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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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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23日】我是大慶的一名大法弟子,2002年4月17日,我正在家洗衣服,被乘風派出所強行綁架,強加的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在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37天後,轉薩區拘留所。我持續絕食45天,惡警說:「幾天後就放你」。十幾天後等待的卻是勞教三年,沒有任何手續,送往黑龍江省(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這個勞教所表面上掛著文明的招牌,實質上卻是地道的魔窟,大法弟子在這裏每天由刑事犯包夾看管。有一次我們因不承認勞動改造,沒去參加奴役勞動,以佟美光為首的惡警為了懲罰我們每天只給我們一頓飯,實則只是一口飯,連湯帶水還不夠一碗底。並且不准我們洗漱、不准換洗衣服等。為了抗議惡警剝奪我們的生存權利,我開始絕食。第十三天,惡警佟美光強行給我點滴,手背扎不上,就往胳膊上紮。我按師父的要求:「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就抗議他們的強行迫害,拒絕點滴,紮上我就拔掉,他們便幾個人按著我,用繩子捆,甚至惡警騎在我的身上不許我動,我就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他們就用膠帶封我的嘴。他們還利用刑事犯用各種殘酷的方法強行灌食,灌完後佟美光讓人把我從廁所拖到房間的地上,親自用腳踢我,不許我上床,並惡狠狠的說:「你不吃飯,就使勁點,讓你自己拿錢。」還經常找男惡警殘酷的灌食,要噴到他身上,出手就打。有一次給我錄像,拍假鏡頭,惡警假惺惺的往我嘴裏放吃的,以示他們有多善良,你絕食死了他們不負責任。他們一面殘酷的迫害大法弟子,一面恬不知恥的往自己臉上貼金。

特別是2002年底,十六大期間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召開了一次臭名昭著的所謂「攻堅戰」動員大會。負責人有陳桂清所長、教導員寧立新等人,開始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大開殺戒,會議還沒開完就把一堅定的大法弟子拖走開始用刑。會議結束後當天就開始一個一個屋「過堂」,把大法弟子都弄到事先已準備好的地下室,惡毒的將大法弟子的頭髮剪成七長八短的所謂「鬼頭」,把外衣外褲扒掉,有的就是線衣線褲,還有的身體露在外面,用銬子將雙手蹲銬在地上的鐵鋼窗上,晝夜不讓睡覺,見你閉眼睛就用電棍電或由刑事犯毒打。警察、刑事犯都穿著棉大衣晝夜來回巡視,隨時準備下手,而大法弟子卻穿著單薄的衣服凍得瑟瑟發抖,外面寒風凜冽,而地下室的窗子卻大開著。趙偉隊長進來後以地下室內空氣不好為由,將剩下未開的幾扇小窗戶也通通打開。有幾名大法弟子被罰坐冷水盆,刑事犯隔一會兒就往裏續一遍冷水,還有的大法弟子僅有的一層線衣也被高高撩起,當時地下室一片陰森恐怖的景象。有的幹警拿著電棍一邊電,一邊吼叫:「寫不寫(指五書)?」惡警安排的刑事犯一邊掐的學員痛苦的喊叫,一邊還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你怎麼了,叫甚麼呀?我沒把你咋樣啊?」將學員掐得血肉模糊,當時其景象慘不忍睹,有位幹警實在不忍心下手,就被隊長李全明加以訓斥:「你還想不想穿這身警服了?」當時地下室真是一座活脫脫的人間地獄!

我和另一名年歲大的大法弟子因絕食後心臟不好,惡警怕我們死在地下室擔責任,就把我們提到樓上繼續蹲著,由刑事犯看管,一動不能動,連上廁所也不讓,每天只給兩頓飯,每頓只給一小饅頭,帶一點湯,湯中不許有菜葉。一次湯中帶了一點菜葉,惡警看到了,訓斥打飯的學員:「她是你家親戚呀?」惡警還指使刑事犯變換各種姿勢讓我們蹲著,達不到標準就連踢帶打,還把外面的雪弄來往我們脖子上放,這都是在惡警李全明、王冰、劉祝傑、張麗、前所長陳桂清、隊長張平等指揮下幹的。

勞教所幹警目無國法,執法犯法,不但不去改造那些刑事犯,反而還教唆、縱容她們繼續犯罪。他們把大法弟子王桂香拉到前後窗戶打開的地下室中,扒去外衣用電棍啪啪電,見她不轉化也不吱聲,就潑上冷水再電,還不轉化,再蹲再毒打。最後腿不會動了,就把她拖到樓上。最惡的惡警都佩服她「有鋼」。在那裏迫害得腿不能走、眼睛看不清和出現其它各種病狀的,舉不勝舉。

中共邪惡集團曾自詡現在是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然而數以萬計的大法弟子卻被剝奪了憲法賦予公民的生存、上訪、信仰等最基本的權利,身心遭受殘酷的摧殘,以上實例也只是我自身經歷的一點點,這只是無數大法弟子被迫害事例之冰山一角,即使這樣,也足以戳穿中共邪惡集團編造的謊言。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的惡警們,儘管它們在邪惡的操縱下可以耀武揚威一時,但最終卻逃不脫歷史的正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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