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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合國協會譴責中國政府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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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20日】(明慧記者文笛、劉菲編譯報導)美國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分別於2005年4月8日和4月12日,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六十一屆全體會議上發言,譴責中國政府嚴重侵犯人權,尤其是嚴重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權。發言中指出,中國政府對千百萬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迫害已達5年之久,對法輪功學員子女的殘暴虐待尤其令人震驚。

「聯合國協會世界聯盟」(WFUNA)成立於1946年,在世界各地有100多個聯合國協會,致力於支持聯合國的原則和計劃,倡導人與人之間的寬容、諒解和團結,擯除因種族、性別、語言和信仰不同所帶來的歧視。美國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是非政府組織「聯合國協會世界聯盟」的分支機構。

美國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六十一屆會議第十一項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嚴重侵犯人權的聲明

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重申對《世界人權宣言》的支持,並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世界人權宣言》的史無前例的持續踐踏。儘管我們注意到中國最近釋放了熱比婭-卡德爾(Rebiya Kadeer),然而那是不夠的。就如納粹從關押了六百萬猶太人的集中營中釋放一個或一千個猶太人不算是人權進步一樣,中國的這種「人權人質」的把戲是不應予以獎勵的。

我們尤其關注對法輪功學員的殘暴虐待。法輪功學員們只是在行使《世界人權宣言》賦予的權利。這場迫害所導致的死亡人數可確證的已超過1600人,而且還有無數失蹤的人沒有計算在內。僅舉這個數字仍未清楚說明這場迫害的嚴重性。納粹、斯大林或發生在盧旺達、波斯尼亞和達爾福爾的種族滅絕是以消滅肉體為目地的,與其不同並更惡劣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迫害法輪功中所施行的酷刑和殺戮只是手段,其目的是精神上的謀殺─強迫人在失去生命和放棄信仰之間做出選擇。兩千年前對早期基督教的迫害就是這類罪行的又一例子。

再沒有比這種良知滅絕罪更惡劣的了。因為良知是人性的本質。其它的一切,甚至我們「不可剝奪的權利」都可能被奪走。良知的變化,無論多麼微小,都一定是發自內心的。所以良知確定了人性,而擁有良知是人最基本的權利。

法輪功、基督徒、藏人、維吾爾人和其它無數被迫害的群體並不是中國良知滅絕罪的僅有受害者。這個制度下的許多人害怕批評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不是秘密了。中國的策略很簡單:「除非你合作,否則我不與你做生意。」這是良知滅絕罪的延伸,強迫人們在良知和金錢利益之間進行選擇。

為換取經濟利益而屈服於中國壓力的最新例子就是法國的歐洲通信衛星公司(Eutelsat)決定停止為一個獨立的中文電視台─新唐人在亞洲和中國傳送信號。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與記者無國界組織、國際記者同盟和六十二名歐洲議員一道,共同譴責歐洲通信衛星公司犧牲原則的怯懦行為,我們還號召全體聯合國成員也像我們這樣做。「商業決定」不是助紂為虐的藉口,就如「服從命令」也不成為免受懲罰的理由一樣。

下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嚴重侵犯人權的聲明」(英文,245KB)

美國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

聯合國人權第六十一屆會議第十三項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兒童權利的報告

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在此重申,強烈支持聯合國在其諸多宣言、決議及合約中宣告的人權與兒童權利全球宣言。

在本文中,我們請求研究暴力對待兒童的獨立專家關注中國兒童的遭遇。在回答外界對其政府的提問及在與此問題有關的聲明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列舉了一系列他們制定的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和規則,但只是光說不做,沒有自行遵守。當執法機關被要求無視並違反這些法規時,這些法規就淪為中國政府躲避國際批評的面具和防衛,而不是邁向法制的名副其實的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法輪功學員子女的殘暴虐待尤其令人震驚。對千百萬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迫害已達5年之久。警方虐殺、綁架、肆意監禁和強迫勞改奴工,使數百萬的家庭破碎,無數兒童失去父母,其中許多失去雙親。

中國警方的暴力遠非僅此。在中央下達的「不惜一切手段對待法輪功」的命令下,兒童成了警察暴力的直接對像。我們得到的消息顯示,至少有5名兒童,最小的8個月,死於警察的虐待,數十名兒童被關押、折磨或被強制勞動,數百人被學校開除。為數相當的此類個案已由各項專題委派的特別觀察員向委員會報告。值得一提的是,關於販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淫穢刊物的特別觀察員與關於婦女受暴力行為的特別觀察員及關於酷刑的特別觀察員一起,於2004年6月10日聯合為一父母為法輪功學員的4歲女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送交了一份緊急呼籲。這名女孩於2004年1月1日被警方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聯合國協會聖地亞哥分會強烈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斷違犯《聯合國人權公約》的文字與精神。我們敦促高級人權專員辦公室在其權力範圍內對此嚴重事態採取行動,並針對中國的人權現狀指派特別觀察員。

下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兒童權利的報告」(英文,2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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