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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大法學員張玉蘭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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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13日】內蒙古赤峰敖漢大法學員張玉蘭遭受三年牢獄迫害之後,不法人員們強行把她劫持到赤峰洗腦班繼續迫害,逼迫她放棄信仰,不讓做好人!摧毀修煉者的意志。張玉蘭被強制看惡毒的謊言錄像,由幾個邪悟者灌輸歪理邪說,遭受肉體和精神的嚴重迫害。

在2001年11月9日,張玉蘭正在家打玉米,赤峰敖漢公安局來了三個惡警手裏拿著搜查證到她家,強行搜查,結果甚麼也沒發現,只有幾張紙和一盤煉功帶,惡警們沒有搜到任何資料,灰溜溜的走了。但是他們並沒有就此罷休,局長張曉新,又派了兩名惡警一輛車到張玉蘭家,不分青紅皂白強行將張玉蘭綁架。到公安局以後,宮傳興開始逼迫她對筆體「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從中午12點一直到晚上7點鐘也沒對出來。這時宮傳興便開始審問張玉蘭,強迫她承認,並告知同伙「不承認就用電棍電她」,宮還恐嚇張玉蘭說:「不承認就休想回家!」

張玉蘭沒有被恐懼嚇倒。惡警們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誘騙她說:「這又不是殺人放火,就承認了吧!家裏還養著豬,孩子還上學,承認了就放你回家!」可當她承認了之後,不法人員們不但沒放她,還把她強行送到了看守所迫害,逼著她家人交了500元錢。

在看守所,張玉蘭堅持修煉大法,被惡警紀亞環銬到暖氣管子上,強行扒掉褲子,只穿褲頭,用狼牙棒開始暴打,打了大概有二十多下,把她的臀部打得像黑鍋底一樣。之後,看守所所長左富又命令紀亞環把張玉蘭和辛玉芹銬在一起,銬了整整四天四夜,不讓上廁所,只能讓同修給張玉蘭提著褲子。

張玉蘭一直堅信法輪大法,被敖漢法院非法判三年勞教,被非法送到女子監獄。張玉蘭仍堅持修煉,惡警就用犯人輪番看著我,不讓她出屋半步,就這樣整整迫害了她三年。

出獄之後,不法人員們還想繼續迫害、不讓她回家,敖漢610兩名惡警把她接出監獄後拷問她:「還煉不煉了」?張玉蘭堅定的說:「煉!」不法人員又強行把她送到赤峰洗腦班,逼迫修煉者放棄信仰,不讓做好人!摧毀修煉者的意志,每人被勒索2000元錢。張玉蘭被強制看惡毒的謊言錄像,由幾個邪悟者灌輸歪理邪說,實施精神壓力。張玉蘭遭受了肉體和精神的嚴重迫害,被迫違心的寫了「三書」。這也是邪黨江××及其610恐怖組織殘酷迫害善良大法學員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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