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市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學員馬靜芳的情況補充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4月2日】北京市東城區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學員馬靜芳,2002年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7大隊時,不法管教人員經常強迫她們(法輪功學員)每天很早起床織毛衣,晚上也經常是通宵。就這樣,使馬靜芳突發心臟病,別的法輪功學員也都出現不同程度的身體損傷,如視力急劇下降等。當時管教非常恐慌。後來不知是勞教期滿還是保外就醫,馬靜芳回家了。

2003年7月左右,馬靜芳與大法學員謝婷、陳穎,3人都被抓。謝婷被非法判勞教(第二次);馬靜芳因嚴重心臟病,被勞教所拒收。2005年3月上旬馬靜芳因心臟病搶救無效,死在醫院裏。

馬靜芳被迫害致死更多詳細情況,請看這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