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前的幾次經歷啟示我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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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17日】我的經歷和所悟告訴我:佛、道、神是存在的,而且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自然中,看著我們、提示我們、校正我們的言行。

我溺水經歷的啟示:

1982年7月29日,在江上游玩(團委組織的活動),我被江上客輪帶入深水區,不會游泳的我在水下20分鐘,自知生命要結束時,眼前快速回放自己所有記憶,很輕鬆的感覺,並無痛苦之感;只因想到媽媽才用全身的力量向水面試探了兩次;當同事在水下找到我的時候,我的姿勢雙腿雙臂合抱在前胸,像媽媽腹中的胎兒一樣。這件事:使我反思了不知多少遍,生與死哪個更難?為甚麼在水下20分鐘沒有死?

得法後才悟到:人是有輪迴的,就我當時的情景分析:假如我不得「救」,就轉生了(應了俗話所說的那句話:再過20年又是一條「好漢」!)。

我車禍經歷的啟示:

1983年1月8日傍晚,所居城市(這年冬天)第一場大雪,乘車難困擾著上班族。103電車要進站台,被人群擠停,為進站台,司機又開車靠向站台路邊,將站台路邊上的等車人帶倒一大片。我在這群人後面的站台上,我前面是一位老人,手提一藍雞蛋,馬上就要倒了,我扶住了他,自己卻被人流撞倒。當車停下來,人們將我圍住時,我才意識到右腿不受支配了。聽到乘客說:車銧當一聲,車搖晃一下就停下了。車上所有的乘客都下了車。司機背我到最近的市級醫院:他緊張的同醫生說:「她腿一定保不住了,那麼多人連車壓過去……。」醫生為我檢查腿部:皮下淤血紫黑色,且腫得很厲害,也說:「那當然好不了,快通知她家人,決定如何處理。」我把父親的電話告訴他們通知了我家人。這邊醫生,先為我做了照相拍片,他反覆對照我的腿部現狀及照片,驚訝和疑惑的表情,使我們都不理解。他問清當時車下並無其它可能墊伏的東西時說:從你們的陳述和她褲子上車輪壓痕看,不用照片,憑我的經驗判斷:她的腿百分之百粉碎性骨折。但照片的結果卻出人意料:只有半月板損傷(可自然修復)和軟組織損傷,真是不可思議──應該是不可能的事,但卻是事實(得法前,我也一直想不通)。」司機鬆了一口氣。我見到了父親的車來了,才覺得傷腿有些痛。46天後,我就可以走路,一年半,恢復健康,參加全省職工高校體育運動會女子800米跑,獲小組第二名。

得法後,才明白:三尺頭上有神靈是真的──你做好事,神靈在幫助你;你有這一難,也讓你過去。

父親臨終前後的啟示:

我父親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知識分子,離休前,多年單位分房他都排在第一號,他都沒要,而是給了其他有困難的同事。腿受傷離休後,不按醫囑:不做手術(得法後才理解:他是為了不破壞身體部位器官);病故前提出:不通報、不擾民、不開追悼會、不蓋黨旗、不入黃山,從簡辦喪事。家人雖照辦,卻不理解真正含意,有人以為是老班幹部的黨性強。父親講真話,經歷坎坷,多次受排擠:「五七」年打成右派、文化大革命打成反革命,後來下放勞改,平反恢復工作後,依然保持講真話……。父親去世時,按工作性質著裝。

父親去世兩個月後,我做夢夢見父親卻身穿深色長袍(並非去世時所著的衣服),行如輕雲、站如松柏,沒有腿部受傷的跡象;所處環境前面遠處高山流水,山下似水田成方,綠地上坐有男女老幼面向青山,綠草下清水流動,流水聲催人入靜。我為父親所在環境感到欣慰──人間尚見有此景,我父可在!?得法後悟到:淨土之地真的是有!父親是看到了自己回家的路,做出了最好的選擇。

由以上啟示,所悟到的:我要選擇我自己的路,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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