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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振賢被迫害致死後 惡警掩蓋罪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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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振賢遺像

【明慧網2005年9月24日】2005年9月17日下午2點鐘,黑龍江省雙城市希勤鄉治業村那振賢的家屬們前去看望遺體,發現那振賢的遺體已明顯的被處理過,但是嘴角的右邊依然有明顯的血跡,身體右腋下靠前胸側處有巴掌大小的紫黑傷痕,靠身體前胸的腰上方也有手掌大小的明顯傷痕,兩腿有異常,鼻樑骨腫脹變形,左眼睛有外傷充血(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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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振賢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在法輪功遭受迫害後,由於堅持修煉,多次被雙城市不法人員抓捕、關押、勒索。2004年2月27日晚再次被綁架,於次日凌晨四點被送往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遭到了多種酷刑和非人折磨。9月16日下午2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通知家人說那振賢病重,讓家屬去。家屬馬上來到勞教所,到那一看,那振賢已死亡。

一、死亡證、殯葬證包括家屬簽名是同一人填寫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殯葬證(附圖)上填寫的日期都是2005年9月16日,在家屬簽名處簽的「李劍峰」,那振賢家屬表示,並不知道這個「李劍峰」是誰?從這些文件上不難看出,所有筆跡均為那個冒充家屬的「李劍峰」所寫,而且醫學證明書是先蓋章,後填寫內容、後簽字。那振賢家屬說,並沒有家屬一個在場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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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的醫院為哈爾濱市第二醫院,醫生簽字為哈市二院:陶瑩,因家屬們對那振賢的死亡有疑問,所以家屬們保留追究市二院及簽名醫生的法律責任。

二、家屬去觀看那振賢遺體的幾點質疑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五大隊王凱及另外兩管教,不允許家屬對遺體拍照,而且瘋狂的搶家屬的相機,並給110打電話要非法拘留所有家屬。對此,那振賢家屬十分不解,他們這麼做的目的是甚麼?要掩蓋甚麼?為甚麼不允許對家屬遺體拍照?為甚麼要打110報警?對自己親人的遺體拍照也犯法嗎?

在家屬沒有見到那振賢遺體前,長林子勞教所為甚麼要對屍體進行醫學處理?即使是這樣,家屬也清晰的見到那振賢屍體上有多處明顯的外傷。

在辦案人陳述那振賢出現病態,進行治療及死亡的過程中,那振賢家屬對此有以下疑問:

1、辦案人說15日晚送至醫院檢查治療,沒有任何問題,便返回勞教所,為甚麼16日早9點那振賢就突然死亡了?

2、從15日晚有異常,至16日死亡,十幾個小時的時間,為甚麼不早通知家屬,直至死亡以後才通知家屬?為甚麼不讓家屬見到活著的那振賢?

長林子勞教所五大隊王凱等人針對家屬提出的各種疑問,不敢做正面回答,閃爍其詞,催促家屬去見屍體,也不承認那振賢是他們抓的。僅從這一句話中就看出,他們在推卸責任,逃避問題。

那振賢家屬表示要追究死亡的真正原因,並追究造成那振賢死亡的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並呼籲正義善良人士給予幫助。

相關電話:
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
第一所長:史英白
監所科:任明寶 手機:13936162187
管理科:吳科長(人稱眼鏡吳)
五大隊電話:0451─82037105,王凱、指導員,趙爽、大隊長。
副隊長:張勝國、李劍松
管教員:竇玉新、郭萬機、盧學民、孫慶宇、劉××、暴X
四大隊電話:0451-82307104,郝威、四大隊長,管教:敖平、丁延豐等人。

哈爾濱市勞教局電話:0451-82724371
哈爾濱市勞教局管理處電話:0451-827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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