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象講給安全局的人聽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4月16日】在師父的看護加持下,幾年來雖經常有便衣來店和在周圍監視轉圈,但我做講真象、證實法和救眾生的事始終沒有停止過。只要我們做好師父交給我們做的三件事,抱著救度眾生的心去講真象,眾生就會得救。

1999年迫害開始後,我被單位迫害、強制除名,為了維持生活,我開了個小店。從此也就利用這一條件做維護大法、講清真象的事。送貨的買貨的、打公用電話的、老人、孩子、大學生,只要有機會都對他們講真象。有一次還講給了同修,同修笑著告訴我,才知他是同修。

一次有個青年人來打電話,聽出他是和女友要吹了,看得出他非常愛女友,但女友死心要跟他分手。他非常難過。我便對他說:「小伙子,按佛家講夫妻呀是一種緣份,是強求不得,這種事情要看得開些,一個人要真誠善良的對待別人,能堅忍的面對生活,那上蒼一定會給你好報的。三尺頭上有神靈。神沒給安排和她一起,也就不可能成夫妻的。」

那小伙子說,唉,我過去就是因為不信神、不信命才鬧到這個樣的。我現在是真的信有神和人有命了。我笑了,他認真的說我現在真的是信了。我說那從前呢?他說我從前一點也不信。我說為甚麼?他說:我是上警校的,我和女友是警校同學,上學時就好上了,畢業後都工作三年了,原本是準備結婚的。過去我們的感情很好,所以分配時我主動到她所在地區工作。我是個感情很專一的人,可近一年來看法上出現了問題。她是個非常堅信有神佛存在的人,她看出我不信神佛、對神佛不敬,堅決要和我分手。我現在信了可她卻不信我了。他說我現在可知道很多事不是人能做得了的。他說很多佛像是不准拍照的,過去我也敢拍,可洗出的照片自己看了都害怕,不能不承認有神秘的力量存在。他說他家有非常好的條件,社會地位很高,想去哪工作就去哪工作,可還是沒辦法使女友回心。他說一切都結束了,我要調回北京去了。

我問他,你原來在哪工作。他說在某省國家安全局。我聽他在這樣的部門工作,就和他講了一會,告訴他人是有命的,但人做好事做壞事是自己決定的,而且會影響到自己將來的命運。我說你在這樣的部門工作對法輪功的問題要注意,迫害法輪功是違反憲法、法律的,並告訴他江××已被告上了國際法庭,將來必落希特勒、蓋世太保的下場。善惡是有報的,希望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

他答應說,他現在也信神和命了,不會在政治運動中去做壞事的,而且他要調到北京軍委辦公廳去了,不再幹這種工作了。我說不論他到哪裏,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也許將來的妻子比現在的女友還滿意,因為善有善報的。他說謝謝。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