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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的罪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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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26日】(接上文)

五.致死案例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可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六大隊、七大隊的惡警王麗華、劉瑚、侯志宏、欒雲娟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侮辱毆打、野蠻灌食、綁「死人床」等,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為逼迫法輪功學員王可非放棄修煉,惡警將王可非毆打暈過去。2001年11月,王可非對強迫超負荷勞動(從凌晨4點至深夜2點)提出質問,惡警欒雲娟等將她單獨拽出去迫害。因王可非絕食抗議,惡警又將她綁「死人床」(強迫她站立綁在雙層鐵床床頭的床架子上,不讓躺、不讓睡,不能動)折磨直至暈過去。還強迫她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每天給她野蠻灌食導致吐血。在王可非生命垂危之時,惡警指使勞教犯人在地中央擺四個凳子,上面放塊木板,把她放到上面,說一些侮辱她的話。2001年12月20日,將王可非折磨得奄奄一息時才送往公安醫院,王可非當日含冤去世。隨後,勞教所炮製偽證,推卸迫害致死責任。有人指出:王被送到醫院時頭部腫的很大。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殷淑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毆打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勞教所1999年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殷淑雲。就因為殷淑雲說句「法輪大法好!」,惡警劉連英就用電棍電她的嘴、電牙齒,用腳狠勁地踢她的小腹,用電棍在她的身上到處電、使勁打。惡警劉連英還抓住殷淑雲的頭髮狠勁地往牆上撞,撞得頭破血流,頭髮被一撮一撮地揪下來。2000年5月28日,在反覆的酷刑折磨下,殷淑雲被迫害致死。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於麗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公安醫院,尹姓犯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毆打酷刑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0年,勞教所非法將法輪功學員於麗新關押勞教並對她進行酷刑折磨。後將她送往公安醫院繼續迫害。目擊者揭露:「她們把於麗新固定在床上,長期插胃管、插尿管,因管子滲漏,她的全身大部份時間浸在尿液中而無人照管,還給她強行輸液。在惡警唆使下的尹姓犯人毆打她,惡警對她惡語侮辱,長期的折磨使她骨瘦如柴。後被女監帶走迫害致死。公安醫院同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玉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白河林業局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酷刑毆打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2年1月,白河林業局看守所惡警非法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蘭關押並對她進行非人的迫害。6個惡警圍成一圈,踢、打、罵張玉蘭,長達五個小時的慘無人道的折磨。他們打累了就把她的長髮挽在手上往牆上撞,直到張玉蘭昏死過去。白河林業局看守所惡警害怕惡行曝光,暗地把張玉蘭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遭受八個月的非人折磨後,張玉蘭身體虛弱、生命危在旦夕,勞教所怕擔責任,通知家屬將她接走。不久,張玉蘭於2002年10月8日離開人世。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韓春媛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姜某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嚴刑拷打、強行關入精神病院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1999年底,法輪功學員韓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惡警姜某用電棍反覆電擊韓春媛一下午後將她電昏過去,等緩過來又繼續電她。2002年7月將她迫害致死。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呂素秋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四大隊、六大隊惡警張濤、李某(大隊長)、孫明燕,吉林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電擊、強行洗腦、野蠻灌食、毒打等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呂素秋八個月。每天強迫她超負荷勞動。2001年1月,惡警張濤和李某用全小隊50多人的休息要挾呂素秋放棄修煉。2001年4月,因呂素秋在國家司法委勞教司領導來所參觀時講真話:」煉法輪功我身體好了……「之後,勞教所惡警對她加重迫害。2001年五一期間她絕食抗議。惡警將她銬在鐵床上,惡警孫明燕竟到食堂要來鹹菜湯和苞米糊,對她殘忍灌食。經多次電擊心臟後,呂素秋出現心肌勞損,胃也被灌食灌壞,最後導致婦女大流血不止。勞教所看人快不行了,為推卸責任,讓家屬領回保外就醫。後被吉林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將她迫害致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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