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學員,沒收大法書籍,叫我們每天早上到片上去報到。剝奪我的人身自由權利,不讓走親,不讓趕集,不讓上訪。一次,一天沒去報到,被派出所非法抓去罰站曝曬我們,晚上逼我們看栽贓法輪功的電視,逼家裏拿上錢才放人,還叫女兒當保人寫保證書,逼我按手印,他們沒完沒了,三天去騷擾,五天去抓人,抓去非法敲詐錢,抓了之後,拿了錢才放人,放了再抓,把家裏嚇得活也幹不了,還在大喇叭上點我的名。
1999年12月14日,又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問我還練不練,我說煉功不做壞事,我做好人沒有錯。派出所的惡警逼我晚上脫下棉衣光著腳在冰雪水泥地上凍到半夜多,逼交上一萬元錢才放人。
2000年農曆5月24日,我和同修依法到北京上訪,被人舉報了。鎮派出所進京把我們抓回,把我們四人用三副手銬連在一起鎖在車上,拉到太陽下曝曬我們,他們去大吃大喝。走時說把我們曬死。他們吃喝玩樂呆了很長時間才回來開車往回走,回來時天已經黑了。他們把我們拉到派出所,把我鎖在鐵椅子上,蒙上眼睛打我的頭部,審問我到北京帶多少錢去的,還剩下多少錢,然後他們非法翻我的兜,翻出我的《轉法輪》和一本手抄《洪吟》,還有250元錢。審完後,他們把我們鎖在暖氣片上,有睡覺的,有值班的惡徒們看著我們不准互相說話。
第二天,惡徒把我老伴非法抓去罰站曝曬,用手點著老伴的頭說:「你管不了你老婆拿上五千元路費,拿不上錢就不放你老伴。」曬得他受不了,就說去借錢,惡徒就放了他。從那以後,老伴就流離在外一個月,女兒也不敢在家住。惡徒弄不到錢就把我送到壽光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們絕食抗議,白天背法,晚上煉功,被惡徒們看見,就用皮管子打。看管監室的一位叫李平的惡徒和副所長星期三和星期五上班,這兩個惡徒最兇惡,他們看到我們學法煉功就拳打腳踢,多次叫犯人按著水龍頭皮管子用水刺我們的頭和鼻子,刺得喘不上氣來,每次灌水牆上地上睡覺的炕上都給刺得滿滿的,29個大法弟子都在水裏坐著,也有倒著睡覺的,就這樣過了好幾個晚上。還沒等乾了炕,又給放上了水,這都是李平和副所長幹的事。每天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不寫就給加期。每次家人去看望都必須交上200元生活費才讓見,吃飯時連雙筷子都不給。在拘留所裏關押29天就交上生活費400元,老伴找了熟人交上1000元錢後惡人才放了我。
2001年,惡徒在我們當地辦了洗腦班,惡警去抓我沒抓到,就叫我女兒去做婦科檢查,這天不是婦科檢查的日子,目的是抓住我女兒就可以找到我,這事被我老伴給識破了,女兒不配合都離家出走了,好長時間不敢回家。
2001年10月的一個夜晚,我們家裏人都睡了,猛聽見有人叫老伴的名字,一開門,闖進8、9個惡警把我非法綁架到孫集送到胡營派出所,派出所的惡警李孝明和房士平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家裏送飯李孝明則說:煉功還吃飯?我女兒抱著孩子給我送飯,我接過孩子,李孝明則說:說練法輪功還吃好的。女兒說煉法輪功哪裏不好,李孝明大罵把女兒也抓起來攆出大門外,他們不敢去抱孩子,找別人把孩子抱走,李孝明說以後別抱個熊孩子來。李孝明說一天交生活費一百元,另外再交3千元,我說沒錢,就打了我三個耳光,然後把我踩頭髮跺倒在地,爬起來再跺倒在地,為了要錢,李孝明和房士平像瘋狗似的打我,坐在地上跺我的頭,李孝明和一個戴眼鏡的兩個人使勁跺我手腕,以後腳腕腫的不敢走路,打耳光打得我腦袋嗡嗡眼也看不清,頭也發暈站不住。還叫我打電話叫家裏送錢,這簡直就是一幫土匪!打了我三個晚上。因為家裏剛安上電話,我也記不清家裏的電話號碼,又叫我往大隊裏打電話通知家人,因大隊裏沒人,又叫我往村書記家打電話,因打得我頭暈腦脹耳朵也聽不清,他們也沒給我傳信,家裏也沒去人。後來,我妹妹拿了500元錢去說了很多好話,惡人才放了我。
2003年10月12日因功友被抓說出我,他把很多真象資料送給我,惡人又去抓我,我沒在家,他們非法把我家的鎖給擰了,把家翻了個遍,衣口袋都翻了,拿走錄音機、師父的法像,還有生字本,床上被子、床下翻了個遍,連廁所都去看了,這致使我流離在外三個月不能回家。2004年剛回家過年不幾天又流離在外,正月19日回家看看,沒想到壽光公安局又來了四個惡警,聽說有個叫王幹事,他們撬窗砸門,我說甚麼他們也不聽,他們撬開小窗戶往裏爬,說:自己出來寬待,等他們進來抓住我從嚴處理,我看不行就出去把門帶上,他們要我開門,我說沒有鑰匙,鎖壞了,有鑰匙也開不開。這時我抱起小孫女平平,我說你們都坐下我跟你們談談:我說我們只是煉功做好人,不幹壞事,你們為甚麼抓好人。他們不坐,我放下孫女就跑,四個惡徒在後邊追,追到大街上我就大聲喊救人,「法輪大法好!」這時大街上站滿了人,當著眾多人的面,光天化日之下惡徒踩著我的頭髮,把我強行拖到公安車上,我就大聲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將我踩著頭髮按著頭爬在座位上堵住嘴不讓我喊。女兒在車前面趴著大哭,說:求求你們等我爸爸回來行不行。這時4歲半的小孫女拉著司機的衣服叫:你把我奶奶拉到哪去,不要把奶奶帶走。這時開車的司機把4歲半的小平平推倒在地,她趕快爬起來又拉住開車的司機,街上有個青年婦女看著不合理說:你們把這麼小的孩子擁倒在地,你們這是幹啥?你們能熊到哪去!邪惡之徒們攆著這位十七八歲的青年婦女說也把你抓起來。他們打電話叫派出所的人來抄我的家。拉著我走到半路上,他們說派出所的人來了,叫老王下車一塊去抄我的家,也沒有翻著東西。
惡人們把我非法拉到派出所,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打耳光,電我的手、頭、嘴和前額,腳也全被電傷,用火紅的煙頭燒我的腿,更兇的是掀起上衣電擊我的心臟,一邊電一邊說今晚上就叫你死,說了很多遍。邪惡的兇手又往我的胸部電,這時沒有電了。惡徒將我綁在鐵椅子上鎖了10個小時。老伴怕再把我轉到別處去,就買上兩條好煙打上禮,這時他們還不放人,又非法敲詐勒索3000元錢才放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