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自貢監獄殘酷迫害大法弟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7月31日】共產邪黨向群眾百姓宣傳說:它們的監獄是依法的、文明的,是科學的、人性化的,說這是它們的先進性。那麼在現今的中國監獄裏,他們把修煉「真、善、忍」的善良群眾,戴上腳鐐、手銬鎖在冰冷的刑床上,進行精神迫害和肉體的折磨,這是不是共產邪黨宣傳的「優越性」、「先進性」呢?先看看來自四川自貢監獄的一些報導。

2003年5月末,自貢監獄開始關押法輪功群眾,那麼他們在監獄又有甚麼樣的經歷哪?2003年7、8月間青白江60多歲的老人張留君(音)被非法關進自貢監獄,在給每人錄像的時候,老人聲明自己是修煉「真、善、忍」大法的,是無罪的,不願以罪犯的身份錄像。這些明知煉功無罪,對人民不負責任的獄卒們硬把老人鎖在刑床上約20天,威逼這位修心向善的老人認罪領刑。大概在同年11月,張留君老人在進出門崗的報告詞中向幹部講明煉功群眾是冤枉無罪的,法輪大法好,又被鎖刑床約一個月。

四肢被手銬腳鐐鎖在鐵製刑床上,蚊蟲叮咬不能打,汗水乾了一遍又一遍不能洗,幾十天內衣褲不能換,不能洗臉,口乾不能喝水,每天8兩冷饅頭。上班時間,四五個警察輪流提審,或一齊上陣,強迫聽連它們自己都不相信的謊言,要按它們編造好的假材料寫,它們好用這些謊言去邀功請賞。六七個犯人輪流監督,為了減刑記功,犯人可以任意侮辱,變相折磨人,又不被外人知曉,寫了認罪書,犯人就可以報功減刑。在遭受沉重的精神折磨,人格污辱,身體痛苦,各種恐嚇威逼中,他們要60多歲的老人編造揭批法輪功的材料,迷惑群眾,大法學員講善惡有報,講重德向善的語言被他們呵斥為法輪功語言而嘲笑。這就是它們「春風化雨」的感化教育!

94年政府制訂的《監獄法》規定監獄執行刑罰的目的,不是通過體罰和虐待打罵服刑犯人,或給人肉體的折磨和精神上的痛苦去實施懲罰。第13條規定:獄警要清正廉潔,不得刑訊逼供,體罰虐待服刑人。第7條規定:服刑人的人格尊嚴不受侮辱,受法律保護。但是他們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任意無理由的把法輪功學員鎖上冰冷刑床,帶沉重手銬腳鐐,唆使犯人逼法輪功群眾寫認罪書,可減刑。然而監法四章規定:有暴力傾向或越獄逃跑等危險行為的才使用手銬腳鐐,有暴動行兇,襲擊獄警的才可使用警棍刑具。監獄法還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對服刑人用械具體罰或虐待。但是,在政府幹部的報告中稱,這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感化教育,對學員的犯罪和不公,被他們說成是合法的,有個被稱做楊校長的獄警說得更明白:就是在這裏把你們整死一個兩個,對幹部對監獄沒有甚麼影響,一張工傷事故報告或病亡證明書就解決了。那些幹部經常說他們是公正廉潔,文明依法治監的。學員在獄內表面上看沒甚麼,實際上被嚴格限制各種權利和自由,嚴格限制與他人交談,書寫的簽紙被沒收,身上連指甲剪都不能有,由三個犯人24小時零距離監督,一個眼神,一個手勢,哪怕伸一下腿都有可能被喝斥成煉功動作,表面上學員不參加很多的勞動,但是在冤屈和各種精神痛苦與虐待下,目的是逼迫學員按獄警的要求寫誣陷大法的書。有位幹部講,你們不寫,我的先進評不上,獎金也沒有。所以它們常常用假材料和謊言欺騙世人。

後來,2004年元月,這位因在牆上寫「法輪大法好!」標語,而飽受摧殘並再次申明煉功無罪的張留君老人,再次被關禁閉,鎖上刑床約兩月,由六、七個犯人監控,除生產科外,每天三四個幹部輪審,用文革時的話講,那是白天幹部批鬥,晚上犯人批鬥。有位犯人講獄內多少「好漢」都怕上刑床,60多歲的老人睡兩個月精神不垮,看來的確是正法,佩服!

自貢監獄從2003年5月關押大法學員這幾年中,有數名大法學員被鎖上刑床迫害。它們這樣做的目的,是想要修煉人放棄修煉,要煉功群眾按它們的要求寫攻擊大法」三書」,用以欺騙百姓和群眾,掩蓋它們迫害大法的滔天罪行。在長期的迫害和折磨中大法學員正念不足被鑽了空子,為此,所有被關押於自貢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向世界和世人鄭重聲明,我們是堅定修煉大法的弟子,法輪大法是正法,在被迫害而理智不清時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不符合事實的一切言行宣布作廢。請世人不要相信它們提供的任何虛假的攻擊大法的材料,同時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關注、譴責、制止自貢監獄對大法學員的殘酷迫害!

關押在自貢監獄的大法學員有:張留君(音)、張德清、鐘勇、劉克金、范成軍、郭寶山(宜賓人)、劉學明(樂至人)、林德明(因病保外就醫)、徐長征(已釋放)、張志剛(已釋放)、胡某某、嚴某某

另:

大約2004年5月,資中看守所關進一位50多歲的大法學員(姓名待查),拒不寫「三書」,被用鐵鏈捆睡刑床,絕食後又被灌食,晚上被獄警指使看管的在押犯人,輪番打罵,十五天後送醫院去世!

附:

《刑法》248條:虐待被監管人員罪

對被監管人員進行毆打或體罰虐待,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特別嚴重的處3-10年徒刑,致人傷殘或死亡的從重處罰,監獄管理人員指使被監管人員毆打或虐待體罰其他被監管人員的依前款處罰(指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

自貢市司法局 局長:鄒文清
自貢監獄駐監武警官:潘培新 (地址:自貢市唐家壩1016信箱)
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法院院長:陳兵 刑庭庭長:黃紅玲

自貢監獄長:李繼康、副監獄長:劉遠航(主管改造法輪功)0813 13990077226
教育科長:安泉 科員:肖權文(惡人)
二監區(二分箱)副區長:高林、袁文、(張留君被關在二監區)
科員:張筱平

自貢監獄:紀委書記:饒書記、謝建、副政委:王唯平 副監獄長:宋仕昌、牟雪原、助理:黃箭

四川省監獄管理局: 局長 遊石柱 李新民 肖乾華 李文華 楊四貴 助理:王勝萬

成都市司法局: 曹海波 張利寧
成都市秘書長:唐玲麗
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謝勢樹
樂山監獄:賈凌雲 胥錫建 夏少鋒
蓬安監獄:王登志 何茂全 葛平
南充監獄長:鄭培德 周光軍 任永華
巴中監獄:楊順弟 吳家增 黃德永 劉強 蔣杜 駐檢查室:張平
阿壩監獄長:王學武 張瑞生 澤旺 李強 法律顧問:周華

成都少年管教導員:劉丹福
宜賓監獄:胡濱 車小平
龍泉監獄:陳科長 028 1303641066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