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份,西安市國家安全局的丁志勇和李玉名拿著法輪功學員卜江紅的畫像,到處抓卜江紅以及和卜江紅有聯繫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使用流氓手段欺騙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和學員的單位領導。
他倆欺騙卜江紅的親人時說:你交出卜江紅,我們可以放出你的父親。(卜的父親和弟弟因修煉同時被關押)多麼無恥,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親人,這能作為交換嗎?它們還欺騙卜的另一個親屬說;你和我們合作吧,交出卜江紅的電話和住址,我們會給你獎賞的。多麼卑鄙,金錢能是萬能的嗎?人能都像他倆一樣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親人和良知麼?
丁志勇和李玉名又威逼另一個學員的丈夫說:讓你妻子交出卜江紅的電話和住址,否則我們有權讓你和你妻子下崗,你要配合我們監視你的妻子。
丁志勇和李玉名又找到另一個學員的單位,欺騙該學員的領導說:卜江紅是煉法輪功的,與西安市一起爆炸案有關。這個學員當場就揭穿他倆的謊言:法輪功修煉『真善忍』,絕不會參與爆炸的事,他倆氣壞了,叫喊著「帶走!帶到公安局教訓教訓她。」最後該單位領導說了很多好話,又請他倆吃了午飯,這個學員才免遭了一場劫難。他倆走時指著這個學員惡狠狠說:從現在起你家裏和單位的電話都被我們監控了。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從不講法律和人權,耍盡了流氓手段,完全是地痞無賴。
沒多久,警察在凌晨12點包圍了卜江紅的住處,破門抓走卜江紅和另外三名學員,同時抄走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資料點全部設備,用公安局的行話說「連窩端」。丁志勇和李玉名因此惡行立了『大功』。
在此正告丁志勇和李玉名二人:你們用謊言、欺騙、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已經構成了犯罪,善惡必報是天理,誰也逃脫不了,請給自己、給家人留條後路吧,認清形勢,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贖回自己的罪業,贖回自己的良心,迫害大法,全宇宙的眾神判中共邪靈為死罪,神要清算中共,你們只有贖回自己的罪業,才能在劫難中逃生。