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日,大法弟子辛敏鐸正在路上行走,被惡人綁架,妻子鮑俊岑正在鄰居家串門也被綁架。惡人並以莫須有的罪名企圖把好人投進大牢,以達到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的所謂政績的需要。
辛敏鐸夫婦案於2005年11月9日被盤錦市中級法院以證據不成立駁回區檢察院。於當天返回區國保大隊(原辦案單位)。
2005年11月25日經過進一步造假後,興隆台區國保大隊又將案子重送給興隆台區檢察院,但只有辛敏鐸的所謂「材料」。12月26日才將鮑俊岑的案宗另立一案送區檢察院。
2005年12月12日。興區法院開庭過程中,代理公訴員王劍波與2005年9月12日的公訴員裴光顏一樣在念公訴狀時都是語無倫次,幾次將造假的材料念錯。這在當時所有參加旁聽的人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2005年12月12日開庭時,盤錦市大部份律師事務所都派一名律師前來參加了旁聽,除了辯護律師外共有九名律師。
在法庭上,當事人與辯護律師的義正辭嚴的強有力的辯護使得公訴員及法院的審判長、國保惡警們醜態百出,針對辯方律師強有力的辯護時,人們聽到興隆台區國保的警察們在門後小聲議論說:「20天前,早已判完了,維持原判,辯護也沒有用」。
最後審判長氣急敗壞的草草收場,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在場的旁聽者及眾律師們,在庭審的過程中對同行律師的正義之舉及當事人的正義辯護常報以掌聲喝彩。庭審結束時,人們開心的說:「太精彩了」、「太漂亮了。」這是人們發自內心的對正義的支持。
對於辛的這次非法審判,惡人們找了六個所謂的「證人」。但只有苑英華以組織名義(不能成立的)做證人,其他五個人都與辛案無關。並且六個「證人」還是沒有到場,同2005年9月12日那次一樣,只有偽證人員提供的「證實材料」;法院還是拒絕讓證人出庭的合理要求。
在辦案申訴過程中,辛、鮑的家人、辯護律師等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恐嚇、威脅與騷擾;如2005年11月27日,興隆台區國保的許浩又恐嚇前去要求放人剛到門口的辛家屬,並且惱羞成怒地說:「我早晚把你也整進去」。
盤錦市政法委繼興區國保後揚言說要「收拾」兩名給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後又揚言說:「等辛案結束後,要收拾律師」,以表示它們對律師膽敢對辛敏鐸夫婦案進行辯護和律師們參加旁聽叫好的報復!
2005年8月3日興隆台區國保惡警們綁架了多名大法弟子後,8月5日興區政法委寫了簡報,並馬上獎勵了國保惡徒1萬5千元。這都是將來他們迫害好人的罪證。
劉德勝與祝福祺有意無意地在躲避辛的家人的上訪與律師造訪。
自2005年8月3日遭到綁架後,辛敏鐸夫婦一直絕食抗議綁架至今、並且不能與家人見面。望國際正義之士繼續援救、關注。目前,家屬及律師們正在繼續上訴。望盤錦大法弟子們繼續努力講真相、揭露邪惡迫害。
奉勸參與的惡人們不要繼續做江氏集團的幫兇了,給自己及家人留一條後路。
製造假案迫害大法弟子的幕後操縱人之一(主要責任人):盤錦市政法委書記劉德勝 傳真:0427-2839771
盤錦市中級法院院長祝福祺 傳真:0427-2825999
盤錦市中級法院法官 李長軍
興區法院審判長:刑代恩(很邪惡)
副審判長:馬麗(女)(2005.09.12)主審
周黎明(2005.12.12)主審 與馬麗是同學關係
興區檢察院: 裴光顏(2005.09.12)公訴員
王劍波(2005.12.12)代理公訴員
公訴科科長:張希林
興隆台區政法委書記姓王、
副書記姓陳
副書記陳政
天安小區主任:苑英華(偽證人)電話:0427-2875090
工作單位:興海街道辦事處興順社區主任
盤錦大法弟子 20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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