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難民庇護過程中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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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3日】2003年6月,我在德國的語言學習簽證就剩下兩個月了。按照德國的簽證政策,如果來德學習的學生,不能在兩年內通過大學入學的德語考試,就沒有資格再續簽了。當時我還剩下一次考試機會,一旦不能通過,我必須立刻離開德國。

那時我的頭腦是不清醒的,出國以後被「求安逸之心」所帶動,對家鄉親人的強烈眷戀、異鄉生活帶給我的各種困難以及自己觀念中對德語學習的反感,使我的思想長期被情感支配著,我甚至盼望考試不通過,可以為自己找一個不得不回國的理由。考慮問題的基點都是為私為我的,可是自己又覺得沒有力量面對現實、正視內心對自我的執著。

周圍的同修們聽說了我的處境,紛紛找時間和我交流,大家都希望我不要回國,並向我提出可以在德國申請難民庇護的建議。可是我對這個難民庇護有著深深的成見,陷於情感之中的思維,聽到「難民」這兩個字就不舒服,而且從小受到中共有意扭曲的「愛國」宣傳的灌輸,誤認為即使在自己的國家被迫害,也不應該尋求其它國家的庇護。

6月下旬,德國一個正在申請難民的同修A需要證人。處理他案情的聽證官認為,一個「普通」的法輪功學員,在國內不一定會遭遇迫害。而我作為一個「普通」的法輪功學員,在國內有失去學業、失去工作以及兩次被抓的經歷,所以我決定去幫助同修作證。在法蘭克福,另外兩名德語好的同修B、C和我一同陪著同修A約見了他的律師,律師聽了我的證詞後,表示出對我的經歷很感興趣。他有點詫異,他認為像我這種情況,應該一下飛機就申報難民,他問我想不想提出難民申請,他說如果我想報難民,他願意幫我辦,我微笑著搖頭,同修B代我和律師說,我會考慮之後再給他答覆。

由於同修A這件案子的原因,幾天之後我們還要約見這個律師,同修B提出,她休假兩個星期,我可以暫住她家一段時間,這樣也避免了我再跑來跑去,正好她也想和我交流我的問題。我於是接受了同修的邀請,去到她家。在她家的兩個星期,同修和我一起大量的學法、按時發正念,和我交流她對當時正法工作中的一些事情的看法,並且從最初級開始,教我學德語、鼓勵我說德語。同修還告訴我,「難民」實際上是國際上的民主國家,為了維護人權,而對受過迫害或是將會遭受迫害的人的生存權所提供的一種保護措施,是正義的。

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對我思維的開啟,使我慢慢從狹隘的「自我」的誤區中走了出來;同修的包容和理解對我的幫助,也打消了我對難民申請的種種顧慮。

2003年7月中旬,我通過法蘭克福的那位律師,正式向德國聯邦局提出難民申請。聯邦局接受了我的申請之後,將我的聽證時間安排在8月5日。

由於我德語不好,所以好多事情自己都做不來,這時,周圍的同修們紛紛伸出援手,幫助我整理翻譯各種材料,幫助我和律師聯繫,和我從法理上交流。更多的學法和更多的交流的過程中,我感覺頭腦越來越清晰。

一次火車上學法,我看到師父《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說,「邪惡是給德國警察灌輸了很多不好的東西,當時對我們是很不像樣的。一個民族對大法,在邪惡與正義面前,那是甚麼態度?我將怎麼對待他們的將來?!」我心裏產生了震動,我想,我現在所在的這個國家、這個民族,多少善良無辜的人被邪惡灌輸了不好的東西,我作為知道真象的人,難道沒有責任盡自己的能力去清除他們頭腦中對大法的誤解嗎?不會游泳的好人被惡人推到水裏了,會游泳的人卻站在岸邊考慮自己會受到甚麼損失,豈不是對殺人放火的無視與縱容?那和幫兇有甚麼區別呢?作為師父的大法弟子,能那樣嗎?那一瞬間,我的心中生出一個決心:我的難民報不報成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定要把我在國內所見所聞的關於中共邪黨利用一切國家機器對大法弟子的全國性的殘酷迫害的真象,儘量詳實的講給德國人!於是,我再不會以自己德語不好為藉口封閉自己,在德語流利的同修的幫助下,無論在來往的火車上,還是在大法的活動當中,我都努力的向周圍的德國人講述自己在國內見證的一切。

曾經一次在火車上遇見了一個搞網站的德國人,聽了我的經歷之後很是感動,說要把我的事情登在他的網站上,以尋求更多人的支持和幫助。

我聽證的前一天,同修們針對我的事情開了一個電話會議,大家商定,我聽證當天,他們在我聽證的那個城市的市中心,舉辦一個大法信息日活動,向那個城市的市民講述大法真象,另外也可以幫我發正念。

8月5日,我和兩個同修如約來到聯邦局,接待我們的是一位聽證官和一位聯邦局指定的翻譯。上午8時20分,我們的談話開始。我知道,我們的一切談話都會被錄下來、形成文字材料,然後提交聯邦局,會被存檔,會有很多德國人看到我的這份聽證材料,而且今天的聽證,原則上聽證官是不能打斷我的,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把我想說的都說出來。

前二十個例行問題問過之後,聽證官問我:「導致你出國的直接原因是甚麼?」我抓住這個機會,先簡單的講了幾句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然後我就從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開始,以我自己的經歷為主線,盡力的用語言把幾年中中共邪黨利用全部國家機器,瘋狂的想置一切大法弟子於死地的場景,展現在聽證官和翻譯面前。

好心的翻譯可能是覺得我的面鋪的太大,怕聽證官不耐煩聽,就時不時的提醒我,「講你自己的事情就行了,不用講別人的。」我笑著回應他的提醒,立刻把話拉回來講我自己,慢慢的再由我自己的經歷講開去,等他再提醒我,我再回來講自己,然後再慢慢講開去,同時我也在發正念,希望聽證官耐心聽我講完……

就這樣,我連續講了三個半小時,其間聽證官一點也沒有不耐煩的意思,他聽得很認真。我講完了所有想講的,聽證官又問了幾個比如「是不是今後也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功」這種不用想也能回答的問題,中午12時30分,我的聽證就結束了。

臨走的時候,聽證官笑著和我握手,我從他對我的態度裏面,感受到了他對我的信任。翻譯同我們一起向外走,他笑說別人聽證,最多只需要半個小時,我卻用了四個小時,現在都過了吃中午飯的時間了。我看著滿頭大汗的他,心裏忽然有些愧疚,如果我的德語好一些,他就不會那麼累了。我不好意思的跟他說:「真對不起,我說了這麼長時間,辛苦您了!」翻譯連聲說沒關係,他還和我們說,他可以先用自己的車送我們去火車站。我們謝過他,告訴他有朋友在外面等我們的,他才急匆匆的走了。他取車出來在大門口又碰見我們,還很熱情的坐在車裏向我們招手,大門周圍的幾個中國難民還以為我們是朋友呢。

出了大門,看到等我們的同修也沒閒著,正和幾個中國難民講真象呢,(聯邦局旁邊就是難民住的難民營)。有個難民居然還去住的地方取來了茶水,給我們的同修們喝。後來,我們那個城市的煉功點,就多了三個住在那個難民營的中國難民。

接著,我們又來到市中心的我們舉辦的信息日的地點。那天,直到發完了最後一張傳單,我們才離開了那裏。

一個月之後,2003年9月6日,聯邦局批准我難民身份的信,就寄到了我的手裏。

通過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眾生急待得救的歷史時期,當問題出現時,站在甚麼基點上考慮問題,是最關鍵的。是最大限度的計較自己的榮辱得失,還是時刻考慮到如何最大限度的為眾生得救付出?記得師父說過:「我能最大限度的放棄我所有的一切,所以我能解開這一切。」(《法輪佛法 - 在瑞士法會上講法》)作為弟子,怎樣在事情當中跳出自我侷限,怎樣使自己最終達到師父要求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我想這是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應該靜下心來認真思考的。

最後,想用師父的一首詩和大家共勉:


別 哀

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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