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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法輪功學員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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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16日】2005年3月14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61次會議在日內瓦召開期間,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向聯合國提交書面聲明呼籲聯合國、各國政府與國際社會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人權遭踐踏問題,並建議國際社會,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開始,制訂實行一系列的相應步驟,對中共政府進行經濟、政治、外交上的制裁,直至其在人權問題上有實質性的改進。

IED在聲明中,再次強調了中國法輪功學員被嚴重迫害的情況,列舉了中共當局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與迫害。同時介紹了近年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高級人權專員所採取的行動。

IED在聲明中指出「國際社會通過很長的時間已經了解到,中共當局無視要求改善其人權狀況的呼籲,繼續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國還存在其它需要關注的緊迫性的人權狀況,中共當局也同樣藐視國際和聯合國人權機構。」

「如果中共當局繼續藐視國際人權標準,國際社會,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開始,必須制訂實行一系列的相應步驟。這些步驟應該針對中共當局,包括政治上和外交上的制裁,暫停外國軍事或其它方面的合作,抵制中國產品,(特別是那些在勞改營或其它拘留設施生產的),和其它類似的行動。應當注意採取這些針對中共政府的制裁措施不是讓普通民眾承擔過度的負擔,而是為了促進民眾了解國際人權標準,並就地組織行動以迫使中共當局服從國際人權標準。」

「最後,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敦促所有國家應採取更加果斷的行動保護法輪功學員在他們自己的國家免受來自中共當局及其附屬機構如媒體、商業、企業、學校、大學等的直接或間接的迫害或恐嚇。參與迫害的外交官應被要求離職。各個國家與中共當局的雙邊關係的方方面面應取決於中共當局是否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在人權問題上整體的重大改善。」

(法輪功人權組織供稿)

* * * * *

附聲明全文如下(譯文):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61次會議
議程第9條

關於世界各地踐踏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問題

中國人權問題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撰寫及提交

1.自2001年以來,國際教育發展組織一直密切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的境況。法輪功是一種身體和精神的修煉,他是中國幾千年文化的一個組成部份,但是在這幾年當中遭到中共政府的殘酷鎮壓。部份由於中國人民健康水平的明顯下降,從20世紀79年代起,中共當局就允許「修煉」以一個新名稱「氣功」,從新進入中國。法輪功由1992年開始傳播,並在極短的時間內使大量民眾受益。可是中共政府一直都在監視著這項廣受歡迎的運動。在1999年7月突然發動了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殘酷鎮壓,並延續至今。

2.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認為,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來源於中共的政治鬥爭,不斷上升的黨員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被中共視作一種對其控制政府的威脅。為了掩蓋這些真正的原因,中共當局將法輪功歪曲為對中國社會有害的邪教。前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江澤民親自指揮了這場鎮壓,並將鎮壓帶到外國領導人和國際媒體面前。

3.我們很高興的注意到,許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特別人權調查專員,和「非法拘捕」工作組在其報告中都談到了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殺戮、監禁、酷刑折磨和迫害。例如,「非法拘捕」工作組發現,在他們所處理的許多案例中,法輪功學員被隨意的監禁。他們發現,沒有任何證據能夠支持中共政府認為法輪功是暴力信仰的這一觀點,相反的,他們認為法輪功是一種修煉,而且應該完全受到人權宣言中第18條和第19條的保護。在2004關於「酷刑問題」的報告中,特別人權調查專員列舉了100個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和被致死的案例。在關於「隨意處決,未經審判致死」的報告中,特別人權調查專員在連續幾年中報告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在監禁期間被致死亡的案例。上一任和現任的關於「對婦女暴力」的特別調查也以相似的方式報告了許多關於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最後,關於「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特別報告員也報告了對法輪功學員非常嚴酷的鎮壓,並和其他特別人權調查專員一起聯合處理有關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4. 不幸的是,中共政府仍在繼續對法輪功和其學員的嚴酷鎮壓。由於此項原因和其它在中國發生的嚴重的人權問題,作為「加強法制工作」的一部份,人權委員會高級委員辦公室發起了一個有關中國的計劃。此項計劃已經舉辦了多次對警察和其它有關人員的培訓班和短期課程,包括在2003年9、10月間,與16位監獄管理人員在日內瓦舉行的圓桌會議。但是,中共政府似乎無視於人權委員會高級委員辦公室對他們所提出的建議和技術支持,也無視於委員會工作小組和特別人權調查專員所提出的要求。

5.我們曾經就大量有關法輪功學員的案例發表過評論,這些案件包括至少1400例在關押期間被致死亡案件,大規模非法抓捕(其中包括2003年超過5000名學員在長春被逮捕),和大約60000人被監禁的案例,這些被監禁的人中的大多數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虐待。聯合國的人權監督機制處理不了這麼大量的案件,尤其是在中共政府拒絕停止鎮壓的情況下。我們認為,由於在和其它國家的雙邊或多邊關係不會受到任何損傷的情況下,中共政府正在更加肆無忌憚的蔑視和挑戰聯合國。

6.我們也對中共政府不停的騷擾和攻擊中國以外的法輪功學員事件感到不安。騷擾和攻擊在很多國家都曾發生,其中包括,冰島,德國,澳大利亞,俄國,羅馬尼亞,泰國,柬埔寨,南非,加拿大和美國。中共外交官員甚至在加拿大國會大樓前攻擊一位加拿大國會議員,羅伯-安德斯(Rob Anders)。安德斯議員報告說,當一名記者試圖拍攝當時的現場時,中共外交官員試圖搶奪他的照相機,並試圖驅趕他離開。安德斯議員還說到:「如果他們認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在我工作的地方─加拿大國會大樓前,他們可以這樣對待我而沒有事,你就可以想像在他們自己的國家他們是怎樣對待他們的人民的。他們還對加拿大的自由媒體的記者發號施令。」

正如我們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報告中所說,2004年6月,一組在南非訪問的澳大利亞法輪功學員遭到了中共政府雇佣的槍手的襲擊,其中一人受傷。在美國發生的攻擊事件包括威脅法輪功學員所參與的,播放中國傳統藝術的華語電視台新唐人電視台。2004年11月24日,華爾街時報曾報導過一件案例:中共駐洛杉磯領事館曾寫信給一名法律教授,警告他不得在新唐人電視台的一個節目中露面。這個節目披露了一系列中共外交官員攻擊美國媒體的反法輪功事件。中共外交官員還在領事館內散發反法輪功的材料。由於在美國發生的中共官員及其代理威脅和暴力事件是如此之多,2004年10月4日,美國國會一致通過一項決議案,要求中共政府停止一切在美國和中國國內的針對法輪功的行動 。

7.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高級專員所採取的行動,以及美國國會通過的決議案都是很重要的舉措;然而,這些都應與讓中共承擔嚴重後果相結合。國際社會通過很長的時間已經了解到,中共無視要求改善其人權狀況的呼籲,繼續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國還存在其它需要關注的緊迫性的人權狀況,中共當局也同樣藐視國際和聯合國人權機構。本組織也一直提出以下的人權狀況:在西藏和西土庫曼斯坦的鎮壓,反對「民主」運動,嚴厲壓制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等。所以,如果中共當局繼續藐視國際人權標準,國際社會,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開始,必須制訂實行一系列的相應步驟。這些步驟應該針對中共當局,包括政治上和外交上的制裁,暫停外國軍事或其它方面的合作,抵制中國產品,(特別是那些在勞改營或其它拘留設施生產的),和其它類似的行動。應當注意採取這些針對中共政府的制裁措施不是讓普通民眾承擔過度的負擔,而是為了促進民眾了解國際人權標準,並就地組織行動以迫使中共當局服從國際人權標準。應當注意避免縱容中共政府,譬如允許中共當局主辦奧林匹克運動會,除非中共當局在人權問題上有實質性的改進。在中國人權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善之前,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呼籲國際社會抵制北京奧運會。

8. 最後,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敦促所有國家應採取更加果斷的行動保護法輪功學員在他們自己的國家免受來自中共當局及其附屬機構如媒體、商業、企業、學校、大學等的直接或間接的迫害或恐嚇。參與迫害的外交官應被要求離職。各個國家與中國的雙邊關係的方方面面應取決於中共當局是否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在人權問題上整體的重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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