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徐建榮被非法判刑7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5月11日】徐建榮,1961年4月3日出生,男,現住金家山,江西印刷九廠工人,在江西造紙廠幹活。

1999年9月29日上訪被拘留。2000年1月,串門被拘留。2000年6月24日上訪,在北京關押被扒光衣服用六、七根電棍電全身,被電暈死過去,幾天以後被江西省南昌市董家窯派出所警察和廠書記接回來繼續關押。

2000年10月26日徐建榮又出來證實大法,被勞教1年,釋放後多次被江西造紙廠保衛科綁架到九江,董家窯派出所惡警多次騷擾他。2004年4月12日做大法工作,被董家窯派出所和其它幾位國安綁架,被判刑7年,但本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在被監獄關押期間被吊起來用繩子綁住手吊起來用電棍電,現在腳已拐,不能站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