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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樂清市惡警非法抄家並偷竊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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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19日】浙江省樂清市大法弟子黃慶燈遭惡警非法抄家,惡警並在抄家過程中偷走八千元錢。以下是他本人自述。

本人黃慶燈,68歲,虹橋鎮東垟村人。

在2006年1月12日下午四點左右,我在家打掃衛生,突然來了五個人,也沒出示任何證件,就要非法抄我的家,當時我不允許,他們就開始非法強行綁架我和妻子到樓下。

一會兒又來了幾個惡警,也是不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就直奔三樓我住的房間,撬門踢開房門,就在房間胡爛亂翻起來,過了好長時間才下來,那時我要到房間看看有甚麼東西被拿走,他們中有四個人連拖帶拉強制把我拖上車,還有五人強拉我妻子一起到派出所去,那時鄰居們過來說「他倆沒犯甚麼,好端端的,憑甚麼把他們抓走。」他們看鄰居們這麼說,就強迫我跟他們到虹橋派出所。

我到了派出所,問他們為甚麼抓人?他們說有人舉報我家有人在煉功,談話了好一會兒,讓我回家。我從派出所回家,家中被他們翻得亂七八糟,他們拿走《轉法輪》書五本,師父講法帶和煉功帶。我於是打開櫥子一看,八千元現金不翼而飛。由於當時發現已經晚上了,沒去報案。第二天早上,我到派出所報案,辦理人員叫我跟所長反映,我找了好長時間也沒找到所長,只好跟駐村東垟的人員講,他答應把這事向所長反映。下午我又到派出所找所長,後來找到了林副所長,我把昨天的經過和八千元現金被拿走之事告訴他,他拿起電話說「昨天是你們到黃慶燈家嗎?他有八千元現金你們有沒有拿?」問過之後,他對我說,「他們說沒有拿你現金,你回家吧。」我說「要他把此事立案」,他說「這怎麼立案啊」。我又向虹橋鎮610辦的一個叫光豐的人反映這件事,叫他把這件事情反映給上級領導。他說「可以」。

可是過了幾天沒有人來調查,16日我到樂清市公安局紀委反映情況,把資料也給他們,等到18號還是沒有人來調查,18日下午我又到虹橋派出所找所長,所長沒找到,找到指導員辦公室,指導員一聽我煉法輪功,聽也不聽就趕我出去。


樂清市公安局電話: 0577-62531315 62533727
樂清市610辦公室 0577-62521354 62567012(傳真)
虹橋鎮派出所所長
谷亦宏電話 0577-62311225 手機13868780888
指導員金獻青 0577-62322616 手機13806865282
第一副所長辦公室 0577-62322877
第二副所長辦公室 0577-62327110
第三副所長辦公室 0577-62318105
虹橋鎮政法委辦公室 0577-62363411 0577-623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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