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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市大法弟子王鳳芹被迫害致死的事實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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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24日】王鳳芹,生前是煙台市大法弟子。1999年7.20以來,她與煉功點的同修多次進京上訪,有兩次上訪被抓,但都是能用正念走出看守所。

2000年的11月11日晚,我們三位同修一起踏上進京上訪的列車,當時天氣很冷,車廂的乘客很少。

下車時大約是下午1點多鐘,天安門廣場當時有很多警察在巡邏,遊人比較少。我們想要打開橫幅,一直沒有機會,在天安門門洞了轉了幾圈,我們共同商量著怎麼做好。這時王鳳芹說:不用等了,咱們三人一起打一條橫幅往外走。

橫幅三米多長,上面寫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當我們走出門洞時,手舉著橫幅邊走著邊喊出了自己的心聲。右邊執勤的惡警聽到喊聲嚇得拿著報話機在呼叫,又像亂了窩的馬蜂一樣直衝著我們而來,把我們團團圍住,搶走了我們的橫幅,警察揪著我們走。一路上我們喊著「還我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等。

他們把我們帶到了金水橋的西南角的水泥柱下的衣維克車裏,一上車裏面的流氓和惡警就朝著我們的面部狠狠得搗了三拳,嘴裏還不乾淨的說著,接著又是一輪毒打,當時我的左眼都被打腫了。後來把我們送到了站前派出所,一個個審問,說出了地址姓名的就被當地駐京人員領走,不說的就和我們一樣一同關在地下室的一個很大的鐵籠子裏,裏面大約有80人。直到下午5點左右天已經黑了,他們又把我們分別拉到院內停放的衣維克車裏,有五六輛,把我們拉到了很遠很遠的一個看守所裏。

這裏的惡警很邪惡,在那裏等了很長的時間,再一次一個人的審問,又有同修說了地址姓名被當地駐京人員領走,後一個一個的照相,不配合就罵我們。後來我們這些不配合的就分別被送往各個派出所,我被送到了北京東城城區派出所,從那以後我就和王鳳芹分開了。

我再一次見到王鳳芹時,那是2001年1月底,她已被邪惡迫害的皮包骨頭,頭髮都沒有了。我問她怎樣走出牢獄的?她說:在那裏它們想從我嘴裏說出來是不可能的事。王鳳芹講了在牢中絕食,不配合邪惡,絕食後她身體出現了腹腫,腫得可怕,特別是腳腫得連鞋都穿不進去了。獄中惡警見此人病成這樣人快要死了,就問她家在那裏,她說:你們不用管我是哪裏的,只要把我送到車站就行。

惡警給了她30元錢,王鳳芹心想到濟南再說吧,於是來到北京西站乘車來到濟南。當時王鳳芹已經沒錢了,就向幾個好心人要夠了回煙台的車票錢,好不容易才上了火車,到煙台後又打了出租車。當時司機看她身體腫得那樣子也不敢拉她,她就求司機把她送到家再付錢,她在車裏告訴司機,因為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迫害成這樣的,司機當時很感動,說「我不要你的錢。」王鳳芹說「那不行,坐車就應該付錢。」

回到家中王鳳芹躺了近一個多月,身體才慢慢的恢復起來,回家後也是被惡警騷擾。2001年10月王鳳芹又一次被惡人舉報,西炮派出所惡警正濤帶人去家裏抓她,沒抓到。從此王鳳芹有家不能歸,在外面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2003年1月25日,王鳳芹給女兒買了一件新衣服回家過年,沒想到這次回家是她最後的一次。2003年1月29日凌晨4點多鐘,王鳳芹在煙台市地委一帶發放真象資料時,被一女惡人舉報,被當地610抓到後送到煙台市三馬路派出所。當時是一名姓劉的(筆錄)和姓張的(審問)惡警接的手,問她材料從哪來的,王鳳芹一直拒絕回答不配合它們。惡警氣急敗壞的把她打倒在地,此時的她倒在地上已奄奄一息。姓張的惡警看王鳳芹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又過來踢了她幾腳,嘴裏還說:「你躺在那兒裝死。」王鳳芹還是沒回聲。最後兩名惡警一看她真的沒氣了,它們害怕了,才停止了對她的迫害。

王鳳芹被迫害致死後,惡警把她的屍體送到煙台市火化廠冰凍了起來,十幾天後才通知她丈夫來認屍。當時被酷刑毒打的王鳳芹再加上冰凍了十幾天,面部已經看不清,手腕還有被毒打後的血跡。當時她丈夫對惡警說只認識穿的衣服是王鳳芹的。惡警一聽就惡狠狠的說:不用羅索馬上火化。

就這樣王鳳芹含冤離開了人世,惡警還逼著她丈夫拿出一千元錢作為火化費用,多麼殘忍的迫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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