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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03年浙江投毒殺人案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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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30日】[編者按:請做調查的大法弟子注意自身安全。]

2003年6月26日,浙江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發生系列毒殺乞丐案,7月2日,新華網聲稱此案於7月1日晚已告破,以一些缺乏事實根據的理由稱「犯罪嫌疑人陳福兆係一法輪功分子」。隨後,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進一步對此事件進行報導,利用此事件對法輪功進行了又一輪的詆毀和攻擊。2003年12月30日浙江溫州市中級法庭突然判處疑犯陳福兆死刑。

本人於2005年深入浙江溫州蒼南縣龍港鎮調查此案。陳福兆是龍港鎮東排村人。所有認識他的人,從小一起玩的朋友和長輩,都知道他從小就是一個精神病患者。據他的朋友及同一村的人們說,他小時就時常做一些異常的舉動,比如突發精神病無緣無故就跳到河裏;不論春夏秋冬的,常常說胡話,大腦意識不清。人們都知道他是精神病,因此知道事實真象的人看了中央電視台用陳福兆來抹黑法輪功的報導是十分氣憤的。

認識陳福兆的很多人都說,其實中央電視台那樣說,人們心裏都明白,那也只是騙一些不明真象的人。他們認為共產黨只能騙人一時,央視的欺騙手段反而能讓很多的人明白了法輪功是被陷害的,真象終會大白於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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