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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香港法輪功學員譴責新加坡當局迫害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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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4日】(明慧記者張穎、周海倫編譯報導)美聯社5月3日以「香港法輪功學員譴責新加坡當局迫害其成員」一文報導了香港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香港總領事館外進行和平請願,要求新加坡政府推翻對兩名法輪功學員的錯誤原判。

報導一開始指出,大約50名法輪功學員於星期二在新加坡駐香港領事館外進行請願,要求新加坡法院推翻對兩名學員的原審判決,這兩名學員因發放法輪功光盤而受到指控。

這些學員在領館外展開一幅寫有「新加坡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要成為中共的幫兇」的橫幅。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中共禁止。

報導說,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40歲的黃才華和38歲的程呂金被指控發放未經批准的光盤,以及參加一項「非法」集會。上個星期,黃拒絕支付2萬新幣(合12,190美元)的罰款,被判5個月監禁。程也沒有支付2萬4千新幣(合14,629美元)的罰款,她被判6個月監禁。

報導接著指出,在一封寫給新加坡駐香港領事館的信中,法輪功學員批評新加坡法庭無視黃、程二人被憲法賦予的權利。信中說,「宣揚自己的信仰是她們基本的權利。」

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對記者說,「我們呼籲新加坡政府立即釋放她們,並採取必要措施,推翻錯誤的判決。」

新加坡總領事Darryl Lau在電話中對記者說,他會把信轉遞給新加坡政府。據報,學員們靜坐在新加坡總領事館對面的街上,活動結束後平靜的離開。

報導最後說,法輪功學員一直抗議北京[中共]抓捕,酷刑折磨在大陸的學員。在香港和新加坡,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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