內衣,然後它們穿著皮鞋對我拳打腳踢,打著嘴裏還叫囂著罵:「我叫你在這裏領頭,煉功、絕食都是你。」一直打了三個多鐘頭,把我全身踢的淤血青紫,口吐鮮血,倒在地上。

後來又把我拉到另外一間房裏去灌食,把我的雙手反背在身後捆上,裏邊還有二十多個同修用不同的方式捆,有手朝前捆的,有手朝後捆的,有拉射箭式捆的,有幾個人扒的全身一絲不掛,仰面躺到地板上呈大字型分開固定,手腳和嘴用加寬膠布粘住凍一天一夜(當時氣溫是零下)。後來又把我衣服扒掉拉到二樓去灌辣椒水。

在二樓我看到另兩名同修,一個因不報姓名,用了三天刑。第一天拉到外面外衣扒掉反捆在鐵椅上,讓他光著腳踩到雪上,然後惡警們照他臉拳打腳踢;第二天用同樣的方式折磨並用冷水往脖子裏澆;第三天又用同樣方式折磨用熱水往脖子裏澆。另一個同修被惡人穿著皮鞋往襠裏狠踢。

後來惡警們又把我拉到小宏門派出所,三天兩夜不叫睡覺,車輪戰熬我,他們一人兩小時和我辯論,還把我鎖到鐵椅(老虎凳)上一夜不准我閤眼。後來淮陽縣公安局副政委任偉把我押到周口駐京辦事處5天,我的衣服、鞋、錢全扣押在朝陽區派出所,讓任偉去要他不去,到我離開北京時行李存據已過期沒用了。

淮陽縣的國保大隊股長趙繼山和王立群把我從北京帶回,在火車上趙繼山把我的手銬在鐵欄上,列車員給我送來一杯水,趙繼山說:「不准她喝,渴死她。」後來聽我老伴講,任偉叫人找他要一萬元錢,老伴沒錢,任偉不願意,非逼著要,他通過縣政法委命令民生辦事處的頭交了一萬元給任偉,然後辦事處的會計拿著一萬元的條子叫我老伴簽名,老伴不認。任偉把我押回時,從北京給我老伴打電話叫再拿一萬元,否則把我關押看守所。這幾年淮陽縣國保大隊和民生辦事處多次去我家找老伴要那一萬元錢,經常騷擾、恐嚇、威脅、刁難,我又被長期關押,老伴連嚇帶氣患了病無人照應,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離開人世。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五,陳家昌等人把我關押到淮陽縣看守所長達近十個月(差兩天),在這期間,看守所對我和其他同修迫害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五月的一天早上四點,我發正念被管教吳金鐘看見,彙報給帶班所長王培棟。二人開了號門,王培棟照我臉就打個不停,隨即把我拉到外邊問:「你還煉不煉?」我說:「煉!」王培棟就一耳光扇到我臉上說:「你要再煉我叫你帶二十八斤的大鐐,叫兩個人架住你的胳膊跑著趟鐐!」

我不說不煉的話,就被趟鐐。在我的雙腳腳脖子磨的血肉模糊沾著褲腿時,惡班長石中傑手拿一根扁形木棍,上邊釘了兩排釘子,指著我說:「只要你說聲不煉,馬上停下來,鐐去掉,不說就死在這裏。」我心一橫:「死又何懼!」後來一直趟到吃早飯了,他們才把我送到號房。兩個號房的人都在吃飯,一看我的腿血淋淋的,震驚的把饃都吐了出來,放聲大哭。我一直戴了九天鐐他們才取了下來。

八月的一天,我與同修集體發正念,被看守所副所長鄭現軍發現,把我們全部拉到外邊戴上鐐,八個人連環扣成一圈,並惡狠狠的說:「我叫你們好好的練。」這樣,我們吃飯、睡覺、上廁所全都得動,一直帶了將近20天,去鐐時鄭現軍挨個問「還煉不煉」?我就不說不煉,鄭現軍就不給我去,一直到我絕食骨瘦如柴,昏迷不醒了才去掉鐐。人都被迫害到那程度了惡警還問:「煉不煉?」並說我絕食是蘇玉金的主意,當著我的面把蘇玉金捆到樹上,惡警吳金鐘上去打罷,鄭現軍又過去左右開弓打了一百多個耳光,打的蘇玉金不省人事。

我絕食二十九天,惡獄醫張多書給我灌食三次。第一次是絕食後的三天之後,張多書拽住我的頭髮按住我的臉;第二次拽著頭髮打,端了半瓢水;第三次是絕食的第十四天。同修們都擔心怕我死在裏面,就喊話給他們,第十五天張多書等人把我抬出去,仰面捆在一個長椅上,端了一瓢涼水,放一小包豆奶粉給我灌食,張多書穿著皮鞋的腳踩住我的手往裏灌。在我絕食的第二十九天,即農曆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六,清晨三點多鐘,我感覺一陣難受,叫了聲「馬大姐」(同修),她抱起我,我就啥也不知道了,昏死過去。等我醒來睜開眼,看見跟前站了六個人全是肩章帽徽的,張多書摸脈、量血壓,也慌了,掂來兩瓶生理鹽水,我死活不掛針。到九點、十點左右時通知我叫我回家,民生辦事處、派出所、國保大隊來了七、八個人把我送回家,這時一百七十斤重的我只剩下七十來斤, 在家休養了二十多天才能下床。

惡人惡警在迫害法輪功的名義下百般作惡

淮陽縣有一個人叫蘇訓傑,十多年前通過別人介紹,我貸給他一筆錢(二萬多元),後來我多次問他要都不給。我去上門要賬,他有時罵我,有時夫妻倆往外推我,我要求換一下賬條子又多次躲著不見,說好了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辦理,他到時又躲起來不見,我站在門外三個鐘頭他才起床開門,把條子接過去就撕了個粉碎,我要求他重寫一個,他不寫,並動手打我(在他屋裏),最後把尿水往我頭上澆,隨後又把我給他的真相光盤全交給國保大隊的王全棟。王全棟買他一所房子還欠他幾千元錢,蘇就跟王說:「你只要把張素芳抓起來判她幾年,欠的錢就不要你還了。」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左右,王全棟、李昌鋒、常怡軍、徐軍、西關派出所兩個人、北關派出所兩個人、鎮關鎮田灣村的主任田好成共九個人到我家破門而入,進了門又翻又扒又倒,把我的小百貨翻了個底朝天,把我的書、我家照片、好一點的東西和我上衣口袋裏的264元現金抄走(錢是李昌鋒掏走的)。我去奪我的書,李昌鋒等四人把我按倒在地,反背雙手捆住,我與它們講理,李昌鋒隨手抓起一塊破布塞到我嘴裏,不准我動,一動徐軍就照臉打我,用腳踢我。最後把我的稍好一點的東西都拿走了,連我收拾的一袋廢紙也給拎走了。四個人把我抬上汽車,十二點鐘汽車開到淮陽縣城西關停下來,王全棟看著我,我一動,他就打我臉,另有四個人上樓找我朋友(常人),問她家有我的書沒有。她女兒說:「你們不是公安的嗎?你們到這兒來幹甚麼?你們也給老婆兒(指我)出出氣,蘇訓傑欠人家的錢不還,還把人家給打個半死,往頭上澆尿水,這還是人嗎?他有錢請你們吃喝是不是?」到了國保大隊,王全棟問我:「東西(蘇訓傑交的光盤)是從哪來的?」我沒回答,質問他:「你是王全棟?」他不敢承認,自稱姓李。

他們問不出甚麼就把我投入縣看守所關押。由於我被這些惡人打的全身骨頭都疼,三天三夜仰面躺著不能動彈,右邊的肋部腫起,骨頭象斷了一樣痛,早已痊癒的肺結核被蘇訓傑、徐軍打的又犯了,口吐鮮血,水米不進,一直吐了四十八天,直至神志不清,肋部也一直還在痛。我讓獄醫張多書捎話,讓朋友把衣服、被子送來,他根本不捎話,反而又與李昌鋒合夥洗劫我家,把我的枕巾(上面有「法輪大法好」的字)、桌子上的八元零錢、杯子裏的幾個光盤、四千元的存摺、戶口本、賬條子拿走,鐘錶給我踢爛,走時門鎖也不上,百貨丟了個精光。這些個邪惡之徒從此又打起四千元錢的主意,第三次提審,李昌鋒單獨叫我把四千元錢取三千交給他,說讓我自己保自己,給他三千做押金,一年以後不煉了還退給我,我不同意。張多書也為了分那幾千元錢百般迫害我,單獨對我講,把幾千元錢交給他,他給我跑事,我不同意。張多書在我絕食、趟鐐、吐血四十八天生命垂危時不管不問,還對外邊人說我沒有事,當時號房裏的人怕傳染,怕我死在裏邊,都怨氣連天的。就在我昏迷不醒時張多書又到我耳邊說叫我取錢,說是給我看病用,還以此為藉口騙走我朋友二百一十元,從朋友那騙錢得逞後,又故伎重施,第二次準備騙我朋友三千元,我朋友說:「只要張素芳寫的有條子我就借給她!」他傻眼了。看守所的邪惡之徒看到人馬上快死了,錢又要不著,才把我放回家。我回家身體恢復後,去國保大隊找李昌鋒,要他從我家拿走的東西,李不承認,說啥也沒見著。這就是中共邪黨的所謂「人民警察」!

以上是我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所遭受的迫害,今天我寫出來,揭露、曝光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喚醒民眾,立刻停止迫害!無罪釋放所有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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