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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農村婦女自述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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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27日】寫在前面的話:由於我沒有文化,從學法開始學的幾個字,提筆很難。看了《明慧週刊》同修的文章,這才提醒我,不要叫寫字難嚇住。作為一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就應該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證實大法,揭露迫害,向世人講清真象,救度世人,做好三件事。我想再次克服提筆的困難,把受迫害的經歷寫出來。難,我想克服了困難就是修煉,克服了困難就是聽師父的話,克服了困難就揭露了邪惡,證實了大法。

我是一名山東大法弟子,今年64歲,是一位農村婦女,於1997年得法。我沒修煉之前,身體虛弱,患有多種疾病。得法修煉後,我按照師父的教誨做好人,與人為善,修心斷慾,處處為別人著想,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我的所有的疾病全都好了。這8年來我沒吃一分錢的藥,身體特別健康。這樣好的功法,對人有好處,對社會更有好處。

然而,江××出於妒嫉心,容不下這些好人,才迫害法輪功。1999年7.20邪惡之徒迫害法輪功學員,一夜之間,滿天烏雲狂風起,邪惡之徒把我們的煉功點取消了,把所有的學員都非法關在派出所和鄉鎮上,整整關了7天7夜,後來非法罰款2-3千元,這才放回家。我的這些非法罰款都是兒子給交的,他們還逼我兒子替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邪惡的江××誣陷這樣好的功法,非法罰了好人的錢。我的兒子經濟受到損失,兒子媳婦受了邪惡的毒害,從此和我鬧翻了天。

作為修煉人,我們被邪惡剝奪了人身自由,又給取消了煉功點。我們靜下心來想想,我們煉功只是做一個好人,學大法並沒有錯。我們只是希望政府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恢復以前的修煉環境,就抱著這樣對政府信任的態度我們依法到北京上訪。由於我們幾個老年婦女沒出過遠門,不知道北京在哪,但我們還克服了種種難關,終於到了北京。但是又不懂車上的規律,把我們拉到城東去了,我們迷了路,我們遇到一位老太太問了路找到火車站。那天中午高溫40多度,熱得路上沒有行人。晚上,我們終於找到了天安門,這時天已漸黑,警察問我們幹甚麼的?從哪裏來?因為我們依法來上訪,警察罵我們吃飽了撐的沒事幹,滾得越遠越好。這就是天安門警察的素質。

我們剛要往天安門廣場走去,就被我們地區派出所惡警和我們各村的書記認出我們了。他們拿了三副手銬把我們四個人銬在一起強行拖上車,把我們銬在車上,他們下飯店吃喝玩樂呆了好長時間才開車往回走。到了中午,在半路上,他們在路旁的飯店又是酒肉魚蝦一桌。跟著找我的一位書記是我的外甥,他叫我到店裏喝點水,我親眼所見他們吃喝剩下的肉魚蝦一桌。他們吃喝時把車開到太陽底下曝曬我們,他們在店裏乘涼,曝曬了兩個多小時才往回走,直到晚上10點左右才到當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把我們銬在暖氣片和管子上,有睡覺的,有值班看著我們的,不准互相說話。第二天惡警開始審問,問我們去北京帶多少錢,還剩多少,然後開始翻兜,翻出了我帶的350元錢,《轉法輪》一本,手抄經文。這時姓黃的惡警大發雷霆,他們拳打腳踢問經文從哪來的,姓黃的老惡警和一個年輕惡警打我的頭。審我的黃惡警問我以後還煉不煉,我說「還煉」,他就狠狠的照我的太陽穴連打了三個耳光,當時打得我眼前發花。他說你不知道國家已把法輪功定為×教?我說:正邪是天定,不是一個小小的人定,我說你們迫害善良是有罪的。

他們把我弄到太陽底下曝曬,因我不配合,他們又把我叫到屋裏,我盤腿打坐,他們就踩我的腳。到了晚上,惡徒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掐得很緊,晚上12點左右,我吐了很多水,因為鐵掐子掐得太緊,看管人員才給我鬆開掐子。到了第二天8、9點左右,惡徒把我們三個送到壽光市拘留所,留下了一個在派出所裏。在拘留所遭受酷刑迫害,我們絕食抗議,白天背法,晚上12點煉功。

看管我們監室惡警有個叫李平,還有副所長,他們兩人每星期三、五上班,這兩天內我們遭受他們的折磨,拳打腳踢,有時用膠皮管子打,同修個個身上被打得紫青爛點,有的皮破血流。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29天,惡徒李平叫犯人按著水龍頭用皮管子掐著頭,用高壓水刺我們頭部和鼻子很長時間,喘不上氣來,有時差點被他們灌死,多邪惡呀。每次灌,地下的水坑都有30公分深的水。我們在水裏泡了四五天,每次灌水很長時間,個個都凍得直打哆嗦。

邪惡的李平把監室的小活動院養著花,他泡了兩大盆死狗爛貓子臭水澆花,監室的後窗紗網他們給割下來,讓那些臭味不斷撲進監室裏,晚上蚊子飛進監室咬的同修們全身發癢。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29天期間,惡警常到我家騷擾敲詐錢,說交上2萬元放人,要不就勞教送精神病院。派出所惡警三日兩頭到家敲詐,最後非法勒索了3500元才把我放回家。

2002年6月,在我們當地辦了轉化班,因我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強制送進洗腦一個月。這就是我前幾年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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