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珠海香洲區的法庭上,審判了多名法輪功修煉者。上午九點多鐘,當警察帶三個法輪功學員上庭時,遠遠地我就聽到他們中的一人在高聲呼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內心既震撼又難過,覺得他們真的是受了很大的冤屈。三個學員中,兩個男的,都40多歲;一個女的,看起來有60多歲了,面目和善,真不知這麼慈祥的老阿婆會做甚麼不好的事,要送到法庭來審判。
法官有三人,中間的是審判長,兩邊的可能是審判員。庭審中,那個叫張文學的和那個老阿婆都是官方指派的律師為他們辯護,而那個叫林武勇的男學員的家人找了兩個親友為他辯護。兩個親友都是三十歲左右的女士。可是,當一個辯護人說到「法輪大法」的時候,那個法官蠻橫地大聲說:「不准說法輪大法,只能說法輪功」;而另一個辯護人,只是看了法官一眼,那個法官就粗暴地指著她喝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是不是你師父?」這位女士還沒來得及回答,法官就命令警察強行把她拖出法庭,真是野蠻到了極點!別說是在莊嚴的法庭上,就是在平常的社會活動中,有教養的男士都應對女士彬彬有禮,體現出文明的風度和修養,可是在這裏,一個在眾人眼裏嚴謹、公正的法官,只是因為一位女士── 一個合理合法的出庭辯護人,看了他一眼,就大發雷霆,令人將其架出法庭,真是公道何在!法理何在!就這種人當法官還能做出甚麼公正的判決嗎?!我作為旁觀者都是又悲哀又氣憤,我就想,這是在莊嚴的法庭上一個法官的所作所為嗎?真是太沒人格、太沒教養了!看來法輪功的宣傳品上所說的不是假的,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現在真的沒有人權,別說沒做甚麼壞事,就是被冤枉地推上法庭,人家來辯護都不給,還談甚麼法制、談甚麼文明呢?都是騙人的鬼話!我當時就想,如果我帶上攝像機或照相機就好了,把這場面錄下來,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原來中國大陸就是這樣在法庭上對待法輪功學員的,中國的人權就是這樣體現的。
其實法輪功有甚麼不好呢?我認識幾個人都是修煉法輪功的,我覺得他們人都很和善,按他們的話講是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重德修心,強身健體。他們手無寸鐵,也不追求權勢名利,只是嚴謹自律地做好人,這有甚麼不好呢?真想不通中國大陸為何要給法輪功加上種種罪名,一再打壓,讓一個外人看了都心中不平,如此下去,怎麼能樹立起大陸官方所說的文明、法制、公正的形像呢?怎麼能讓那些真正了解法輪功真象的老百姓心裏服氣呢?我覺得那些無理打壓法輪功的人真應該好好想想了,為甚麼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為難法輪功呢?坑害好人是有罪的!是要遭報應的!信法輪功的人明擺著都是好人,是好人就應該讓他們自由地、快樂地生活,為甚麼非要把他們置之監獄、勞教所而後快呢?這不是缺德嗎?這種不人道的狀況真應該儘早結束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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