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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監禁 九死一生 一朝自由 揭露內幕

——當事人鄭立彬親身講述四年前央視栽贓法輪功的通州拋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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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24日】

作者按語

2001年7月17日,中共惡黨操控的「王牌」欄目──「焦點謊談」,炮製出了對法輪功栽贓的又一驚天大案,即後來轟動全國的被中共惡黨廣泛炒作的「法輪功通州拋屍案」,這是繼「天安門自焚偽案」後中共邪黨對法輪功迫害升級,煽動世人仇恨法輪功,為血腥鎮壓製造藉口的又一欺世謊言。

然而紙寫的謊言掩蓋不了血寫的事實。邪惡的迫害者當年為炮製該節目,為掩蓋卑劣無恥的造假栽贓行為,在對所謂的拋屍當事人進行了高壓洗腦、電擊逼問、酷刑審訊後,給迫害已致神志不清、精神恍惚的法輪功學員錄製了所謂通州拋屍案的焦點謊談節目。之後,又把幾乎所有當事人一律判以重刑,分散關押在全國各地監獄,繼續對他們進行高壓洗腦,試圖使當事人無法把真象傳出,使這一驚天栽贓血案永遠掩蓋。

天理昭昭,善惡終報。我作為被當年「焦點謊談」認為配合態度最差的所謂「拋屍案主要當事人」,在歷經了三年多的非法關押折磨後,終於拖著被中共惡黨迫害電擊得氣息奄奄、幾乎無法自理的身體衝破中共惡黨的牢籠,重獲了自由。如今良心促使我無法沉默,作為當年被惡黨「焦點謊談」節目栽贓的「拋屍案的當事人」之一,也作為頂住暗無天日的電擊逼供、拒不配合製作節目的當事人,作為至今四年多以來唯一一個獲得自由的知情者,我要把當年的黑幕進行徹底的大曝光,揭穿中共惡黨的欺世謊言。

揭密之一:中共殺人再栽贓 邪惡已極

為了栽贓法輪功,邪黨喉舌「焦點謊談」造謠說「劉仁芳因癡迷法輪功而喪命」,而真正的事實是劉仁芳在修煉前病情已經十分嚴重,自從她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才得到好轉,是法輪功救了她的命。那麼究竟是甚麼原因使她喪命的呢?

劉仁芳1999年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平時嚴格按照修煉人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多病的身體很快得到健康。然而,1999年7月20日中共惡黨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打壓、迫害,劉仁芳修煉的權利和環境被無情的剝奪了。黑雲壓城,中國之大,卻沒有法輪功學員說真話之地。而像劉仁芳這樣在大法中受益無窮的煉功者頂著邪惡的壓力,以自己身心受益的實際情況向各級政府部門上訪,反映真情,爭取一個普通公民基本的信仰自由與煉功權利,全國何止千百萬。

在地方各級政府不斷打壓抓捕、申訴無門的情況下,劉仁芳仍然抱定善念,依據憲法賦予的權利到北京上訪,與各地進京上訪的學員住在一起。大家萍水相逢卻親若家人,對「真善忍」的共同信仰使大家頂住了紅色恐怖的狂濤。因為經濟條件有限,大家合夥租了一個房子。當時北京對法輪功的上訪者根本不講任何的法律,信訪辦已被公安全面接管,上訪學員輕者被打罵,重者被投進監牢,甚至被打死,而各省的駐京人員與北京的惡警一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到處抓捕學員。學員們為躲避迫害到處流離,沒有了修煉的環境,居無定所,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那時北京動員了幾乎全部的社會力量來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天都有大量的學員在租住地被集體綁架,紅色恐怖的邪惡氣氛非如今言語所能形容萬一。在這種情況下,劉仁芳的身體與精神難以承受巨大壓力,舊病復發。而在此時,和劉仁芳一起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又被綁架,已經病體沉重的劉仁芳,沒有人照顧,又受到恐怖驚嚇,身體與心理無法承受,終於撒手人寰,死在租住的樓房裏。

正是惡黨的瘋狂迫害,剝奪了劉仁芳和平合法的煉功環境,摧毀了她在大法中本已再生的生命,申訴無門與打壓抓捕報復最終使她含冤離世。由於當事人、知情者至今仍被中共惡黨關押,再加上中共「焦點謊談」等媒體的強盜邏輯與血腥栽贓,至今被媒體揭露並核實的2700多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單中尚無劉仁芳,本被中共惡黨迫害致死的劉仁芳卻被說成是被法輪功害死的,這是中共惡黨流氓嘴臉的真實寫照。

當時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一位曾經同劉仁芳住在一起的學員,頂住了惡警慘絕人寰的折磨,拒不配合邪惡,為了不被非法遣返原籍勞教,她不提供姓名籍貫,40餘天後,被看守所惡警扔到荒郊。幾天後(2001年2月13日),她拖著被迫害得極度虛弱的身體回到原租住處,發現劉仁芳已死去多日。悲痛萬分的這位學員不知如何處理,就找到了當時剛剛認識的我。我此前不認識劉仁芳,這位學員也不知道劉仁芳的姓名及原籍,當時許多來自各地的學員都相互不了解對方姓名地址。在無法聯繫劉仁芳家屬的情況下,我當時的第一念就是不能連累房東,應儘快轉移遺體。

當時的北京剛剛發生栽贓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民眾對法輪功的誤解甚至仇恨正在頂峰,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迫害也空前的慘烈。正像《格庵遺錄》預言所講,中國之大已無法輪功學員立足之地。當時的我已被全國通緝,隨時面臨著被抓捕迫害的危險,此時報警無異於與虎謀皮、自投羅網。殺害劉仁芳的真正兇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惡黨必將以此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大肆迫害。在此危急關頭,我決定把遺體轉移。於是學員買了布單和袋子,把含冤而死的同修劉仁芳收殮好,借用北京一同修的車把遺體拉到了通州河邊。當時天寒地凍,地面堅硬似鐵,根本無法掩埋,只好放在岸邊,希望好心人能夠掩埋、收殮或報警。

這就是被中共惡黨喉舌鼓譟一時煽情栽贓的所謂「拋屍案」真象。

在後來逼我配合製作謊談節目時,我問央視一記者,你若處在我們當時被迫害的嚴酷境地,你將如何處理?他無言以對。旁邊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蠻橫的說:說你拋屍就是拋屍,轉移也叫拋屍,你講理到國外講去。

揭密之二:酷刑折磨逼謊談 卑鄙無恥

惡黨在迫害法輪功中使用暴力和謊言結合的邪惡手段,先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然後逼迫他們製作電視節目,如果不配合就繼續酷刑折磨,直到把人的意志與尊嚴徹底摧毀,成為任由其擺布的工具。

此前,2000年11月3日,我和10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的期限已滿,但由於沒向惡黨妥協「轉化」,而被無限期延長非法關押並加大了暴力洗腦的強度。忍無可忍的同修們從黑龍江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該勞教所至今已打死14名大法弟子)集體正念闖出,此舉引起了惡鬼羅幹的震怒,羅鬼親自趕到黑龍江下令:「抓住這些人就打死」,同時發出了全國通緝令。流離失所的我在北京石景山永樂小區被再次綁架,當時一起被綁架的還有同樣被迫流離失所的周根正(新疆工學院物理研究所講師)等幾名學員。

我被再次綁架後,先是由人面獸心、衣冠楚楚的新安女子勞教所副所長李靜(現北京團河勞教所副所長)對我進行暗無天日、連續多次的電擊折磨,逼我接受洗腦、「轉化」屈服。為了摧毀我的意志,把我關在終日不見陽光,不辨時日的黑屋子裏17天,每次電擊都電到幾根電棍沒電為止。李靜酒後對我實行瘋狂的長期高壓電擊,使我心力衰竭,但我橫下心來,堅決不配合、不「轉化」。見沒有效果,他們又調來北京新安女所二大隊大隊長程翠娥、三大隊隊長焦學先(二人因對法輪功學員洗腦有「功」而多次被評為北京政法部門「先進」人物。目前已被海外學員在多國起訴),協助對我洗腦。

我被背銬固定在椅子上,二人對我進行一頓欺騙恐嚇誘騙洗腦,見我不為所動,二人惱羞成怒,對我破口大罵,拿書猛抽我的臉頰,在紙條上寫上辱罵大法及師父的話,然後把紙條放我腳下、塞入我衣服裏甚至內褲裏,以羞辱我的信仰和人格。見我遭長期電擊也不妥協,二人(我不知道對此二東西用「人」字來表述是否正確)用死魚般不會轉動的眼睛嘲諷我「你小子挺牛×」。17天後,我被遣送回佳木斯「另案處理」。而北京安全局在對周根正等學員的高強度突擊洗腦中,在對幾人的分隔「審訊」中,慣熟於詐話的預審員偶爾從周根正處聽到有學員死在上訪途中的消息(我曾對周根正提起過一點劉仁芳的事),如獲至寶,於是立即認為我有新的重大利用價值,被從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緊急調回北京,被秘密關押在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雙手被銬住,進行新一輪的電擊、毆打,逼我妥協、配合惡黨宣傳機器的造謠宣傳。

折磨一天天相似的重複著,罪惡卻一天天不同的積累著。我始終沒有妥協。他們又把我轉到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即七處,專門關押可能判無期和死刑的嫌疑犯)。在離開安全局看守所的時候,一個曾參與電擊迫害我的安全局獄醫威脅我說:如果把這裏的事情說出去,就把你弄回來。此時,我已被安全局非法刑事拘留45天,按中共邪黨的法律,已無法再對我非法刑拘,可在非法轉到公安局七處後,卻又給我填了一張45天的刑事拘留票。從2001年6月1日起,我一直被非法關押到9月19日,在封閉的環境中,我承受了長期巨大的精神壓力,不配合他們對我的任何栽贓陷害。在我三次要求公訴的抗議下,在對我沒有任何起訴藉口的情況下,為掩蓋對我的長期非法關押和恐怖洗腦,他們又強加我兩年的非法勞教。如此荒誕無恥的鬧劇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掩蓋他們威逼誘騙製作「焦點謊談」節目的罪行。

以下是「焦點謊談」記者李玉強(天安門自焚偽案中,採訪劉思影的邪惡女人)和四、五名記者在北京市一處(國保處)與預審員一起威逼誘騙我的情節:

我被帶到一個架好攝像機的屋子裏,幾名記者已作好錄製的準備,一處預審員拍著我的肩膀說:「你配合一下,我給你整個四、五年,就留在七處服刑,如果不配合,你這是破壞法律實施,在逃、拋屍,能判你十年往上。」這時過來一個女人(後來我才知道她就是李玉強)要採訪我,我問她,你是哪兒的,她說:「我是公安局的,要做一個資料。」我說:「你們一直是在迫害我,我一律不承認,當年栽贓劉少奇的時候,一夜之間就鐵證如山了。」我給她講了我被非法拘留和勞教中遭到的非人迫害,整個過程攝像機都攝了下來。我要求他們不要進行斷章取義的剪接,李玉強笑而不答。於是我對她說:「你把名片給我,將來我出去找你,讓你錄個夠。」她見我拒不配合,也就不了了之。

可後來在中央電視台播出的節目中,竟然有了關於我的畫面和栽贓指控。當時周根正被電擊得全身都是傷疤,鼻孔變形,失去嗅覺,曾經在極度痛苦中,以死抗議迫害。所有當事人因為不配合說謊被酷刑折磨得全身傷痕累累,面目脫像,連熟人都無法辨認,長期的折磨使他們神志不清,精神恍惚,最後在「配合做節目就放人」的謊言中,已經承受到極點的學員被邪黨利用來充當了欺世騙人的工具。

揭密之三:移花接木陌路者成「當事人」 重判封口 九死一生 歷經坎坷出牢籠

中共惡黨為栽贓我敬愛的師父,逼迫我和周根正編造所謂「拋屍案」是由我們請示了師父後進行的。在酷刑逼迫和洗腦誘騙下,周根正等三人被中共惡黨洗腦,在所謂積極配合就能輕判的謊言下,鑄成大錯。周根正、鐘陽等人實際上只是事後聽其他人和我說起過一點。然而,由於我這個真正的當事人、知情者歷經酷刑,始終沒配合惡黨宣傳機器的造謠宣傳,他們於是把根本就不知情、經歷酷刑摧殘、精神已被控制的周根正、鐘陽等人拉來欺騙世人。

後來在北京團河勞教所,我遇到一個當時和周根正關在一個監室的法輪功學員,他給我講了周根正當時的可怕處境。周根正剛到監號的時候,處於精神恍惚的狀態,身上到處是電擊灼傷的疤痕,鼻子因遭到野蠻灌食而嚴重變形,失去嗅覺功能。極度的恐怖感,使他一進監室,就不由自主的喊出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下意識的保護自己。期間,這位學員目睹已經被惡黨精神控制的周根正如行屍走肉般每天被多次提出去錄製節目。後來,在這位學員和同室明白真象的獄友的精心照料和呵護下,周根正的身體才逐漸恢復,良知也開始復甦,清醒後的他,很快陷入了極度的懊悔和自責中。他告訴室友,在當時極度酷刑的折磨中,他曾想以死來維護自己的良知,撞牆昏迷後被搶救了過來,從此被腳鐐鐵鏈拴住,頭上帶上坦克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難以承受的痛苦的折磨中,在意志徹底崩潰了的情況下,配合了邪惡,做了泯滅良知的事情。

清醒過來的周根正很快向惡黨當局表達了對被誘騙做偽證的抗議,要求所有的錄製節目作廢,然而,已無人理會,並很快的被判了十三年的重刑轉到邊遠地區服刑。

另一所謂「當事人」趙××被中共迫害胳膊骨折,被判15年大刑投入外地服刑。所有「當事人」紛紛被判刑轉到各地服刑。惟獨因我不承認中共邪惡的陷害栽贓,沒有理由對我起訴,而被非法送去勞教。在北京團河勞教所二大隊,在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他們竟又拿出了「焦點謊談」中所謂「通州拋屍案」來迷惑學員,被我揭穿後惱羞成怒,把我隔離,從此不讓我與學員一起觀看。隨著被送來勞教洗腦的學員的不斷增加,它們更是怕謊言被揭穿,乾脆把我調離法輪功大隊,由七大隊吸毒勞教犯把我二十四小時看管起來。

在兩年暗無天日的監禁看管中,團河勞教所所長李愛民及七大隊的惡警們怕我把他們給吸毒勞教犯販賣毒品的事向外界曝光,找藉口就迫害我,試圖把我的意志與神志徹底摧毀。一次,由七大隊大隊長趙愛國(迫害趙明的大隊長)副大隊長金韜帶頭,七大隊幾乎所有的警察都參與了對我的集體毆打。在極度痛苦中我奮力掙脫,被他們成大字形綁在床板上進行迫害。

後來,吸毒人員因分贓不均大打出手,團河勞教所惡警集體給勞教人員販毒案全面曝光,所長李愛民及七大隊的惡警趙愛國被調離,新安女子勞教所的李靜(就是2001年被北京國安調來電擊我的那個李靜)被調來。此時我正在對李靜進行起訴,把其人面獸心的罪惡以訴狀的方式廣為曝光。新官上任急於樹形像的李靜對我恨的咬牙切齒,一次私下威脅我說:在共產黨的天下,你能告贏我?

我兩年非法勞教期到期了,李靜不敢再把我留在北京,破例把我遣送回佳木斯,並特意告訴佳木斯惡警說我知道的太多,不能放我。這樣,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我又被無限期的關押在暗無天日的小號死人床上。我絕食抗議,三個月零20天後,我被無條件釋放。

幾年來,歷盡折磨九死一生的我拖著幾乎不能自理的身體脫離了中共惡黨的魔爪。

沒有中共邪黨和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悲劇根本就不會發生。六年來,江氏流氓集團製造了太多的人間悲劇,真正的禍根正是中共邪黨和江澤民一夥。邪惡不除,悲劇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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