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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簡陽市大法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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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3日】

1、胡桂芳,女,60歲,家住四川簡陽市草池鎮群力村一社,2001年以來因堅修法輪大法四次被關押。第一次是2001年10月11日,胡桂芳晚上出去講真象被抓到三岔派出所關押,直到第二天下午六點鐘才被家人保回家。第二次是2002年7月22日晚上,三岔派出所和草池鎮政府一夥惡人8、9人來到街上的住處,當時胡桂芳到鄉下去住了,只有她兒媳婦一人在家。這伙惡人把家裏抄了個地朝天,結果甚麼都沒找到。第二天晚上,他們賊心不死又跑到胡桂芳鄉下的家中抄家,並當夜把胡桂芳綁架到簡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4個多月,逼家屬交3000元擔保金和1280元生活費才放人。第三次是2003年6月21日,因胡桂芳在草池街上向世人講真象被惡人舉報,三岔派出所副所長陳強、草池片警譚林和政府惡人21日到胡桂芳家中抄家,拘捕關押胡桂芳15天。第四次是2003年9月30日,草池鎮政府、草池區6、7個惡警及三岔派出所三惡警到胡桂芳家中抄家,抓捕胡桂芳。三岔派出所副所長駱X文是最邪惡的一個,靠迫害大法弟子升官發財,後調養馬鎮任所長。它在三岔期間,草池有8名大法弟子被關押,3人被勞教。

2、葉廷沛,男,63歲,家住四川簡陽市草池鎮實奮村八社。1998年得法修煉大法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2002年7月24日早上3、4點鐘,鄉住村人員張春髮帶著6、7個人進屋就翻箱倒櫃,把大法書籍、資料、教功帶、光盤、收錄機等全部抄走後,將葉廷沛綁架到派出所,後又送到簡陽拘留所,下午又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關了一個月後又轉到拘留所。直到2002年12月10日,家人被惡人羅文、幹昌玉敲詐3000元(其中2000元現金、1000元欠條)後,葉廷沛才被放回。當時說這錢要退的,但葉廷沛及家人去退時,找這個,推那個;找那個,推這個,直到現在還未退還。

3、秀菊,生於1949年,住四川簡陽草池9村5社,以前病很多,頭、腳、胳膊一身痛,煉法輪功後就好了。1999年,壞人開始鎮壓法輪功,秀菊有點怕,就沒有參加集體煉,心想這麼好的大法,回家還是煉。通過學法煉功,秀菊甚麼都不怕了。2002年7月,邪惡之徒到家中到處亂翻,秀菊就請師父加持,把惡人趕走。有一個惡警,進屋後一直發吐,沉不住走了,其它惡人也就跟著走了,甚麼也沒有找到。秀菊的大兒怕連累他就在家中到處找,找到了幾本大法書和一些資料,拿到外面燒了,並對他媽媽說,在家偷偷煉,不准到處走,不准放錄音。2003年3月,秀菊在房間裏看真象資料,大兒看到後不但打了他媽媽,還把資料燒了,打電話給小兒說:「媽媽在煉法輪功。」兩兄弟商量,叫媽媽接電話,小兒說:「你說法輪功好,就在家中煉,不能看資料。」其實,秀菊的兩個兒子都知道大法好,媽媽以前那麼多病通過煉功都不見了,這是親眼目睹的事實,就是因為他們懾於邪惡的淫威才幹出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母親的事來。但是,面對內外的種種干擾,秀菊從來沒有動搖過對大法的信念。

4、周雲才,男,52歲,四川簡陽市賈家鎮大法弟子,2001年9月為證實大法去北京上訪,在途經河北時被抓,後被關進簡陽看守所20多天,敲詐9000元後放回;2002年臘月27,簡陽610大肆抓捕大法弟子,周雲才又被抓進拘留所關押兩個半月,惡警敲詐家中1000元後放回。家中多次被抄。

5、陳能清,女,38歲,2002年江氏流氓政府搞所謂的萬人簽名,人人過關。陳能清因不放棄修煉,被村長黃反修、賈家鎮派出所冷逢兵、賀永剛和陳?以買木耳為名騙開大門,進門後不由分說就翻箱倒櫃的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資料,然後把陳能清綁架到賈家派出所,許茂全還窮凶惡極的打了陳能清幾個耳光。在各種威逼利誘下,陳能清仍不放棄修煉,派出所所長陳玉文、副所長武榮華把陳能清送到簡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12天,共騙取、敲詐2000餘元。每逢所謂敏感日,書記謝長河,就帶領派出所的人沒完沒了的抄家。

6、謝雨清,女,43歲,2001年臘月27日,簡陽賈家派出所副所長武榮華帶領一夥人來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講法帶和大法資料,並強行把謝雨清抓到簡陽市拘留所拘留了100天,敲詐家中900元錢。此後邪惡經常無理抄家。

7、肖會清,女,50歲,簡陽市賈家鎮小學教師。2000年鎮教辦主任鄧重、校長鄧小華、書記陳慶普叫肖會清交不去北京的3000元保證金,肖會清不配合,被學校每月工資扣300元。學校幾次要挾辭退肖會清,並多次找他談話,逼他放棄修煉法輪功,肖會清不為所動,結果學校還是聘用了肖會清,但每月扣減他的工資。學校領導不甘心,把肖會清調到路途很遠、條件很差的學校去,肖會清每天須往返幾十里路。這期間,肖會清先後被扣除工資12000多元。2003年11月28日,肖會清在班上給學生講真象,給每人一張真象卡片,讓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位不明真象的學生家長告訴校長,同事汪裕富出於嫉妒,打電話到賈家派出所舉報。賈家派出所副所長武榮華、惡人陳克把肖會清抓到簡陽市看守所關押至今。

8、向秀英,女,55歲,住賈家鎮高明鄉五村六組。2002年7月25日晚上兩點鐘,高明鄉治安組組長鐘永、成員周澤林,村書記李民敏、村長魏應州、民兵連長劉光興和全村各社社長,跑到向秀英家中非法抄家,把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錄音機、磁帶全都抄走了,然後把向秀英抓到鄉政府,說是談兩句就回來,結果不僅3、4頓不給飯吃,還把向秀英帶到賈家鎮派出所關押,晚上又把向秀英抓到簡陽市看守所關押了四個多月。村委會劉廷章逼迫向秀英85歲高齡的婆婆交1200元生活費才放向秀英回家。由於長時間關押,遭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向秀英回家後身體虛弱,不能勞動。那一年,由於向秀英被關押,錯過了播種時期,家裏的莊稼收入全無,婆婆只好把家裏的肥豬賣了交生活費。

9、大法學員陳方銳、余玉良,住賈家鎮高明鄉五村五社。2002年7月25日晚,高明鄉邪惡周有超、周擇林、鐘勇,村上李明明、劉克興、劉廷章、熊國書、魏艱周、吳金成,還有社裏的很多人,把陳方銳、余玉良家的房子團團包圍,一些人就跑到家裏翻箱倒櫃,把家具全都摔爛了,目地是找錢、找資料,它們搶走了大法磁帶、師父法像等,把陳方銳、余玉良綁架到賈家鎮派出所,後又把陳方銳、余玉良送到簡陽市看守所關押了四個多月迫害,使陳方銳、余玉良的身體受到很大的傷害。回家時,邪惡還逼迫陳方銳、余玉良的兒子貸款2500元交了生活費才放陳方銳、余玉良回家。由於身體受到很大的摧殘,陳方銳、余玉良回家後不能勞動,後通過不斷的學法煉功,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身體才恢復健康。

10、付能貞,女,63歲;巫菊雲,女,40歲,住簡陽市高明鄉。2001年3月母女二人被綁架到簡陽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同年10月,母女二人再次被綁架到簡陽看守所非法拘留了40天,並搶走現金100元。

12、謝思瓊,女,42歲;肖春花,女,50歲;王學平,男,55歲。三人都因修煉大法被抄家多次,抄走大法書籍、資料,錄音機、錄像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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