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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政法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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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的下達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命令後,七年間,廣東省公安政法系統惡黨人員在執行迫害政策中首當其衝,為了眼前利益,不顧做人的起碼良心,在這場迫害中幹了很多傷天害理,滅絕人倫的壞事,結果給自己造下了很大的罪業。現在國際社會已經成立了「迫害法輪功真相調查委員會」,將共產黨的罪惡公布於天下。那些對法輪功犯了罪的人也將難逃法網。我們將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揭露出來,讓善良的人們儘快看清共產邪黨的邪惡本質,不要被中共的造假宣傳迷住了善良的本性,遠離罪惡,根除危害社會的毒瘤。邪惡中共已走到了窮途末路,即將遭天譴了。現在,上蒼已經給了人選擇、贖罪的機會,退黨是自救,全民退黨也是在拯救我們中華民族。

李惠萍,女,45歲,原廣東省公安廳九處的職工。1996年初修煉法輪功,煉功前的心臟病、肺氣腫等多種頑疾不藥而癒,受益匪淺,身心健康,家庭幸福。1999年7月20日後,在邪黨瘋狂打壓下,廣東省公安廳國保局政委、副廳長郭鐵鷹、科長冼建芬等積極執行惡黨邪惡政策,充當政治打手,在公安廳辦了廣東最早的強化洗腦班(8月中旬),將在省公安廳工作的李惠萍、李訪松、吳崇標、羅海玲、王全紅等一批堅修法輪功的大法弟子集中洗腦迫害,遭受精神肉體上殘酷摧殘的李惠萍20天後(9月中旬)突然死亡。秘密警察(特務)出身的郭鐵鷹對李惠萍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命關天,必將追究法律責任。李惠萍是「7.20」後廣東第一位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

李訪松,男,50多歲,李惠萍的丈夫,原廣東省公安廳九處的科長。1999年7月20日後,原廣東省公安廳九處(政保)處長(現調任廣東省委610辦(綜治辦)副主任、廣東省公安廳國保局政委、副廳長)郭鐵鷹積極執行惡黨邪惡政策,充當政治打手,在公安廳辦了廣東最早的強化洗腦班(8月中旬),將在省公安廳工作的李惠萍、李訪松等一批堅修法輪功的大法弟子集中洗腦迫害,遭受精神肉體上殘酷迫害的李訪松的妻子李惠萍20天後(9月中旬)突然死亡。2000年省公安廳長梁國聚剛上任,6月李訪松到北京天安門喊「法輪大法好」,為法輪功上訪,就被梁國聚和九處處長郭鐵鷹開除,被非法拘留一個多月後,送三水勞教所勞教三年。從此失去工資等一切生活待遇。2001年7月李訪松的90歲的老父親因承受不住巨大打擊,從二樓陽台跳下,嚴重摔傷,不久含冤離世。李訪松年近60歲,為國家工作了40年,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邪黨迫害得家破人亡。

謝坤香,女,54歲,原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街派出所臨時工。2000年底上訪北京證實大法,被原單位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街派出所開除,又被受海珠區610溫春蘭等惡警教唆的丈夫趕出家門,後生活十分困難,都始終沒有放棄大法修煉。2001年6月被非法關押在槎頭勞教所,遭受毒打、人身侮辱、太陽曝曬、長時間吊銬、摧殘性灌食、精神迫害、剝奪睡眠、灌辣椒等酷刑,折磨得只剩一把骨頭。2004年8月3日,謝坤香在派發真相資料時被舉報,遭強行綁架送往海珠區看守所。2005年4月12日被海珠區法庭非法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辦案人員是何文聰、溫春蘭等。在廣州女子監獄,前不久(2006年上半年),獄警偽造醫院證明,謊稱謝坤香患有精神病,對其濫用藥物,多次強行抽血,並注射藥物,進行虐待和迫害。

粟嵐,女,40多歲,原廣深公司廣州東站派出所警察。修煉法輪大法後,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口碑很好。1999年7.20後,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東站派出所強迫辭職,還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2005年上半年她回原單位講真相被告發,她的丈夫東站派出所副所長受到株連被調離,被迫離婚。

李育久,男,60多歲,原廣州天河公安分局消防科長。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勤政廉政,工作成績突出,多次受嘉獎。邪黨迫害法輪功後,仍堅持修煉法輪功,2000年7月被廣州天河公安分局強迫辭職。沒有任何生活收入,生活得不到保障,全靠親屬資助勉強度日。2004年11月後每年天河區政府只給2萬元生活費,沒有醫療、保險等保障,公務員退休高工資待遇被邪黨剝奪。為了升職迫害李育久的原天河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長李學廣,在2001年遭惡報突然病斃。

林珊,女,30多歲,原省公安廳廣安大廈團委書記。1999年7.20後,堅持修煉法輪功,到北京上訪,被非法綁架回廣州,被省公安廳強迫辭職。

趙瑩,女,30多歲,原省公安廳職工。1999年7.20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回廣州,被省公安廳強迫辭職,住房被非法收走。趙瑩的父親,60多歲,省公安廳處長,已退休。邪黨迫害法輪功後,仍堅持修煉法輪功,到天安門廣場高喊「法輪大法好」,後受到迫害。

李美萍,女,年齡40左右,原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刑事審判員因堅修大法,99年7.20後因到北京上訪,連續兩次被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99年12月31日因組織梅州大法弟子集體煉功,被綁架到梅州市芹黃看守所,2000年被非法送廣東三水勞教所勞教三年。2004年11月14日被非法綁架。2005年廣東梅州市梅江區檢察院、法院對大法弟子李美萍非法判5年,關押在廣州女子監獄。在獄中,遭受酷刑折磨,不給睡覺、被毒打吊打,導致頸椎增生、腰椎盤突出。

謝純鋒,男,20多歲,原汕頭市中級法院法官,99年7.20後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強送汕頭精神病院迫害,被強行注射大量摧毀中樞神經系統的精神病毒劑,生命垂危,後被家屬發現,強烈抗議,邪惡之徒才停止精神迫害,2002年9月再次勞教二年,被三水勞教所加重迫害,長期不准睡覺、不准坐、不准刷牙、不准洗臉、不准洗澡、長時間強迫蹲著等等,腳腫得不能走路。被關禁閉,每天二次用5-8條一萬伏或1.5萬伏電棍電擊,每次二小時,身心遭受嚴重傷害。2003年9月中旬期滿,被汕頭市610直接從勞教所押往汕頭市政法委開辦的洗腦班進行精神折磨。

吳碧雲,女,30多歲,原公安家屬。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廣州海珠區公安分局非法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她的丈夫(公安幹警)在壓力下被迫跟她離婚。吳碧雲於2006年初不得不到國外尋求國際難民庇護。

曾被非法關押在廣東三水勞教所勞教的還有廣東珠海某派出所一名幹警、廣東潮州某看守所的一名幹警。

在此奉勸那些仍在繼續對大法弟子行惡之人,不要因執行上級的命令為藉口而失去應有的理智和良知。中共氣數已盡,為了自己及家人的未來,立即停止作惡。儘快醒悟、悔過,不要一錯再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發表公告:「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附:實施迫害的單位、責任人地址電話:

朱穗生:1999年6月由原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調任廣州市公安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2005年9月調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住址:黃華路24號35棟601房 郵編 510050

犯罪事實:

朱穗生自1999年6月任公安局局長以來,不遺餘力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廣州市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之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大會及誣蔑法輪功的宣傳。

1999年7月20日,廣州幾千名法輪功學員到市政府、省政府和平集體上訪,遭到廣州市公安圍堵、強行驅散,大批法輪功學員被車拉到郊外。張孟業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6月18日,廣州近千名法輪功學員在天河體育中心、越秀公園、中央公園、烈士陵園集體煉功,廣州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強行驅散煉功的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抓捕關押幾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各看守所,之後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2005年9月12日大抓捕:廣州市各區集中在9月12日、13日前後,610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13人,並送入廣州市法制教育學習班強制洗腦。(摘自2005年10月26日「追查廣東省參與非法大搜捕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通告」)

參與迫害港澳、東南亞地區的大法弟子。

2)梁國聚,男,出生日期:1947年10月。職務:廣東省委常委、省公安廳廳長、政法委書記。2000年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至今。

住址:佛山市公安局宿舍

犯罪事實:

梁國聚涉嫌操縱、指揮廣東省惡黨人員迫害法輪功,對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件負有難以推卸的直接責任。廣東省是全國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2月5日,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30名,惡黨人員對法輪功迫害的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梁國聚是省委省政府主要執行迫害的人員。(摘自「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緝的200名中共高官罪行實錄」)

迫害廣東省公安系統的法輪功學員。幾年來參與迫害三水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參與迫害港澳、東南亞地區的大法弟子。

3)郭鐵鷹

約52歲,原廣東省九處(政保)處長,現調任廣東省委610辦(綜治辦)副主任,廣東省公安廳國保局政委、副廳長。

住址:廣州竹絲崗74號10樓。其妻子名叫盧萍、兒子叫明明、陽陽。

犯罪事實:

99年7.20後,主動配合廣東公安廳長梁國聚充當惡黨政治打手,參與迫害法輪功活動及誣蔑法輪功的宣傳。迫害廣東省公安系統的法輪功學員。參與迫害港澳、東南亞地區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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