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煉中,我沒有處理好家庭關係。我的業餘時間比較自由,這樣我就積極主動的去學法小組學法。但不長時間,同修就表示不歡迎,我與另一同修切磋,沒想到她直接了當的說:「你別太執著了,集體學和個人學一樣。」
我困惑了:難道圓容師父給我們留下的集體學法的形式不對嗎?看來這幾個同修的意見還一致,並且學法小組仍然在學。當時,我也向內找了。認真學了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講到:「每個人都找自己的原因,我是不是自己哪個地方沒做好啊?別人不認同我啊?」又想到師父講的:「能夠跟著師父走到今天,能從迫害中走過來,就是了不起!」(《2005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馬上覺的這幾位同修真是個個都很了不起,心裏就過去了。
可是從2005年9月末以來,邪惡瘋狂抓捕迫害我們地區大法弟子,與我接觸的幾位負責人、聯繫人同修先後被抓走迫害,上述問題又來了。這一次,我真的困惑了:表面上有一小部份同修或多或少有些怕心,但為甚麼人家都不認同我,都感覺我去哪裏人家壓力大呢?難道就我正念正行嗎?肯定不是,而且這個學法小組也還在學。
這次我想到師父說的:「因為太多的時間在常人的社會現實中,所以大法弟子在一起的時間就更加珍貴」(《致以色列法會》),在心裏對同修沒有產生隔閡,可總覺的哪兒還是不對。今天讀了同修寫的《應重視消除發生在同修內部的干擾》文章後,深受觸動。雖然我沒去嘮常人嗑,但為同修,為他人著想這方面做的太差了,像師父講的「自己不注意安全,更不注意其他人的安全」(《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在與同修發生衝突的矛盾中,悟到自己意識上不夠重視發正念、重視學法是出於保護自己的根本執著,最本質上還是舊宇宙生命的「私」在作怪,表現為像同修說的有意無意的以「我」為中心,與我意見不同,就在顯示心的作用下搬出師父的講法,總想說服別人,其實是法沒學好。師父在《挖根》中講:「這法大的不可想像,其法理你們永遠也不會全部知道和理解」;「大家在協調配合做甚麼事情的時候,你是在證實你自己呢還是在證實法,就是這個問題。(《2004年紐約國際法講法》)
以上是侷限在自己所在層次上的一點認識,因為仍然沒處理好家庭問題,而且還引不起足夠的重視,所以可能還是沒挖到根。這些方面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