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正己律人百箴參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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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17日】

●毀人者,自毀之;譽人者,自譽之。──唐﹒皮日休《鹿門隱書六十篇》
詆毀別人的人,也詆毀了自己,稱譽別人的人,也美譽了自己。

●善譽人者,人譽之;善毀人者,人毀之。──宋﹒鄧牧《名說》
喜歡稱讚別人的人,人們也稱讚他;喜歡詆毀別人的人,人們也詆毀他。

●不輕譽人者,善譽人者也;不輕毀人者,善毀人者也。──明﹒莊元臣《叔苴子﹒內篇》卷四

不輕易稱讚別人的人,是善於稱讚人的人;不輕易批評別人的人,是善於批評人的人。

●無傳不經之談,無聽毀譽之語。──晉﹒羊祜《誡子書》

不要傳播毫無根據的言論,不要輕聽毀謗或讚譽的語言。

●敬一人,則千萬人悅;慢一人,則千萬人怨。──唐﹒羅隱《兩同書﹒敬慢》

尊敬一個人,就會使千萬人喜悅;怠慢一個人,就會使千萬人抱怨。

●敬他還自敬,輕他還自輕。──唐﹒王梵志《敬他還自敬》

尊敬別人會使自己受到尊敬,輕視別人會使自己受到別人的輕視。

●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元﹒張養浩《牧民忠告》

不能夠用要求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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