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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名大法弟子被當地中共法院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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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20日】湖北大法弟子潘菊英(女)、周清、陳國慶等五人,遭孝感市孝南區中共法院非法判重刑。當天法庭在休庭後沒有再開庭,草草收場,幾天後卻突然宣布決定。審判長塗自敏(女)和審判員湯珊不讓大法弟子為自己辯護。

2005年7月5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法院刑一庭對2004年7月8日被綁架的大法學員潘菊英(女)、周清、陳國慶、陳明、包華容(女)五人進行非法庭審。當時大法弟子潘菊英正在絕食抗議迫害,身體極度虛弱,被強行帶到了法庭,在庭上,她臉色蒼白,說話無力,不斷嘔吐。

大法弟子陳國慶在被問到為甚麼反悔在洗腦班裏所說、所寫的一切時,陳國慶回答說:「在武漢市湯遜湖洗腦班所說所寫的一切,那是我的恥辱;我認為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我不認為我犯罪!」陳國慶曾被非法勞教兩年。

大法弟子周清在個人最後陳述時說:「你們所講的一切不能作為罪證,我所做的一切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第一次,我去北京信訪辦,連一句話都沒說就被非法抓回來並非法關押了3個月,請問我觸犯了哪條法律?第二次,學校領導將我騙到一個小黑屋裏,校長私自將我非法關押1個月,我也不知我犯了甚麼罪?第三次,我被綁架到武漢市湯遜湖洗腦班,被迫害得全身癱瘓,也不知我犯了甚麼罪?憲法中沒有哪一條說煉法輪功犯罪……」

沒等周清說完,中共審判員湯珊就把他的話打斷,不讓他繼續說下去了。在庭上大法弟子們的正念下,湯珊說休庭5分鐘,5分鐘後再也沒有開庭,而是草草收場,當時沒有任何宣判。

大約三天後,孝南區法院突然宣判了結果:潘菊英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周清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陳國慶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陳明和包華容二人在迫害中已走向邪悟,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分別緩刑5年和3年。

大法弟子周清是湖北京山縣第一高級中學優秀的物理教師,被多次非法關押。2004年7月被孝感國安綁架,在孝感看守所遭到嚴重迫害,造成雙腿癱瘓,肌肉萎縮,無法說話。在此情況下,又被強行送到省洗腦班進行迫害,直至生命垂危。其間被注射不明藥物,由家人取保候審。在身體沒有完全恢復的情況下,2005年6月22日再次被孝感國安綁架。

大法弟子潘菊英是湖北省安陸市人,2000 年8月9日,被惡警陳新運、沈超、柯繼成等人從家中再次綁架到安陸市公安局,又是6天5夜不讓睡覺,雙手被銬,雙腳被用繩子捆住,惡警用冰塊冰她、打火機烤她的臉;用繩子把我吊在屋頂的電扇鉤子上,只有一隻腳落地……。8月11日下午,惡警陳新運用兩條蛇水淋淋地往她身上提,並強行把她的左手塞進裝有毒蛇的編織袋,再強行把她的腳塞進毒蛇袋……。2004年7月8日,潘菊英被第十五次被綁架。

望國際正義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制止這場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

孝感市孝南區法院電話:0712-2466407
法警警號:420544、421165
講真象電話:0712─476540─4534

安陸市政保科副科長陳新運,手機:13647128335;宅電:0712-5232480;辦:0712-5233628
安陸市政保科副大隊長沈超,手機:13307296186;13507296833;宅電:0712-5226252;小靈通:0712-296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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