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樺川縣高繼業被惡警迫害流離失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5月30日】我叫高繼業,家住黑龍江樺川縣寶山農場二隊,1998年喜得大法。我曾患有四種在醫學上難以治癒的病,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風濕性牛皮癬,學法煉功3個月不治自癒,我深感大法神奇。通過學法,我的道德不斷昇華,我慶幸自己能遇到這樣的高德大法。

然而,自從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以來,我就沒過消停日子。2001年,因我堅修大法,寶山農場派出所警察趙進忠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強行抄家,將我的大法書和資料全部搜走,把我綁架到寶山農場派出所。所長趙劍秋逼迫我放棄修煉並逼問我資料來源,我不告訴它,它就打我耳光子,打得我鼻子淌血。

2001年臘月17日,趙劍秋又領著三個警察闖入我家,當時我正在寫大法標語。它們翻箱倒櫃,再次將我的大法書、大法資料和我寫的標語全部搶走。它們把我帶到二隊辦公室,警察王三還打了我一耳光。當時寶山農場書記也在場,它立即簽字非法拘留我15天。第二天,我被關進紅興隆營局看守所。在那裏我受到牢頭和犯人的侮辱和謾罵,真是度日如年。我絕食絕水抗議非法迫害,後來被折磨得犯病,身體極度虛弱。在家人的抗爭下,10天後我被接回家。可回家後二隊書記賈純富、場部政法委書記仍然來騷擾我。

2002年,二隊書記賈純富、隊長張毅因我煉法輪功非法沒收了我承包多年的土地。就因為我要煉功做一個好人,它們就沒收了我們全家賴以生存的土地,天理何在?

2002年四月,寶山農場派出所警察劉貴民、王三將我綁架到派出所。當天晚上,我被迫害犯病,四個警察強行把我抬到醫院打針。第二天,場部政法委書記李呈根命令劉貴民、王三將我綁架外送湯原縣香蘭鎮,不准我回家,迫使我流離失所。沒有人敢收留我,我在艱難困苦中掙扎著。

2002年9月28日,在親朋的幫助下我來到北京上訪。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到天安門廣場喊出了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武警非法抓捕我,把我送進前門派出所,後來將我送進佳木斯駐京辦事處,有警察看守非法拘禁我32天。

2002年11月1號,我被湯原縣香蘭鎮派出所警察關進湯原縣看守所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因我被迫害患上多種疾病,身體虛弱,勞教所拒收,又關押了我38天,2002年12月10號,湯原縣610把我送回家。但是第二天,寶山農場派出所李建民、王三不顧我體弱多病,將我送到湯原縣香蘭鎮流浪在外,不准我回家。

2003年2月,經朋友介紹我給江川農場徐三放羊。不久因惡人舉報,江川農場指導員哈梅帶兩個警察非法抓捕我,送到寶山農場,它們又差人把我外送到湯原縣香蘭鎮流離失所,2003年12月我才回到家裏。

在流離失所的日子裏我受盡了折磨,親戚怕受牽連不敢收留我,經常忍飢挨餓,精神上、身體上的承受讓我經常覺得生不如死,是因為對大法的堅信才使我走到今天。

這都是共產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犯下的滔天罪行。希望正義人士能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尊嚴,懲惡揚善,讓浩然正氣永存天地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