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修大法、整體提高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5月12日】我是一九九七年走入大法,真正開始修煉是九八年。當我第一遍讀《轉法輪》時,就知道這不是一本一般的書,他是一本天書。我得法以前身體就一直很好,所以沒有任何有求的目地,就是覺得裏邊的道理吸引著我,「真、善、忍」三個字彷彿在呼喚著我,覺得越看越愛看。當我讀這本書到一半的時候,就出現了師父書中說的灌頂的狀態。這部法讓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明白了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從此以後,我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的修煉的路。我身邊的人看到我學法煉功,他們也相繼得法修煉,就這樣人傳人、心傳心,我們地區很快就達到了二百多人。我們每到市場洪法煉功,都有很多人打聽、觀看,他們看到大法這麼祥和美好,都想走入修煉中來。

(一)環境突變、證實大法

我們按照師父的教導,在社會中做個好人,以致更好的人。可是在九九年四月份,突然聽說天津市不法人員把法輪功學員抓了幾十人,然後我們地方派出所人員說到我們的煉功點學功,實際上是來摸我們的底,把我們都上了黑名單,我們每個人也都感到形勢有變。九九年七月,邪惡鋪天蓋地的打壓開始了,中共首惡江××握著手中的黨政軍大權,利用報紙、電台、電視台,瘋狂栽贓陷害大法,誣蔑我們偉大的師父。我真是吃不好飯,睡不好覺,總是想哭。我想,師父是我最尊敬的人,是最正的人,教人修煉真善忍沒有錯。任何人、任何變化也不能把我對師父的偉大信任從我心中奪走。

在壓力面前,我們做出了選擇,我們一行五人去北京上訪,結果在半路起票時就被公安劫持。過幾天,一個公安局長找我說:「你們的站長說你是這兒的大輔導員。」我說:我是不是並不重要,我是義務為大家服務,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沒有錯,大家沒有錯,師父也沒有錯。他說:「甚麼錯不錯的,上邊不讓煉,你就別煉了。」由於當時有怕心,我交了兩本書。心想:我也沒說大法不好,沒說師父不好,簽個名又怎麼樣?我回去繼續煉。後來悟到,這也是向邪惡妥協、配合了邪惡的迫害,隨後發表了嚴正聲明。

從那時開始,由於江氏集團的瘋狂迫害,我們就失去合法煉功的環境了。在陰霾滿天的日子裏,站長、輔導員被抓,假經文流傳,有的學員害怕不敢修煉,或者偷偷的在家煉。我看在眼裏,急在心上,走出來,和各地弟子溝通,和能看到明慧網的弟子聯繫,使我們地區有了交流環境,及時把明慧內容送到各個地區。那時一些同修不相信明慧,我就把師父對明慧的態度和「心自明」的經文及時讓同修看到。

同修提高後,各個地區能走出來的,都走出來證實大法。印傳單、做條幅、噴字,充份發揮個人所能,講清真象,救度被迷惑的眾生。有一次,我給一個村長講真象,他把我舉報了,當地派出所把我抓到看守所。我向那裏的犯人、幹警講真象,並絕食抗議。

五天後,警察把我拽上警車,去醫院灌食。當時我人心出來了,覺得他們連犯人帶幹警的這麼多人,我掙扎不過他們,就喝了半碗奶粉。他們看我喝了,就說:「我們警察給你寫個不練的保證,你簽個名就行,回家吧。」我堅決不從,他們就預謀把我送教養。

這時同修來看我,師父借他們的嘴點化我說:「你還安心在這吃飯,安心在這呆著?!你知不知道外邊在等著你,家裏在盼著你出來!」並把師父的經文《劫》和《法正人間預》給了我。

學法後,我覺得自己有重大責任擔在肩,我必須得出去救度眾生,不能在這兒呆了,邪惡想把我送勞教,他們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師父叫我去救度眾生。我就找到隊長說:「如果你們不放我,我從現在開始繼續絕食。」結果絕食五天,他們釋放了我。

(二)去北京證實法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我們一行三人去了北京,路經天津,被劫持關押。我們被非法關押的十四名大法學員形成一個整體,絕食抗議,我們一起背法。第三天晚上,他們不讓我們睡覺,強制站了一夜,早上做了一大盆粥,準備灌我們。我們手拉著手,不讓他們拽走一個同修,有一個同修牙齒給拽脫掉,我們繼續抗議,他們沒有得逞。

後來有的警察看到我們這樣堅決衛護大法,感動得哭了。他們把我和另一名同修叫了出去,說:「你們都是好人,咱們想個辦法,怎樣才能把你們給放了?」我當時一心想去北京證實大法,就主動說:「你們這裏抓了很多沒有「三證」的流動人員都放了,你也把我們當這樣的放了,前提是我們不告訴你真實姓名,寫張三李四都可以。」他們同意了,這樣我們一起去了被劫持的離北京近的同修家。

因有的同修在半路上被劫持了好幾次,錢都被他們搜光,我們就把錢拿出來分分。當地的同修給了我們很大的援助,拿錢租車,還開了個小型交流會,一起學習了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

隨後,我們十四人一起來到北京,站在天安門前,喊出了我們心底的呼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那種感覺莊嚴、殊勝,一切怕心都沒有了。一群警察向我們撲過來,把我們連踢帶打拽上了警車,拉到天安門分局,兩樓之間,有個大鐵門鎖著。我們在一起背經文,喊證實大法的口號。惡警拿著警棍在人群中上下揮動,不時就有學員被打得頭破血流。大約上午九點多,樓道裝不下了,他們就用大客車把我們輸送到密雲看守所。

在密雲看守所,不法警察給我們照相、錄像,陸續把我們叫去受刑、審問。院子裏後來只剩下我和另一同修兩個人。大約晚上四點左右,來了一輛警車,把我拉到公安局。一個警官問我:「在北京你做甚麼來的?」我說我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他們就說了些好聽的,說:「把你的姓名住址說出來,讓你回家算了。」我想這都是些哄小孩的玩意。我說;「我是不會告訴你的,如果我告訴你,你們會進一步迫害我的。」

接著我就給他講真象,講我的親身受益,講大法的平和美好,講江××政府打壓是錯了,你們不要受欺騙,迫害一群善良的群體。他們好像聽進去了,沒說甚麼就把我送回看守所。

我進屋一看,鐵窗戶、鐵門,水泥地上鋪著一層木板,屋子裏就我一個人。我一生中從來沒見過這種環境,我想這無非是關押犯人的地方。

天快要黑的時候,同修們陸陸續續的回來了,有的被打得血肉模糊,頭髮拽掉一綹;有的腿腫得褲子撐得鼓鼓的;有的被打得渾身上下青紫,昏過去後用水澆醒,用電棍、電針電女同修的隱私處;有的扒下衣服,大冬天只剩內衣褲銬在警車上或樹上。這一幕幕慘無人道的景象,是我親眼看到的,這正是江××親自指揮下的邪惡之徒所幹的一樁樁罪惡行徑。

我也親身體會到了我們大法弟子為堅持真理的驚天地、泣鬼神的偉大壯舉。第二天不法警察們還是繼續迫害,我雖然沒被打,但看到我們的同修受到慘痛的折磨,我心裏在流淚。我發出一念,我有責任把他們的惡行暴露出來。結果又是晚四點,還是那輛警車來了,又把我拉到公安局,我就把他們手下的警察怎樣打我們同修的事全都說了出來,當場他們就要把我釋放。我說:同修們有一個不釋放,我就不出去。我還告訴他們,有一個同修腿被打壞了,我有責任照顧她。

第二天,他們把腿被打壞的同修叫走,再也沒回來,我以為被他們打死了,就敲窗戶敲門使勁喊,警察問我喊甚麼,我說:「那位同修哪去了?是不是你們給打死了?如果你們要打死她,除非把我們這屋子裏的人都打死,剩下一個,以後回來也要找你們算賬!」結果他們告訴看門的那人,說你找找,一會那人告訴我說釋放了。我們十一人,絕食了五天,被無條件釋放了。

我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驗證一下,是不是真釋放了那位同修,我給他家打了個電話,他家人說是回來了。

(四)歷經魔難、堅修大法

六年來,作為一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把真象傳單、師父經文、《明慧週刊》及時發到同修手中;有的同修剛從勞教出來,我找到他們,促進他們快回到正法中來;和同修一起走街串巷講真象。凡是我接觸到的人,我都想辦法給他們講清真象,但也留有很多遺憾。

在八年的修煉中,我有時正念很強,有時人心太重,摔摔打打。由於各種執著心,造成幾次被非法抓進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邪惡的目地只有一個,就是讓你轉化,讓你修不成、掉下來。我雖然沒寫過「三書」,沒有被轉化,有時絕食出來,有時人心重,念不正,造成家人又是托人,又是交錢,損失近萬元,給家人經濟上和精神上都造成很大苦惱,縱容了邪惡綁架勒索的惡行。

我的女兒曾在日記中寫到,我有一個偉大的媽媽,她能堅持她一生中自己願意幹的事。走過這風風雨雨的幾年,家裏環境逐漸寬鬆,頂住了外邊的壓力,家裏的一切的一切覺得真不容易,也越發覺得修煉的嚴肅。可是最近,由於成天帶著小孫子,再加上同修的往來,造成學法時間少,有時趕上孩子睡覺想學一會法,可同修又來找我有事,一天看不上幾頁《轉法輪》,學法時間少了,又出了幹事心,粗心大意,看到有的老同修還在打麻將,幾次勸說不聽,就沒有善心了,造成同修不理解,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政保大隊 、派出所幾次到我家騷擾,我幾次差一分鐘或幾分鐘有驚無險的躲過了。不法人員們說我是重點人物,非要抓我送勞教,可我知道他們說了不算,我在救度眾生,在做最正的事,他們沒有權力迫害我。我雖然有漏,但有師在、有法在,我能修掉。我每天發正念鏟除邪惡因素。

我現在雖然流離異鄉,但不論我去向何方,我決不會離開大法修煉。在哪裏我都有辦法找到同修,《明慧週刊》每期都能看到,師父告訴我們的三件事照做。我知道我的生命是有約而來,得完成我的史前大願。師父說:「大家繼續努力吧!人類的歷史不是為了當人為最終目地的,人類的歷史也不是給邪惡逞兇的樂園。人類的歷史是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致2005年歐洲法會》)

當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作為修煉多年的老弟子,我感到慚愧,總是看別人的心得,有時感到有相同的感受和昇華,有時感動得流淚,有時感到震撼。總想也把自己的修煉經歷寫一寫,可又總是提筆忘字,覺得年齡大了,寫不好,自己又修得不好,比起修得好的同修感到慚愧,今天寫出來與同修交流,真誠的希望同修指出我的不足,也激勵我走好以後修煉的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