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關單位領導:
我是一名普通大法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而被非法判刑四年。去年6月19日,我去重慶一朋友處玩,剛一進門就被一群便衣(國安)綁架了,並收走了所有錢財物。同時我未學法輪功的妻子也被從正在上班的單位上綁架,當晚他們把我劫持到重慶枇杷山看守所,因檢查有病而拒收,而後又把我劫持到廣安市公安局,後又轉到國安大隊,在那裏羅成、何世兵等惡警把我戴上重型腳鏈手銬,幾天幾夜不准我睡覺,眨一下眼睛他們都要又打又罵,他們24小時輪番的對我們施以打、罵、誘、哄、詐等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也沒有甚麼說的,但他們卻無理地作了認定罪,陷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沒有任何人證、物證證實我甚麼時候,在甚麼地方,破壞了哪條法律,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我沒有參與任何宗教與邪教,就更談不上利用其了,也不存在這概念,我只是信仰了真善忍,因他是教我們修心向善,以真善忍為做人準則,做一個道德高尚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我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呢?教人做好人還邪嗎?
相反的,是誰在凌駕法律之上違背《憲法》、刑法和《國際人權公約》、《反酷刑法》等法律法規對我們善良民眾進行殘酷的血腥鎮壓呢?我們僅僅是為了堅持信仰真善忍就被送洗腦班、罰款、勞教、教改、甚至被酷刑折磨致死。我們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啊!那些警察和鄉鎮辦事員們經常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或偷偷摸摸進我們家裏,隨意掠奪我們的私有財物。包括現金、存摺、電器、家具、書畫、身份證、房產證、糧食、牲畜、家禽等。在我國法制不斷健全與完善的今天,還普遍存在迫害人權、壓制言論、迫害信仰等,甚至被極權奪走生命的悲劇。這真是我國法制、人權、司法獨立、公正方面的一大恥辱與悲哀呀!
我現在仍被關押在華鎣,妻子被害離家,我留給家裏的錢全被警察拿走了,家中剩下兩個小娃娃,才一歲大,還有四位體弱多病的老人沒人照料也沒錢花。
我以前曾患嚴重肺結核和心臟病,修煉法輪功後病情得到了抑制。現在被無理關押期間,無法煉功,病情又嚴重了。華鎣中醫院已下了病危通知書,德陽監獄也因病危而拒收。看守所也多次通知廣安來接人,我的家人也多次要求放人,可是廣安那邊一直不同意放人,連看守所的領導都覺得廣安做得太過份了。我國的法律何在?在這不公正對待下,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支撐多久!
請各位領導尊重法律、珍惜生命,無罪釋放我!
特此申訴
申訴人:雷立春
2005.5.25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7/20/63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