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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學員在新加坡駐英使館前和平請願聲援上訴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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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21日】今年4月27日,黃才華和程呂金二位法輪功女學員因和平煉功和發放法輪功真象光碟而被新加坡政府操控下的司法部門判處有罪,處高額罰款,並監禁入獄。黃、程二女士不服對她們的判決,提出上訴,新加坡高級法庭將於本月20日開庭受理。(背景介紹請見文末)

新加坡政府這種追隨中共邪惡的做法引起了全球法輪功學員和有正義感的人們的抗議。自4月底起,不論是颳風下雨還是烈日炎炎,英國的一些法輪功學員每個工作日都來到新加坡駐英使館前和平請願,呼籲新加坡政府不要為取悅中共而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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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駐英使館前的和平請願

聽說本月20日新加坡高法開庭受理黃、程二女士的上訴,前英國資深外交官瑟羅勛爵也來到了新加坡駐英使館前。他說:「我(對於此案)很不滿意,也很憤怒──只是兩名婦女,在她們和其他人一起煉了很多年法輪功的地方向那些想了解在中國對法輪功迫害真象的人們發放資料……。她們在行使其公民權。」「法輪功不是宗教,而是一種使中國人能夠恢復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破壞了的中國傳統的、嚴肅的、完全自願的道德修行。」

在對該使館的喊話中,瑟羅勛爵說:「新加坡稱自己是一個民主、法制的社會,也被國際社會認為是一個重視法律、值得信任的成員國。但是,在中國共產黨政府的壓力下,新加坡政府和法庭正在面臨著無視其公民所擁有的自由權利的恥辱。」他認為,本月20日高法的開庭「對新加坡是一個恢復名譽的機會。」

法輪功學員王女士說:「今年的7月份,我碰到了一對來英國旅遊的新加坡的母女。她們看了我們在這裏的橫幅,覺得很震驚,就走過來問我為甚麼在這裏坐著。我就告訴了她們原因。她們聽了之後搖了搖頭,感到對他們的政府很失望。她們徵得了我的同意之後,拍了我們的橫幅和我的照片,說要回去帶給親朋好友、同學看。我在這裏想奉勸新加坡政府幾句:如果你們是代表人民的意願的,那麼你們就要聽一聽新加坡人民的心聲!」

* 新加坡「魚尾獅」事件背景介紹

新加坡兩名法輪功女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由於2003年2月23日在濱海公園煉功並向民眾介紹法輪功及發生在中國的殘酷迫害真象,於2004年5月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加控「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的審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對黃、程兩女士作出不公判決,兩人分別被判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拒絕接受該判決,表示要上訴,她們於當日晚6點之後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程呂金女士要求在獄中哺乳6個月大的嬰兒的要求被拒絕,為了抗議法庭判決不公,她自入獄那一刻起就開始絕食。3天後,黃女士也作出同樣的決定。5月3日下午,兩位新加坡學員在被監禁7天後由於家人代交罰款而被釋放,當時她們已經分別絕食7天和4天。第二天(5月4日)下午,她們與新加坡法輪佛學會召開記者招待會,詳述絕食原因、獄中經歷、如何獲釋以及今後打算,並呼籲當地媒體公正對待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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